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的案子,遲早的事,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賴清德40%,柯文哲25%,國民黨35%。要過半才能穩定政權。
正常憲政民主國家,要嘛就是要聯合內閣,要嘛就是至少在議題合作。
賴清德、柯建銘的作法是【用司法和檢調來對付政敵】
這是現在憲政體制下,總統所能做的方式之一。
算盤就是,毀了柯文哲,能拿下10%就夠了。
剩下5%忠貞的小草
另外10%,跟著蔡壁如,支持盧秀燕,也無妨。
民進黨只要穩穩拿下10%,中國國民黨還是會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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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獻金申報不實,到底傷害了誰?
要申報的原因
第一項是主要原因
政治獻金抵稅,是靠收據,來報所得稅
賺錢的要繳稅,不需要特別的憑證,該開發票的開發票,不必開發票的按規定
競選經費的細目沒有規定要公開,但是走入司法,就可以一天一爆,將柯文哲凌遲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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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的競選經費,會少於可以拿到的補助嗎?
現在選舉,花費驚人,當然不可能。
所以目的就是在挑毛病。
會計師「便宜行事」,不是沒有原因。
這個申報,如果是證明競選經費是大於補助,只要搞搞數據就好,細目有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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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家來報帳,錢卻沒給人家,如果真的是朋友,真的是支持者,那也會沒事。
選贏可以雞犬升天,選輸大家一起認賠,願賭服輸,也沒關係。
但是「白目力量」不同。
人家賠,發現你還有錢,他們賠得多,你候選人賠得少,就是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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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常識,這種事很好擺平,能用錢解決的事,都好解決。
但是「白目力量」不同。
用人家來報帳,不服,假戲真做,也可,不是都是支持者嗎?
來日方長,不行嗎?
但是「白目力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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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雖然好像是一人政黨,捐錢是
看似一回事,其實不一樣
政治獻金如果「捐給柯文哲選總統」是要報帳的,這個部分才有「公費選舉」補助,才會需要監察院監督。報的捐款太多,可能會有結餘,結餘歸民眾黨。報的支出,要不多不少,多的商家會害被查帳,少會領不到補助,不然會產生結餘,捐給民眾黨。
政治獻金如果「捐給柯文哲」代表不是只是這一次,未來還可以繼續用。這是「柯文哲」或是任何一個候選人,最想要的。原因不是貪腐,而是可支配的權力大。這應該就是「木可公關」成立的目的。
政治獻金捐給民眾黨,那就不是只是給柯文哲,而是大家都可以用。就像以前,你以為捐個黃國昌,其實是捐給時代力量。然後你的錢被用來打擊黃國昌。除非你是親民黨宋楚瑜,永遠的一人黨,不然捐給政黨和捐給候選人,是不一樣的。
有趣的是國家提供的選舉經費補助,只能回流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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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目力量」的作法,看起來完全合法
成立一個公關公司,「捐給柯文哲選總統」的錢,去和「木可公關」買公關服務。
花錢的都是木可公關
柯昱安昨在廣播節目《POP搶先爆》透露,有民眾黨志工私下向他透露,他們看到柯辦付了1300萬給木可公司後很不爽,因為民眾黨說是「授權木可管理」的成本費用,包含理貨、寄貨、送貨、倉儲及客服等,但實際在搬貨的還是他們這些志工。 柯昱安接著說,有志工在搬東西時搬到手扭到,「他們就是覺得,這是種相對剝奪感」,這1300萬給了木可公司,讓他們去處理相關事務,結果還找免費的志工來幫忙
小牛的爆料殺傷力最大,因為這是觀感問題
你參加KP演唱會,你以為這是捐款餐會
「白目力量」不一樣,這是一般的演唱會,
你「捐」的錢在「木可」手裡,還是柯文哲來支配,但是以木可公司的形式來存在。
你買競選小物,你以為你在捐款
「白目力量」不一樣,這是一般的購買行為。
你「捐」的錢在「木可」手裡,還是柯文哲來支配,但是以木可公司的形式來存在。
小草本來就是捐給柯文哲,「捐」給「木可」還是「柯」
但是 自己人的帳務 沒解決,選輸了,你就必須賠最多,而不是讓「投資」你的人都血本無歸
你卻還有退路
歐崇敬的分析我覺得有道理
這個是治理能力的問題
「白目力量」不會管錢,卻又不懂得用人。
或許國家治理還是需要 像朱立倫一樣的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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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 游淑慧、鍾小平、凌濤,那種比『白目力量』更『白目』的,可以讓國家穩定
賴清德絕對可以完全執政,超過50%,遂行其目的。
台灣需不需要「白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