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Lucky和怪頭
2007/04/06 22:32:11瀏覽95|回應1|推薦1
Lucky和怪頭




不知為何,在我走過的這些年月裡,與狗都好似結下了不解之緣。愛狗甚篤,說句不太好聽的話,愛狗勝過了愛人。這是因為凡人很煩,太多的我知我見,而狗卻不同,不管主人如何待它,它亦對人固執地一往忠誠。誠信至此,人差遠矣。

如果要跟人細聊狗經,怕就是用上“一千零一夜”亦沒法講完,那就在這裡只粗略地講講有關於Lucky和怪頭的故事吧:

Lucky是只流浪狗,亦是個狐媚子。有一天,一步三搖地晃到我的店門口,輕輕一個媚眼拋過來,便將我迷到東南西北都分不清了(其實說實在的,那在清醒時也是難講),它就這樣毫無任何預期地闖入了我的生命。它有著一身金黃亮麗的長毛,樣子有點像金毛尋回犬與臘腸狗的混和。 有一般成年土狗那麼大,長耳下垂手腳短短。全身異乎尋常地幹淨,感覺應是有人在養的樣子。可奇怪的是,它似乎一點也沒有想要離開的意願。於是,我便尋思著,既然上天要將它送給我,便決定養它了。又因『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是以取名叫Lucky(幸運)。

它非常的乖而且又通人性(有時我實在很是懷疑,它到底是不是真的只不過是一隻狗而已,那麼簡單嗎?似乎不太可能,因為它實在太不像隻狗了),但它也超愛玩的。有時我騎腳踏車出去閒晃,三個小時不稍停,它總會堅持不懈地跟在後面跑(後來倒不得不停,因為實在是擔心它會因此累死);它很愛玩棒球的球。我用力地丟出去,它便會快速地跑去咬回來坐在我的身邊,假裝不給我,撒嬌嬌地要我去它口裡掏;又或者我將球擲向地,讓球彈起來,它便跟著跳,有時看準時機待球還未彈起便一口咬住;但它最最喜歡的,卻還是跟我在一大片含羞草叢裏玩捉迷藏,當然大多時都是我輸啦,因為它有著天生的靈敏的鼻子以及伶俐耳朵。

它最喜歡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所以我不曾給它綁過繩。本來狗圈也不會給它戴的,但因有一次它被抓狗大隊的人抓去,都已上了車了,還好被我即時發現才救了回來,所以打那以後才不得不給它戴上狗圈,以表示它不是流浪狗,而是有人在養的。有一次它在外惹上蚤子,我帶它去看醫生,因為不遠,便用步行。實在找不出繩子,只找到一條毛線,便用那條毛線牽它去。路人甲乙丙盡皆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大概他們覺得一條毛線怎能綁住那樣一隻中型犬。但第二天那個方法便再也行不通了,因為前一天打的針讓它知道,再去那個方向會令到它痛,所以走到一半它便想逃跑。後來,每次經過那裡它都還是會怕(這亦是它唯一會害怕的)。

誰料想過了不久,它的舊病卻又復發,朋友聽說它怕打針便送了一支用滴的藥(撥開狗毛直接滴在皮膚上)。可能用半支就可以了,我卻滴完了整整一支,所以便闖了禍。滴藥的當天,它便無精打彩不思飲食,第二天更是不見狗影。我找遍所有它可能會去的地方,最後終於發現,它躲在一個深深的草叢裡,任我如何呼喚都不肯出來,最多只在草叢邊緣望望我,便又躲進去。朋友勸說:不必去擔心它,狗生病了會自己找草藥吃;就算是死!它亦最不願給主人見到的!

接下來的那幾天我倍受煎熬,寢食亦難安,對自己更是自責了千遍也不言過,倍感無助之下,唯有祈求上天保佑它一定要渡過這一關。或許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吧,過了三、四天終於盼到了它的狗影,雖是憔悴了點,但它用眼神告訴我,它已沒事了。

經過此事,我更珍惜與它在一起的時間。但有一次(也是僅有的一次)因為它不乖(追咬鄰居家的貓)還是忍不住用手打了它,它生氣了,整整三天沒理我。後來沒法只得主動打圓場,輕輕抱著它慰撫:是你不乖在先我才會打你啊,好了,別生氣了,我跟你道歉,保證下不為例,如何?如此這般它的氣才煙消雲散了。不久它便成了那條街的“女王”,越來越多的愛慕者接踵而至,我這才發現,原來是它的“春天”到了。

在眾多追求者當中,一隻白色公狗臉皮最厚,雖說突破重圍是靠它本身雄厚的實力跟魅力,但它好像也更清楚更明白,若要與意中人共結連理,最主要卻還是要通過我這一關才能美夢成真的。所以它總是對我討好式地狂搖它那有點滑稽的短尾(人工剪的,可能是令狗看起來更精神吧),我每每要騎摩托車外出時,它亦總恬不知恥地跳上去。但真真令人不得不佩服的是,不管車速是快是慢它都絕對不會掉下去,穩如泰山般,八風吹不動。

冷眼看它如此地堅持到底,日以繼夜地癡心守候(其實最主要原因還是:有一晚我迷了路,它不離不棄的守護在我身旁,當時已是子夜時分,四周漆黑一團,天上零星的綴著幾點寒星,我兜來兜去卻怎麼也兜不出那迷障,後來索性將摩托車停靠在路邊,不禁淚眼迷濛望著它,沒想到那麼彷徨無助的時候,竟然是它在身邊相依相守,嗚呼!在那一刻它便將我的心徹徹底底俘虜了),而且Lucky也時不時跟它眉目傳情似巳心儀(基於我的緣故一直在那邊廂拼命地故作著矜持),便決定嫁“女”,而嫁妝就是我帶Lucky的如意郎君去看獸醫,因為它早巳被其他公狗咬地遍體鱗傷了。

雪白的毛上綴著點點鮮血,看起來煞是怵目驚心。去到寵物醫院,老闆娘很是奇怪怎麼是我帶它來,原來老闆娘認識那隻狗的主人。從她口中我才得知:原來“女婿”來頭不小,是有錢人家養的,名叫“怪頭”(或許是因為它兩隻眼睛的眼睫毛不同顏色的緣故吧),主人疼它可是疼地心肝寶貝似的喲。

剛開始時我還以為它會像一般公狗一樣,“偷吃”完了便再也見不到狗影。誰知它卻是個異數,它不但“嫁”來我家,還跟Lucky朝夕形影不離,異乎尋常地恩愛。後來,居然還因了怪頭,我跟它以前的主人竟然成了好朋友。

它的主人很是心疼它,因為原本一位“富家公子”在家好吃好住,嫁來我家後卻是有一餐沒一餐的(因為我不會去遷就它那高貴的口味,所以有時它會絕食抗議寧願不吃)。而怪頭又不肯回去,所以無可奈何地,只得常常買些名牌狗糧、蛋糕或整隻雞來我家給它“改善生活”。唉,有時真地有點覺得人不如狗。

怪頭雖然怪,但也有狗情味——有時為表示自己並非忘恩負義之狗,它會深夜跑回“娘家”門口望一望,或進去陪主人小玩一下;然後又飛也似地跑回我家,許是怕我多心、見怪吧,哈,真是有些狗靈精怪。

Lucky快要做媽媽了,我滿心期待,希望能早一點看到狗寶寶;結果它還果真讓我實現了這個願望,因為它生寶寶時就在——我——的——腳——下!讓我第一時間目擊整個過程,然後才將寶寶叼到自己的窩裡去(或許說起來都沒有半個人會相信,因為動物的天性,是不會讓任何人看到它的生產抑或是死亡的,那或許是一種超強的自我保護意識吧)。

緊接著就發生了一些越來越離譜的事,一向都乖乖的從不會亂咬東西的Lucky,竟當著我的面咬了我的一隻拖鞋出去,正準備處罰它,因為我不喜歡狗亂咬東西,卻又見它叼了另外一隻,我平時穿的鞋來放在我腳邊。我滿腹疑慮地去看它叼走的那隻鞋,這才恍然大悟,原來它生產時弄臟了那隻鞋!它是叼幹淨的鞋來給我換的!還有更離譜的喲,當它生完寶寶後,它另叼了一隻我的拖鞋去它的窩裡!懂狗的朋友告訴我,它是想讓它的寶寶盡早熟悉我的味道,不然就是我的味道,會令它覺得有安全感。這一切都是真的!聽到這裡你還會覺得它只不過是一隻普通的狗嗎?真是有些匪夷所思……

回憶住昔,跟Lucky、怪頭實在擁有太多太多歡樂美好的時光。可惜上天卻早早地將它們收了回去,它們夫妻倆先後皆死於車禍。怪頭先走,它走了之後,Lucky似乎了無生趣,總是自殺式地趴在馬路中間,任隨你如何千般呵斥都仍然聽不入耳,最多也只是應酬式地跑回路邊,但待你稍不注意就又去自殺了,最後它也是以同樣的方式跟隨怪頭去了。情深至此,實令人可悲可歎矣。嗚呼!

而令我最最無法釋懷的是,當它們出意外時,我皆沒能在它們身邊相伴相送,都是朋友通過電話告知的,我先後兩次均無比悲慟地大雨滂沱。也或許,因了那兩場雨,在夢中,它們還會,偶爾,回來,看看我。在夢裡我總是會跟怪頭悄聲耳語,要它放心,我已不再那麼容易感傷了(因為以往在我每每傷心難過的時候,怪頭總是非常地不知所措,滿心焦急地對我挨挨擦擦,嘴裏嗚咽成聲……)。親愛的Lucky、怪頭,放心地去吧,我會好好地活下去的,自今而後,不必再對我牽掛了。

從那以後,我再不曾養過任何寵物。因為,它們有生必有死。在一起時,固然是快樂而又幸福滿滿地,但待到它們往生的時候,我實不知又會有怎樣的一番哀痛。以至,不敢再去擁有,便也,再不會失去,更……再不會有……痛……




水月隨筆

05.12.18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oonmoon1022&aid=876791

 回應文章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Miniature American Eskimo
2007/04/11 07:11
https://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mbr8879576&f_ART_ID=824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