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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坪計較不可少 買中古屋 別被坪數蒙蔽房價
2008/12/29 16:38:33瀏覽104|回應0|推薦0
( 2008/12/29 09:00 時報資訊 )

工商時報 馬婉珍/台北報導

不景氣時代,購屋要精打細算,使用空間也要「坪坪計較」,而買 中古屋,雖然不需負擔較高的公設比,但陷阱也很多,有些坪數看起 來很大,以總價換算成每坪單價時,感覺很划算,其實並非如此,專 家提醒,買中古屋,別被坪數蒙蔽了房價,誤以為每坪單價很便宜。

最常見的就是4層樓、5層樓的公寓產品,很多住頂樓的住戶,會在 頂樓加蓋,擴大活動空間,台灣房屋指出,這類頂樓加蓋,由於沒有 產權,不算在權狀坪數裡,所以房價應以1/3的坪數計算。

假設購買4樓30坪的公寓,該屋主在頂樓加蓋18坪的空間,開價1, 200萬元,換算成每坪單價時,不應以48坪計算,每坪為25萬元,應 該先將頂樓加蓋18坪的空間,以1/3坪數計算為6坪,加上4樓的30坪 共是36坪,換算成每坪單價,則是33.3萬元。

有巢氏房屋發言人施亮州進一步指出,頂加算是違建,對於買方來 說,將承擔隨時被拆除的風險,所以房價應以工程造價計算,若是鐵 皮屋,每坪造價1萬元,若是磚造構造,每坪造價2萬元,而鋼筋混凝 土構造,則每坪造價約3萬元至7萬元,再依此推算房價。

至於想住在一樓的民眾,若發現房子有地下室,房價必須以一樓住 家的1/3坪數計算。

信義房屋企研室主任蘇啟榮說,權狀坪數的組成,包含主建物、陽 台、公共設施、露台、花台、雨遮以及防空避難室等,而根據信義房 屋的售屋經驗發現,權狀坪數中除了主建物面積之外,陽台為普遍利 用率最高的部分,評量實用坪(實際可使用面積)時,應計算「主建 物+陽台」的坪數,再把房價計算進去。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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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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