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偶爾在臉書與新聞中看見關於春吶的「野合」事件。
我的內心對這新聞是充滿衝突的,捫心自問,我內心的某個部份其實很羡慕那些可以這麼自在的就地野合的人,甚至是有點妒嫉的,因為那種回歸本性的快樂已離我很遠了。但作為一個文明人,我又隱隱覺得那有點不妥,因為那種原始的力量有時是帶有破壞性的。
春吶很像古希臘的酒神節,在一年一度的春天節慶中,希臘人慶祝春天來臨,在其中放縱自己,讓自己在文明生活中的壓抑與不滿得到適度的釋放。自然萬物都在春天交配野合,為何獨獨只有人不能體驗這種歡樂呢?
所以我常鼓勵學生參加春吶,因為那是人重新整合自己的儀式,透過這儀式,人類重新找到在文明中已失去的熱情與能量,這其實是比較健康的。
我看見許多憤怒的人們,甚至有新聞媒體又開始地毯式的搜索事件中的主角,我覺得這是比野合還不道德的。
文明就是建立在壓抑自己的本能之上的,如果你要仔細去分析這些人的心理,你會發現,在文明人壓抑自己的過程中,內心是充滿憤怒的,是以當我們我看見我們苦苦壓抑的本能,遵守的文明遊戲規則,竟然被人棄之如敝屣時,我們的火氣就上來了。
說穿了,這些憤怒其實無關道德,不過是內心壓抑的憤怒找到了代罪羔羊。只是壓抑的文明人太多,這種憤怒猶如中世紀天主教殺死異教徒般,竟無人敢出來為人性說幾句話,可見我們還活在集體法西斯主義之中。
我之所以不敢讉責野合,那是因為我無法對人性感到憤怒,野合也是作為文明人的我,內心不敢實現的欲望,我之所以沒那麼做,只是覺得它好像有些不妥。我們為了文明的秩序,犠牲了野合的快樂,但曾幾何時,上天的恩賜竟成了不道德的事了呢?
從精神分析的角度來看,當文明人對自己的本能感到如何十惡不赦時,最後只會讓性欲隱藏在更齷齪不堪的角落。
什麼又是道德呢?在你用道德來讉責他人之前,不妨先靜下來想想:
在地球的某一些角落,許多部落還處罰著被強暴的女人,至今還有些國家會懲罰穿著太曝露的女生,這些人也以道德之名來處罰女人的。
「女子無才便是德」,按這道德標準,我們今天大部份女人都是不道德的。
在一百年前的同性戀是要被判刑的,那是許多思想家、文學家、藝術家對規範與法律的衝撞與鬆動後,我們今天才接受了同性戀。
這些例子不勝枚舉,從後見之明的高度來看,我們也不妨想想,到底是一百年前處罰同性戀的那些人比較道德?還是為人性發言的反叛者比較有道德呢?
而在挖人隱私、追殺非我族類的媒體與春吶野合這兩件事之間,到底誰又比誰不道德呢?
打野砲的人除了追尋感官享受外,還有就是挑戰禁忌的刺激吧!
如果社會常態是大家都在戶外作愛
那野合也就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了
不過比起這些打野砲的人,對這些人感到憤怒或羨慕的人 現在新聞的扒糞現象還要來得病態得多 哪裡有腥羶桃色暴力醜聞就往哪鑽 滿足了愛看戲的觀眾 卻把應該報導國內外重要事件的"新聞"空洞化成了"腥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