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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客房貸 不宜逾收入3成
2009/12/14 13:14:38瀏覽229|回應0|推薦0

  不少看好不動產市場的投資客,大手筆投入房地產,卻因為金融海嘯發生而造成財務困境,銀行業者提醒,無論所得高低,每月房貸負擔,最好能控制在家庭收入的三至四成間,以避免因收入減少而無力負擔房貸。

■ 金融風暴來襲 高資產客戶瀕斷頭

  中國信託接獲一對高所得鄭姓夫妻要求協助的請求,夫婦兩人年紀約35歲,都擁有令人稱羨的工作,月收入合計高達30萬元,這甚至已是部分較低收入人家,一整年所得的金額,但兩夫妻竟因為全球金融風暴而出現入不敷出的窘境。鄭姓夫婦兩年前因為看好台中地區的不動產市場,大手筆投資了台中市的七期重劃區內豪宅,雖然自備500萬元現金,但也必須向銀行再辦理1,500萬元房貸;加上本身的自用住宅還有200萬元貸款未清償,結果夫婦倆每月應繳的房貸就高達八萬元。

  過去,外界多認為是所得低、負債高的客戶,才有償債需求,高資產客戶因為「錢滾錢」,投資收益也較一般小額投資人高,更不會有負債的理債需求,不過,銀行業者發現,自去年開始,因為全球金融風暴肆虐,企業界放無薪假甚至開始裁員,部分高所得者月收入銳減,如果又同時背負龐大的貸款壓力,或因為家庭支出偏高,立即面臨週轉不靈的窘境。

■ 房產先停損賣出 房貸佔收入三到四成

  專業理專建議,碰上這樣的情況,投資客戶除了保留現金存款的部分,以提供作為緊急預備金,如果繳交房貸已有困難,建議先將豪宅停損賣出;同時應提高夫妻兩人的壽險保障;至於每月定期定額投資盡可能不中斷,不得已可能只有延後退休年期。

  此外,業者銀行也提醒民眾,無論家庭所得高低,建議房貸每月負擔最好控制在家庭收入的三至四成之間,以避免因所得突然減少,或是新的其他支出增加,立即造成無力支付房貸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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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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