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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會更好】「一階段?二階段?」:莎翁名劇台灣版
2007/11/25 21:54:11瀏覽982|回應2|推薦10

離開台灣久了,有時候不是那麼了解故鄉的人情世故。以明年一月的選舉來説吧,現在藍綠兩營爲了一階段或是二階段領票投票的問題吵翻天。叫我就看得霧煞煞,像丈二金剛,摸不著腦袋瓜。

首先,立委選舉就有兩張選票,一張選候選人,一張選政黨。再加上討黨產和反貪腐二項公民投票,每位選民可領到四張選票之多。

所謂一階段或是二階段領票投票,指的是兩張立委票和兩張公民投票應該一起領一起投,或是分開領分開投的問題。綠營主張一起領一起投,藍營堅持分開領分開投,也就是一天之内辦兩個不同選舉的意思。

如果真的是選舉技術及程序的討論,那麽問題就好解決。最便民的辦法是四個選項都印在一張選票上,老百姓只要排一次隊,領一張票,就可以把四個選舉一次選完,該上班的可以回去繼續上班,吃喝玩樂的可以繼續吃喝玩樂,無所事事的可以繼續無所事事。反正都比排兩次隊強。

但是這個方法行不通,因爲我們偉大的立法院在制定法律的時候,把立委選舉和公民投票在戶籍遷入時限的規定制定得不一樣,造成有些人有權選立委,但是無權投公投票的現象。

有人說一個階段領投四張票,容易造成混亂。其實只要有足夠的選務人手,能夠明確的知道一個人有沒有資格領公投票,問題就解決了大半。

有的人擔心選民的混擾,不知道那張選票該丟那個票箱,我想這些人是太低估了台灣老百姓的智商。頂多四張選票用四種不同的色紙,四個票箱也用不同的顔色,像幼稚園的學生一樣,選票的顔色對票箱的顔色,這樣有可能投錯票箱的就只有那些色盲的人吧。

但是不管選舉技術及程序再完美,這場選舉還是要引起紛爭。因爲最大的關鍵在於所謂的公投綁樁,藍綠兩營都各懷鬼胎,各打各的算盤。

台灣的這些公投對政府都沒有約束力,不管通過與否,對行政院的行政、立法院的立法都沒有絲毫影響,你們投你們的,我們做我們的。就像大規模的民意調查差不多。

如果這樣,那麼為什麼還鬧哄哄地吵個不停?原因在於綠營認爲公投議題可以鼓勵氾綠選民的投票率,有助於綠營立委候選人當選的機會,因此發起了一個向國民黨討黨產的公投議題,把蔣家獨裁專政時代黨國不分的爛賬算清楚,這樣的議題除了國民黨死忠分子之外,還有人不贊成的?藍營不甘示弱,也推出了反貪腐的議題,民進黨執政以來,好的不學,壞的可學了不少,反對貪污腐敗,這樣的議題自然也沒有人會反對。藍綠兩營都希望借著公投議題來鼓勵他們的選民出來投票。

但是藍營終究又反悔了,所謂的二階段領票投票,説穿了,就是希望越少人投公投越好。要人不投公投票最好的辦法莫過於把選舉弄得不方便,先投了立委票,想投公投票的下午再來排一次隊。綠營則希望每個投立委票的,也都順便投公投票。這是一階段與二階段爭執的真正癥結所在。

當然這樣的鬧劇不是只有臺灣有,莎翁就寫有一齣名劇,“Much Ado About Nothing”,中譯「無事自擾」,倒也很得當。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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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真沒那麼簡單,國內選民智慧還真的不高
2007/12/13 20:13

國內到現在還有人不知道明年立委選綁的公投題目喔!還有人以為是綁入聯返聯喔!

而且公投成立要同時跨擴兩個門檻:1.過半選民的領票數,例如若總共有權投票的人數1000萬,表示1000萬張票,如果只有499萬9999人領票,即使這499萬9999人都投贊成票也算是不通過,可是如果有500萬又1人領票就只要250萬又1人同意就通過了。所以通過第一個門檻後,只要過半同意就算成立。

領票未過半 兩公投案否決
2004/03/21 聯合報
記者黃雅詩/台北報導
台灣第一次公民投票結果在昨天晚間近十點出爐,「強化國防」公投領票率百分之四十五點一七,「對等談判」公投領票率百分之四十五點一二,兩公投案皆因領票人數未達百分之五十的門檻,宣告否決。

依照公投法規定,公投結果通過必須有超過二分之一選民領票,且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才算通過。首次公投的投票權人數有一千六百四十九萬七千七百四十六人,因此至少要有八百廿四萬八千八百七十三人領票,才能跨過第一關門檻。

公投第一案「強化國防」共有七百四十五萬兩千三百四十人領、投票,同意票數六百五十一萬一千兩百一十六票,佔百分之九十一點八,不同意票為五十八萬一千四百一十三票,佔百分之八點二,無效票三十五萬九千七百一十一票。雖然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但領票率未過半,投票結果為否決。

公投第二案「對等談判」共有七百四十四萬四千一百四十八人領、投票,同意票六百卅一萬九千六百六十三票,佔百分之九十二點零五,不同意票為五十四萬五千九百一十一票,佔百分之七點九五,無效票五十七萬八千五百七十四張。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但領票數未過半,投票結果為否決。

全台公投領票率最高的三個縣市是台南縣、嘉義縣、高雄縣,領票率分別高達百分之五十八、百分之五十五、百分之五十三;全台公投領票率最低的三縣市是連江縣、福建省、金門縣,領票率都只有百分之二。

整體來看,台灣省兩題公投領票率百分之四十五點六到七,十分貼近最後全台領票率百分之四十五點一。兩直轄市的公投領票率卻有相當落差,台北市領票率僅百分之卅九點零四,高雄市卻高達百分之五十一點四。

mushiner(mushiner) 於 2007-12-14 22:10 回覆:
不知道能不能從立法著手,把法律訂得簡單公平些?

提琴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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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一階段,二階段原來是這個意思
2007/11/29 02:09
Much Ado About Nothing 是個喜劇鬧劇﹐台灣的選舉﹐能以喜劇收場嗎﹖
mushiner(mushiner) 於 2007-11-29 10:13 回覆:

提琴姑娘矽谷旅行回來了。

所謂的二階段領票投票還沒有完全決定如何做法,我的説法誇張了,不過先領了立委票,投了,再領公投票,那是一定的。聯合報有個圖解,倒還蠻清楚的(假設二階段用2004年模式)。

我不懂的,是台灣廣播電視那麼發達,利用電視多加宣導,領票処也清楚註明立委和公投票都可領可不領,難道真的那麼困難嗎?

這場戯能不能喜劇收場,恐怕要看台灣政界人士的智慧了。不太樂觀,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