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法律諮詢機構的設立,對法律常識薄弱的一般民眾而言,實在是一大福音。
這類法服機構廣設於各縣、市政府及其所屬公部門;有些公益團體或是民意代表的服務處也會請執業律師為選民做這方面的服務;此外~大專院校設有法律系所的法律服務社,也有提供法律疑難解答,而且都是免費的。
面對法律問題,想知道更多這方面的訊息,大家可以透過法務部全球資訊網網站所設的《法律諮詢資源》來尋找適合自己的相關管道,有需要的朋友,不妨多多利用。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27961&mp=001
其實絕大多數的律師願意放棄賺錢的機會,把時間投入免費法律諮詢的服務,是本於回饋社會、熱心公益的一股赤忱,義行可風,殊值敬佩!
因為法律諮詢服務的對象大多是一般市井小民,這和律師事務所平常有業務往來的客戶(中小企業主或是具良好社經地位之人士)層級不太一樣,所以有些律師也把法律諮詢當成是法庭、會議室以外~另一個「練功」的場所。
練什麼功?由於市井小民、三教九流…什麼樣的人都有,如何把艱澀的法律術語或複雜的法律關係用淺顯易懂的白話向當事人解說;不但要讓他們聽得懂,還要讓他們知道該怎麼做,在我來看~這就是一種了不起的功力;否則~律師講得再多,聽不懂的人還是聽不懂,那說了豈不白說?
哇~說著說著又說過頭了!
現在我們回頭再來看看故事中小陳他在法律諮詢時所碰到的事吧!
由於提供法律諮詢服務的場所很多,小陳也是哪裡排到該他去的地方就到哪裡去輪值。這次他是依《律師公會》的安排,來到某縣政府的法律服務處為縣民提供法律疑難解答。
小陳才剛坐定位子,抬頭一看,眼前這位前來諮詢的婦人還挺面熟的,似乎曾在哪裡見過?未待小陳開口,那婦人便搶著說:
陳大律師您好,還記得我嗎?我就是上次跟你請教關於拔蔥問題的那位啦!
喔~我想起來了!耶~您怎麼知道我今天會到這裡法服?
小陳有點訝異地反問婦人。
婦人:我是上網看到的,縣府的網站上有這個月的律師法服輪值表,上頭說你今天會來,所以一大早我就趕來櫃台登記第一號啦!
經她這麼一提,小陳也就想起來了,於是問道:喔~原來如此。
對了!後來妳那案子怎樣?妳有沒有照我說的建議去做?
婦人:嗯~有啊!多虧您告訴我該怎麼辦,我已經收到檢察官寄給我的《不起訴處分書》啦!事情解決了,所以我特地來謝謝你。
說著說著~婦人彎下腰來,從地上拿起了一盒裝有高級洋酒的袋子,放在小陳的面前。
婦人:陳律師,這是一點心意,請您收下。
小陳:唉呀~不用這麼客氣啦!
小陳邊說邊把東西擱到地上,畢竟讓旁人看到了,總是不好。
婦人:不!不!你幫我這麼大的忙,謝謝你是應該的;況且~我今天來,是還有另一件事要請教。
小陳:是喔?請問是什麼樣的事呢?
婦人有點吞吞吐吐地:嘖~是這樣的,幾天前我去逛百貨公司,那天我精神不是很好,可能是吃了感冒藥的關係,腦筋不太清楚,結果我在百貨公司的服飾專櫃挑了件衣服,我把衣服掛在手腕上,就又逛到別的專櫃去了。
吞了吞口水,婦人接著又說:後來百貨公司的保全把我攔住,說我拿了專櫃衣服沒結帳,便把我帶到他們的辦公室,又叫警察來……
小陳邊聽,心裡暗想…這女人怎麼老幹這種事?!
難不成有竊盜癖?不偷手會癢秀?!
小陳忍不住打斷了她落落長的自言自語,問道:這次又被警方移送法辦了嗎?
婦人:不知道耶~可能吧?法官說要給我判緩刑;可是我想問的是,我那天在百貨公司就已經把衣服還給店家了,為什麼還要判我刑啊?
小陳看她說話顛三倒四,不知所云,好奇地問:
奇怪?為什麼妳這次沒有經過檢察官的偵查程序,就進入法院的本案審理?
婦人:可能有經過檢察官的訊問吧?我不是記得很清楚?反正是法官說要給我判緩刑的,那這樣我是不是就有竊盜前科紀錄了呢?
小陳:那也未必啦!只要妳在緩刑期限內,不要再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的宣告,那麼緩刑期滿後,也不會留下前科了。
婦人:那犯罪紀錄不是還在?
小陳:紀錄當然還是會有紀錄啊!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嘛!有紀錄跟有前科是不一樣的,總之~那個紀錄不叫前科啦!
婦人似乎有聽沒有懂,不過她倒是有聽懂小陳說的~不會留下前科~這句話,再次地向陳律師連聲道謝後,這才離去。
由於當天登記法律諮詢的民眾很多,小陳逐一為當事人解答說明後,看看時間也差不多中午了,正要離開之際,這才發現婦人送給他的那瓶洋酒還擱在桌腳下,忘了拿走,他只好把那瓶酒先帶回事務所。
就這樣過了幾天~某日午後,小陳正在事務所裡趕寫客戶的狀紙,此時他的助理慌慌張張地跑進來跟他說:陳律師!陳律師!外面有自稱管區的員警要找您耶!
小陳愣了一下~想說警察沒事來找我幹嘛?
只見登門拜訪的員警看到他後笑笑地說:
原來這裡是大律師的辦公室,那可能中間有點誤會了!
小陳也陪著笑臉客氣地問:請問有什麼事嗎?
員警:是這樣的~最近我的管區有人報案說他們有一批洋酒被人給偷了,我們循線抓到了一名嫌犯,根據嫌犯的口供,說律師你有收了瓶酒,因為那是贓物,所以我們是想麻煩大律師你到警局一趟,協助我們調查……
小陳:那嫌犯是女的?年紀差不多五十出頭是嗎?
員警點了點頭。
小陳終於弄懂警察上門是怎的一回事了!
只見他嘴唇動了一下,心裡卻已經 ”幹 ”了不下N遍……
【全文完】
法蘭客新書預告
書名:法律保護誰?
預定2012年3月出版
白象文化出版有限公司編印中
您的格子
除了笑果之外
還可學到知識
謝謝分享
和煦秋陽
哇!又上了一課!
作好事的同時也要保護自己耶!求援的人不見得都是善意的
來做法律諮詢的人,不一定都是所謂的被害人,如果是被告或真的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人,他不好意思說是自己做錯事,也會掰個理由,拐個彎說是替朋友來問的。
反正壞人也不會在額頭上寫自己是壞人嘛!
透過對話與察言觀色等經驗上的判斷,
律師通常也會拿捏分寸應對。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0/10/01 12:28回覆哈哈::::那個心裡罵"' 簡 "'的人就是法蘭客阿˙˙˙˙
再看一遍 這一小段 最好笑 笑的腰好痠喔 ˙˙哈哈
法律諮詢沒有限定只有被害人或善良小民才可以來問問題
被告、加害人、車禍肇事者.......甚至是精神狀況有問題的....
通通都可以來問~
有經驗的律師,只要聽對方問問題的過程就可以判斷這個人的現況.
有時該怎麼回應,也會特別謹慎!
也有來問要怎麼樣才可以脫產,不讓債權人查封到自己財產的、也有老人家純粹來話說當年的,把法律諮商當成心理諮商....
反正法律諮詢是什麼人都有啦!不限小偷和詐騙集團喔!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0/09/30 10:22回覆贊啊!這個洋酒的安排很棒
一個事件的開端,卻是整個結果的關鍵
法蘭客兄,可以考慮寫什麼法律小說,一定偏偏精采,虛實難辨。
全盤發生的可能性有嗎?
如果有,那麼...........不知道怎麼問了。
這是真人真事的故事改編滴~
歐巴桑送酒也是真滴,但諮詢的律師不敢收
他半開玩笑滴說:
就是因為她連著兩次來問偷東西的事,
讓他擔心害怕這送的酒也是來路不明?
真實個案是律師沒收下那瓶酒啦!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0/09/29 12:47回覆法律人的工作需要「錙銖必較」的謹慎,否則可能在不自覺情況下遭池魚之殃
法藍客也要小心,做好人好事也要先考慮自身安全
10/3 t i 要住院換鋼板,暫休, 請大家好好保重...
我快笑死了˙˙怎麼會有這樣的人啊˙
那好像事一種病吧˙˙˙˙˙˙˙
那倒楣的律師人 不會是法蘭客吧˙˙˙˙哈哈
犯罪學裡有種說法~叫【生來犯罪人】
意思是有些人格特質異常的人比較容易犯罪,
有認為這是先天基因缺陷的問題
也有認為是後天造成人格偏差的問題
這樣的人隱藏在社會的各個角落,有時會像顆不定時炸彈
什麼時候會爆開來?不知道呢!
這故事既是真實案例改編,多少和我沾點邊啦!哈哈~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0/09/29 13:00回覆那個律師還真倒楣....
兩篇 全看完 無言ㄟ
不知道 有 習慣 性 還是 狐狸搖頭
說 晚安 下線 休息了 祝福滿滿
竊盜成癖的人,不能控制順手牽羊的行為,有可能是一種精神方面的疾病,也可能是具有反社會性的人格,法律面對這種行為人一再違犯法規範秩序時,最好請專家鑑定一下這種偏差的行為,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比較好啦!
否則,難保下次不會再犯!
謝謝狐狸妹這麼晚了還來推推與回應~感恩喔!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0/09/29 01:16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