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觀這樁冤案實在很難令人相信所有辦案的人「都」感覺不出辦錯了人;依個人淺見江國慶之冤,多少與軍中特殊的佔缺文化,以及「連坐處分」有關。
按軍中的升遷體制與公、教、警不同,任何位階皆有年齡、期別之考量,一般而言若在關鍵時刻沒能「搶」佔高階缺,九成以上是「寡婦死了兒子——沒指望」!不像其他公部門的人員,縱使到了高齡仍有機會翻身躍龍門。
這也就是自兩蔣以後,每逢軍中即將有高階或關鍵要職出缺時,必然會有「弊端」出現,並透過媒體「爆料」渲染;究其原因無外乎藉此拉下擋路的大石。
江國慶所屬的空軍作戰司令部,是全台灣「空防第一擊」的要塞重鎮,舉凡台海上空的所有空巡戰機與地面中、長程防空飛彈,皆歸這個單位管制,因此戒備之森嚴可想一斑!在如此重要的營區竟然發生姦殺女童命案,不僅凸顯營區安全管制、軍紀維護要求上都出現了極大的缺失;尤其是發生命案,連營區最高指揮官(作戰司令)都須受連坐處分,而如果能迅速破案,或能將損害降到最低,否則甚至將嚴重影響到後續的調職與升遷。
瞭解上述的「軍中文化」後,我們便不難理解這樁冤案形成的背景與荒謬、可嘆之處!
試將其中因素分析如下:
1.初期之所以由軍種反情報單位「辦案」,其目地在求儘速破案,為陳肇敏取得「加分」態勢,避免正常(冗長)之軍憲司法程序,延宕時間,影響司令佔高階缺之「正常晉升」。
2.後期則是辦案人員綜合所有跡證雖也「察覺」錯大了,但因刑求逼供在先,不當取供除將面臨司法究責外,亦無法面對社會大眾的質疑,更絕對影響到陳肇敏接班總司令的官途……。 更何況台籍的陳肇敏極可能成繼湯曜明之後的第二位台籍出身的參謀總長,也難怪江爸爸縱使跑斷腿也無能為力扭轉所有不利態勢,造成老年喪子之人生大悲!
為了儘速排除升上將的障礙,「非法」允許「空軍反情報隊」接手,排除憲警調系統介入,以免過程橫生枝節,這是陳肇敏的錯!日後雖如願升了上將,也當上了國防部長,卻是用他人兒子冤死的一條命換來的,事後來看一點都不光彩!
江國慶的冤死,還附帶害了另外三位甚至更多的女童遭到性侵的創傷,如今江案雖得沈冤昭雪,卻是無法彌補的創傷!
軍中將官升遷的特色就是升了就是升了,承平時期縱使犯了錯下了台,他照樣還是「將軍」,永遠拔不掉:而三顆梅花再怎優秀,若沒換到一顆星,就永遠沒譜。而沒有第一顆星就沒資格搶第二顆‧‧,還有看不到的一大堆福利;所以只要有機會縱使耍陰來詐都可以!
面對江國慶的冤案固然難堪,但也未嘗不是另一個改革良機;馬總統與國防部似應藉此教訓,慎重檢討國軍將官升遷制度與高階軍官的法治、法律、人權教育,避免日後再發生有權下令者「濫權違法」草菅人命的悲劇,以告慰冤死者在天之靈。
補充資料:
雖然國家元首的統帥權可以打破成規,但也須這位「統帥」做得夠久,例如前參謀總長湯曜明,原已屬離主流夠遠的軍訓教官,但得李登輝總統的提拔得以回歸主流;又若非李總統做得夠久(12年),他是否得以自少將一路培養到四星上將參謀總長,就很難斷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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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只知道要破案,要見血,要有替死鬼。沒有正義可言。就像電影a few good men一樣,卑劣的指揮官下達red code指令,事後要小兵當替死鬼。
只會逢迎拍馬,不犯錯。但是真正要打仗都是懦夫飯桶。
江國慶案是將軍們把目的搞錯了!
命案的偵辦是發現事實找到真兇,讓罪犯得到應付的代價。這是辦案的品質檢驗的唯一標準。
如果以將軍們的昇官為標準就離譜了。
讓犯錯的人付出他的代價吧!
服兵役是擔任政戰預官
就已經碰過這種事情...當時長官還建議我簽留營
考慮都不必--直接退伍離開這種環境
過了幾10年還是一樣
這也是區區在下我要介紹孫立人將軍的緣由,那才是叫做「典範」!
延伸參閱:
《金馬影帝郎雄的袍澤情》http://blog.udn.com/cvn68/3891453
涉案人全升官發財, 只死一個兵 ,
無本生意, 怎算都划算!
台海第一擊當然是前線,責任重大但也不可違法濫權,尤其攸關人命之事,更不可輕忽!何況江國慶因在營區表現良好,受長官肯定才會被派到福利社支援,本來就是守規矩的義務役士兵啊!
國家有綱常,軍隊有軍紀,
軍紀是軍隊的命脈,以三民主義為根基,
三信心堅如鐵,上下團結成一體,
號令嚴明,服從第一,革命軍人要牢記,
戰陣有勇,無私無畏,戰鬥精神大無比,
國民革命軍,愛民如愛己,
北伐成功,抗戰勝利,關鍵在軍紀,
守軍紀,鼓士氣,救國家,要克敵,
勝利把握一定在我們手裡。
以上「軍紀歌」 何志浩詞 李中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