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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不淺
2024/11/14 22:29:09瀏覽230|回應2|推薦15

利益當頭時,張口就是一個謊,先把賣房獨家專賣權拿到手後,完全變了一個嘴臉,慢慢的整你,這就是第一次遇到超級惡質賣房房仲!

說穿了就是一個小房子遇到賴皮不付租也不搬,又把房子破壞的一蹋糊塗,房子嘛也不特別值錢,萬萬沒想到,房子條件都那麼簡單了,還能遇到像鬼一樣的人,想把你剝皮,順便再推你一把!

為了方便敘述,捏造了一個價,市面行情九十萬,我要實拿八十,留了買家出價和房仲佣金的空間。

房仲首先給你洗腦,這房子如何的糟糕,有人說房價只值45萬。

說好要幫忙把房個請走這件事,完全不提。

45緩慢的往上加到60,問我接受嗎?一天到晚疲勞轟炸,要找我喝咖啡、談談嘛。工作上每天都忙,哪有時間聽她亂扯,不就當你的面把你的房子嫌的很差要殺價,且是狠砍的那種。我乾脆打開天窗說亮話,算成本給她聽,沒想到沒心肝的人只回你一句,物件不好了,放棄嘛!

我答: 如果妳是我,妳會這樣做嗎?

60之後,又來煩我,65,有人出價了!

連理都懶得理…

這期間她怎麼害人? 她幫我找可以把房客丟出去的人,到底是誰?混混?流氓?我不清楚。

她沒經過我的同意,私自決定降價賣,我以為她想切自己的佣金,其實不然。

唉,靠自己吧!找了律師出面後,賴皮終於搬了,房子一片狼籍…

她幫了什麼忙?沒有!

軟弱的租屋房仲倒是出現了,他幫我收拾房子,上了部份油漆,修理一些東西,我請他給發票,我會付他錢,他只是回答: 我只想彌補一點!

跟我預計的一樣,基本打掃與修復後,房貌就差很多了。

有件事很納悶,明明我簽給她的期限快到了,她一點都不緊張?這點不尋常…

在期限前,有人出80,考慮後,不賣!這意謂著我要少拿賣價!

最後又往上加,但是我只能拿到79,經過考慮後,我妥協了!

如果一般上班族,節衣縮食存了自備款後去貸款買房,付了五年房貸後,加上貸款律師費用、房產過戶費。花了三個月整修嚇死人的屋況後出租,過了四年半後,接下來半年沒收到房租,最後賣房子的告訴你,你投資失敗,只能拿到你原本的買價,這不是逼人往絕路上走嗎?這個人以後還敢投資嗎?這人因為想要從繳不出房貸中解套,所以必須賤價賣房子。這類房仲不惡劣嗎?

她沒料的是,那個屋主雖是外國人,但不太好騙,且沒貸款壓力,我沒告訴她那房子其實不是我的,最後我拿到的價錢算是接近市價少一點點…

我思前想後,終於明白他們在搞什麼花樣?可能狀況如下,她和買主一開始就有暗盤,當買主可以買到60價錢時,必須在檯面下給佣金,當然這是不合法的,但是金額少三分之一這個誘因太大!他們非得那房子不可的原因,很有耐心的等待著…

最後發現占不到太大便宜,只好把錢拿出來,等我簽了合約後,再合演一個戲,說是突然決定把那個房子改成房產公司,重簽合約,買主多付五千塊給房仲!

我氣炸了!!不肯!甚至很幼稚的說,如果我的律師同意,他們可以走開不要買房子,我不會索賠!

原來一開始我就是獵物了!從頭到尾,堅定的買主就是他了!房仲費盡心思舖排害我,唉!

最後就依我簽的那個合約走,沒有更新合約。

做人做事要憑良心,多行不義必自斃!

那房子很適合小辦公室,這是一開始我就認定的!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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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line_終須一別(上)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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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 15:42

靜若妹妹這回跟賴皮房客和黑心房仲鬥智,還真不容易阿!閃

買主和房仲勾結起來,聯合欺負賣方,算是老伎倆了。多年前雙親賣起家厝,就遇到類似的事。買方是年輕夫妻,房仲百般勸說「給年輕人一個機會」,母親心軟又不諳行情,於是以低於市價三/四成出售。

後來才知買房的夫妻是我小學老師的兒子和媳婦。老師直說有緣要找時間聚會認識一下,我有苦難言。尷尬

雙親當初不想打擾剛成家、忙著適應婆家又已懷孕的我;否則若能幫忙提醒一下,或許不至於這樣,覺得好心幫對方卻被騙 ~~~ 無奈

靜若(mimy2011) 於 2024-11-17 02:55 回覆:

哈囉,您好。

您真是神,房仲不知在第幾個offer時也提到,叫我高抬貴手成全買主,他們沒有什麼錢,小孩也需要教育費…我答,妳若真想幫他們,可以降低妳的佣金!

當然,她馬上閉嘴了

當悠關利益時,真的什麼鬼話都說的出!

一想到你自己為很多困難點在奮鬥時,誰會來幫幫你。當然不是憤世嫉俗的角度,而是在商言商。

市場行情我不是不知道,其實在那個時間點最後的成交價,還在行情價之外的邊緣,但也不能說什麼,畢竟房子條件也很普通。

住在房子對面的房仲是當初賣房子給我的,他為了沒賣到房子生我的氣。我曾給了他第一個機會,他開出的不是行情價,就作罷!我這人向來不想記恨的,後來想到這人也曾用"奧步",當時買房時,想用我認識的律師過戶,他拍胸保証,我的律師可以給折扣,他們公司的律師也可以,後來才知道一毛錢也不能少!

換言之,我的折扣被當作他的佣金,他拿走了!

不來往就算了,新屋主變成他的競爭對方,他應該也很嘔吧!大笑


MLI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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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重要
2024/11/15 07:16

社會經驗 與 法律常識都很重要

與年齡未必成正比

靜若(mimy2011) 於 2024-11-16 05:02 回覆:

的確是這樣沒錯。

遇到惡徒,首先就是不能怕他們!

不過,她從事實上知道,失去了其它機會。因為身旁都有朋友需要此類服務,我沒有仇人,不需要把人介紹給她殘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