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從來沒學過剪髮,自從結婚後開始自學剪髮,我是她第一個客人,三十多年來,我還是她唯一的客人。但不記得從什麼時候開始,每三個月替我剪一次頭髮,剪髮成了我們的每季大事。
由於美國的房子地板不是地毯就是木地板,我們家只有一樓的玄關是大片瓷磚地,最容易清理剪下的頭髮,那裡就成了「吾家理髮廳」。理髮前,搬一張木折椅到玄關,準備好毛巾、洗髮精、圍巾、痱子粉和剪髮工具之後,先在廚房的流理台把頭髮打濕,坐在木椅上,放心把頭交給妻,然後打開音響⋯⋯
在美國要成為美髮理髮師不是很容易,除了需要完成認可的衛生教育,理髮課程、美容課程和培訓,還要通過考試取得執照。但在家理髮沒有營業不算違法,所以為了省時省錢,許多美國人小孩的頭髮多是媽媽掌刀。
合法的理髮店大部分星期一到五、有的週六也開門,他們上班的時間也是我們上班的時間,等我們下班要去剪頭髮時,他們也快要打烊了。然而糟糕的是,儘管美國號稱種族大熔爐,但是白人理髮師只會理白人的頭,黑人理髮師只會理黑人的頭,亞洲人的頭很難熔進去,華人也只能找東方人理髮師。
華府郊區的馬里蘭州華人不少,有華人開的美容美髮院,還有不少華人在自家偷開非法的理髮工作室,但仍然要先預約,尤其週末更是一約難求,通常到了還要等很久。上班一個星期,周末本來就有太多雜事要忙,理一個頭髮仍然很不方便。
當年結婚後,要求妻替我剪髮,我騙她:「不用擔心,因為我的頭髮多,隨便剪就好。」她從來沒有剪髮的經驗,結果當然剪得參差不齊,好在我的頭髮多,只要剪到髮根對稱平均,稍為抓一抓就好,最壞的結果頂多帶幾天帽子,等頭髮稍長就好了。
在台灣,理髮是生活中的日常小事。中小學到高中時,男生都理小平頭,看不出頭髮多少的差別,而且街頭巷尾到處都有家庭理髮店,乾淨不貴又快速,且隨到隨剪,通常每兩三個星期理一次髮,被視為理所當然。
上大學之後,開始留西裝頭,才發現我的頭髮又粗又硬又有一點波浪大捲,髮型不容易受控制,每當遇到第一次替我理髮的髮型師,都會抱怨我的頭髮,剪我一個等於剪了一個半的頭。頭髮如果留太長就像戴了一個大鋼盔,而且我的頭很大,長髮讓我的頭看起來更大。如果剪成小平頭,可以省掉許多麻煩,偏偏我又是扁頭,需要留一點長髮遮醜。
當年到美國唸書時,發現理髮成了頭痛的問題。除了省錢更為了省麻煩,同學間彼此互相剪,可是台灣來的同學誰會有剪髮的經驗呢?那年,學校第一次有大陸留學生,老鍾是貴州工學院來的數學系交換學者,已經45歲,當時他的「愛人」和小孩仍在大陸,由於文革下放農村時期,都是朋友或家人互剪頭髮,所以練就一手好功夫,我的頭髮被他剪得服服貼貼。
可是輪到我替他剪的時候,完全不是同樣的故事。他的頭髮又軟又細又少,記得我的第一刀下去,就把他的頭髮剪出了一個大凹洞,只好繼續剪短,左邊剪完剪右邊,左右剪得不對稱,再繼續剪,好不容易剪完,幾乎成了平頭,而且坑坑巴巴像個癩痢頭。頗有愛心的老鍾反而安慰我:「第一次能剪這樣已經不錯了!」戴上帽子後,還教我:「注意每刀不要剪太多,寧願多剪幾刀,每刀少剪一點,比較能夠控制長度、平順和對稱。」幾次之後,我也慢慢抓到一點要訣。
儘管如此,至今妻都不相信我,無論我如何吹牛,或她去美容院有多麻煩,絕對不讓我剪她的頭髮。
妻是個很細心的人,動作也慢,替我剪髮也是一樣。早年每次剪髮,前後要花將近三個小時,我必需找一個完全沒有事的週末下午,打開收音機聽著音樂,閉上眼睛,還可以睡一覺。有時候剪太久,我失去耐心,催她:「快好了沒?」妻仍然照著自己的速度,左看看右看看,再左剪剪右剪剪,儘管後來越剪越順,現在仍需一個小時左右。不過她會將我後腦勺的頭髮留長一點,因而看不出扁頭。
多年來,妻的剪刀聲在耳邊也越剪越快,有一次當我沉醉在校園民歌中,突然耳角一陣劇痛,只聽妻低聲說:「抱歉,抱歉,好像剪下一小塊肉。」還好那是唯一的一次失手。
為了很久剪一次,每次剪髮必需剪得很短,但是到了兩個月左右,我的頭髮已經長得像亞馬遜森林,就用打薄剪刀自己打薄,反正頭髮多都怎麼打薄還是很多,然後上髮膠把頭髮壓扁,看起來仍伏伏貼貼,可以再撐一個月,但是大約三個月就長到非剪不可。每次剪完,看著地上一大堆頭髮,可以裝滿一個畚箕,倒是頗有成就感。
不知不覺旅美三十多年,每次回台灣,下飛機後第一件事便是理髮,離台前,也儘可能再剪一次。每次理完髮,妻都會看著我的頭,笑說:「後腦勺太扁了,沒我剪得好。」
本文刊登在2024年10月30日人間福報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