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律師真不好幹!因為律師錄取率比起十幾年前來講,真是好考多囉!
一年錄取四、五百個,就算只有一半的人加入執業律師的行列,可市場的餅就這麼點大,同業間的競爭只會更為激烈,若想穩坐辦公室裡吹著冷氣等案子上門,那恐怕會餓死一票律師啦!
話說小陳幾年前從某校法律系畢業後,經過一番苦讀,終於如願以償通過律師高考,經過實習及大型律師事務所的歷鍊後,在家人的資助下,決定自行開業。
既然決定開業,案源就要靠自己去開發;案源的開發,得要建立人脈,而人脈的建立與培養是要廣結善緣與長期經營的。
有鑑於此~小陳便四處打聽哪裡有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的場所,藉由法律諮詢服務的機會,他可以多發幾張律師名片出去,運氣好的話,說不定就有機會透過這個管道,多接
這天~小陳到某公家部門所設置的法律諮詢服務處輪值法服,第一位登記法律諮詢的是一位看起來年約半百的婦人……
小陳:請問您要問什麼問題?
婦人:是這樣的,上個月我在回家途中,經過一塊空地,看到那地上長了蔥,順手拔了幾棵,不巧被自稱地主的人看到,說那些蔥是他種的,質問我為什麼要偷拔?我說~我以為那是沒人要的,不然我賠你錢好了;可是那人說他不要錢,還叫了警察……。
小陳問:啥?偷蔥喔?阿妳有到派出所做筆錄了嗎?
婦人:有啊!昨天已經開過偵查庭了,檢察官問我認不認罪?我說~要我認什麼罪?我想跟那個人買,是他不肯賣,我並沒有要偷的意思啊!……
婦人霹靂啪拉地說了一大堆,還一直在為她拔蔥的行為辯解。
小陳心想~不但警方筆錄都做完了,案子還都已經移送地檢署開庭了,現在才來問,未免也拖得太久了吧?
但他還是耐著性子跟這婦人解釋:看來檢察官是希望妳認罪,這樣他才比較好辦啦!嗯~當天告妳的地主也有出庭嗎?
婦人:有啊!他一口咬定我偷他的蔥,要我賠他三千塊才肯罷休!哪有這種人?
才幾根蔥而已,要我賠他三千塊,這不是欺人太甚嗎?
婦人還是氣呼呼的~覺得那個地主實在蠻不講理。
小陳:妳拔都拔了,碰到地主,妳才說妳願意花錢跟他買,道理上說不通的;倒是那幾根蔥也值不了多少錢,按理~檢察官也不太可能為了這點小事就將妳依竊盜罪起訴,我想檢察官是希望妳認罪後,他才好對地主有個交代,順便在庭上幫妳說說好話,沒想到妳死不認錯,妳叫檢察官怎麼幫妳?
婦人這時似乎恍然大悟,答道:難怪檢察官要我回去再好好想一想,原來他是這個意思喔?
小陳:應該是這樣沒錯!因為法律上有個名詞叫《微罪不舉》,偷人家幾根蔥,其實並不值多少錢,如果國家動不動就要用刑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竊盜罪來處罰被告,實在有點說不過去,所以檢察官是暗示妳跟地主和解,這樣他才好順勢給妳來個不起訴處分,可惜妳一直在辯解妳是清白的,妳這樣講,讓檢察官很難做,所以只好叫妳回去再想清楚嚕!
婦人:陳律師,不好意思,那我下一步要怎麼辦?
小陳:你就趕緊花錢消災吧!三千塊買一個教訓,換一個《不起訴處分》,很划算的。
婦人:可是我就是嚥不下這口氣嘛!
小陳:嚥不下去也要嚥啊!難道妳要省這三千塊錢換一個竊盜前科紀錄嗎?
小陳接著又說:就算不會因為偷蔥被抓去關,一旦將來被檢察官起訴,法官判個十天拘役,易科罰金換算下來也要一萬塊錢,不會比較划算呀!
(按拘役或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的話,一日得折抵罰金一千元到三千元,實務上,通常都以一日折抵一千元來計算)
婦人:那下次開庭的時候,我要怎麼跟檢察官說?
小陳:我建議妳先直接找到那位地主,就賠他三千塊錢,記得寫份和解書,而且要他在和解書上記明不再追究妳涉嫌竊盜的刑事責任;然後妳再寫個《陳報狀》送去地檢署,交給承辦股的書記官,記得要把和解書附在陳報狀裡當附件送出去,我想這種小案子也就沒有必要浪費司法資源再開第二次庭了。
婦人:嗯~好好,那《陳報狀》要怎麼寫呢?大律師可以幫我寫嗎?
小陳:不好意思喔!我這裡是免費法律諮詢,是做義務的,所以只能動口,不能動手;如果我幫妳寫個狀紙,起碼要收五千塊,實在是划不來。
小陳接著說:妳《陳報狀》就寫說~本人因一時失慮,未經該地主同意即擅摘其所種之蔥,幸蒙該地主願息事寧人,不予追究,特此具狀,懇請 庭上姑念初犯,予以《不起訴處分》是禱。
婦人邊聽陳律師口述,邊做筆記,把他的話當作聖旨般的一一記下,這才連聲稱謝離去。
欲知後續發展,且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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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客新書預告
書名:法律保護誰?
預定2012年3月出版
白象文化出版有限公司編印中
最近熱門新聞 小孩與老人公車上對嗆
誰可以告誰
請抒己見
呵~呵~這是道德層次的問題,若要勉強說有法律上的責任嘛!
就看互嗆的雙方講的話裡有沒有公然侮辱的字眼啦!
像是~沒家教啦!
這話就有侮辱人的意思喔!
其他的對話內容,我也忘了!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0/09/29 00:54回覆真要遇到獅子大開口型的告訴人,那就讓法官去判囉!
畢竟法官已形成被告有罪的心證,
如果和解的金額低過罰金,那當然選擇和解,換回被害人撤回告訴
如果和解金額大過被罰或法官合理判賠的金額,那就只好~
乖乖地接受法律的制裁,也不必忍受對方無理的要求
報告完畢!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0/09/29 00:57回覆和解雖是民事,但會影響到檢察官刑事部分的決定,和解了就可能不起訴或緩起訴;不和解就可能起訴請求法院簡易判決處刑。
我常對這一類的被告說,不是我不相信你是被冤枉的,而是表面證據對你不利的時候,檢察官或法官是人又不是神,如果光嘴巴說,那一點用也沒有~
所以本文中的律師才會建議那婦人認罪賠錢,因為檢察官的心證已經形成,畢竟客觀上婦人不否認自己未經他人同意而拔蔥,這是事實,那還要辯說這不是偷,已是於事無補了。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0/09/28 02:28回覆有時真會因小失大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期待下集
助長智慧、也助長EQ,送來美圖贊助。
昨天才拍的:外木山海岸基隆嶼
我家鄰居 種了一堆菜 都嘛跟妳說....
想吃就自己去拔...
妳不拔 還送到家門口給妳耶
有時窗子門把上都嘛掛滿了季節性的青菜
那個老阿伯 實在有夠小氣..... 幾根蔥搞到那ㄇ大
那個老阿婆...嘛真是的 去頂好買一把就有了呀
千錯萬錯 都錯在阿婆沒有穿迷女裙......
是說...不要善小而不為 不以惡小而為之 還要得饒人處且饒人
真的素凡事都要卡睡力ㄟ....
不久前 車門被一個阿桑牽摩托車倒退嚕....A到我車肚子 凹了一個洞
沒想到阿桑說 又沒有關係 ....我趕著看牙齒
我心想 好好的車破相了...還跟我說沒關係 = =
我只好跟她說 下次要小心啦 不然萬一人家有關係 妳就虧大了...
其實我看她蠻害怕的 只是嘴皮硬 故作鎮靜.....
我只好安慰自己 說 車子肚子凹了...是想試我有沒有肚量啦 = =
一個貪字吧!
婦人貪蔥;地主貪財~
婦人拔蔥後被抓包的態度不遜,想必因此惹惱了地主
所以地主才堅持提告,假法律之手給婦人一個教訓!
在我看來~都是社會風氣日下的不良示範!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0/09/27 17:43回覆對啊˙偷拔蔥 嫁好ㄤ :::那我是不是也要來去偷拔蔥啊˙˙
法蘭客 :真是大好人喔 ˙˙˙˙˙˙這樣的人種不多囉::::
可以借精生子嗎˙˙˙˙˙ 哈哈::: 生出來的小孩一定優良悉有珍寶喔˙
喂:::::不可以生氣ㄋㄟ
法律是人訂的,當然是由人來”玩”囉!
有時候當事人可能是少根筋或是想太多了!
所以都沒聽懂高高在上的檢察官或法官的弦外之音~
他們想放你一馬,你還賴著不走,這不是很奇怪嗎?
所以有時候我會覺得法律諮詢的律師,
就像廟公在解籤詩一樣呢!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0/09/28 00:03回覆法蘭客大律師
你義務指導撰寫狀紙.還介紹免費法律諮詢.那還得混ㄚ..喝西北風啦.
真是菩薩心腸 阿彌陀佛 善哉 善哉
噓~我都不敢讓律師朋友知道,不過他們好像還是混得不錯啦!
我不寫~別人還是會寫的啦!
只是我會把相關的文章儘量做有系統的整理,
可以方便需要的人查找而已~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0/09/28 00:04回覆再兩天就是法蘭客來udn一週年,該不會拿續集來拉人氣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