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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頂樓加蓋 房價按坪數1/3計
2009/09/28 16:53:34瀏覽1413|回應0|推薦0

最常見的就是4、5層樓的公寓產品,很多住頂樓的住戶,會在頂樓 加蓋、擴大活動空間,台灣房屋提醒,「頂樓加蓋」由於沒有產權, 因此不算在權狀坪數裡,房價應以三分之一的坪數計算。

假設買方丁先生看中一棟4樓30坪的公寓,屋主在頂樓加蓋18坪的 空間,開價共是1,200萬元,台灣房屋指出,丁先生換算每坪單價時 ,不應以總坪數48坪計算、回推每坪單價25萬元,而是先將頂樓加蓋 18坪的空間,以三分之一坪數計算為6坪,再加上4樓的30坪共是36坪 ,換算成每坪單價為33.3萬元較合理。

有巢氏房屋發言人施亮州說,頂樓加蓋屬於違章建築,買方必須承 擔隨時被拆除的風險,所以房價應以工程造價計算,若是鐵皮屋構造 ,每坪造價1萬元,若是磚牆構造,每坪造價2萬元,至於鋼筋混凝土 構造,則每坪造價約3萬元至7萬元,再依此推算房價。想住在一樓的 民眾,若發現房子有地下室,房價也必須以一樓住家的三分之一坪數 計算。

至於電梯大樓,應選擇公設比20%左右的產品最划算。信義房屋企 研室經理蘇啟榮說,早年的電梯大樓產品,公設比多在14%~15%, 後來為了提高賣相,建商陸續增加健身房等公共休閒空間,使得公設 比也提高約4%。

而自2003年北縣蘆洲大囍市火災後,政府重新檢討大樓消防安全問 題,並在2005年規定8樓以上的大樓,必須配置雙逃生梯,使得新大 樓的公設比突破30%大關。

由信義房屋統計各總價的公設比可發現,台北市的電梯大樓,公設 比相對較少的總價都介於1,500萬元至3,000萬元間,此區間有不少是 在民國70年代的舊大樓或華廈產品,公設比約19.9%~20.7%,運用 的公設空間具實用性,住戶本身的實際居住坪數也不會太小,算是「 把錢花在刀口上」的精明購屋法。

( 2009/09/27 09:00 時報資訊 )

工商時報 馬婉珍/台北報導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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