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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之諫
2016/01/19 19:02:17瀏覽225|回應0|推薦6

孝之諫//

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註:幾,微也.幾諫,見幾微和規勸.勞,憂也.


///譯:孔子說: 事奉父母當見幾,微和規勸,若父母不聽,仍當孝敬不違逆,憂勞多次勸諫而不埋怨.


///參考:

禮記內則: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諫若不入,起敬起孝,悅則復諫.

坊記:從命不忿,微諫不倦,勞而不怨.

檀弓:事親,隱(不張揚)而不犯(犯顏).事君,有犯無隱.


子曰:子為父隱,父為子隱,直在其中.

孝經: 父有爭(諫)子,則身不陷於不義.

內則:子之事親,三諫不從則號泣而隨之...臣之事君,三諫不從則逃之.

檀弓:事師(具明德),無犯無隱.


孟子:父母愛之,喜而不忘.父母惡之, 勞而不怨

祭法:父母有過, 諫而不逆.

白虎通:子諫父, 父不從, 不得去(違).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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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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