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上,銀行微小型企業授信案件,有比較高的不良紀錄。
公營銀行微小型和中大型授信案件,算是四種所有權類型中信用不 良紀錄最低者,但其承做擔保借款比率則是最高,此似乎反映其授信 態度過於保守。
我個人建議,如下:
一、政府部門如何開創新的經濟環境,刺激中小企業尋找到新穎且 能獲利的投資機會,可能比簽署兩岸金融MOU、引進陸資更為迫切。
二、因整個金融體系游資充斥,在融資管道尚稱便捷環境下,實質 經濟問題是找不到足夠多,且能讓投資淨現值為正的經營機會。
工商時報 鄭圭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