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合社授信鬆綁,單一客戶授信最高達2.4億元。金管會放寬信用 合作社授信限額,只要符合一定財務業務指標,對同一自然人、非營 利法人授信(含無擔、有擔),由8千萬元提高至1億元;對同一營利法 人授信(含無擔、有擔),由1.6億元提高為2.4億元。
適用放寬限額的信合社必須同時符合,最近一年未受處分、逾放比 低於1%、資本適足率(BIS)大於12%、備抵呆帳覆蓋率大於100%的 條件,按照最新數據,約有6家信合社可望優先受惠。
( 2009/12/28 09:00 時報資訊 )
工商時報 薛翔之/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