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台中奇譚 建物沒窗戶 竟可開夜店
2011/03/10 09:23:18瀏覽407|回應0|推薦2

台中ALA PUB大火九死慘劇,台中地檢署深感不解的是,姑且不論內部裝潢問題,這家夜店光是外觀就是大疑竇!

都市防災與建築管理

〔摘要3.9.2011自由 楊政郡、張菁雅、顏若瑾〕台中ALA PUB大火九死慘劇,台中地檢署深感不解的是,姑且不論內部裝潢問題,這家夜店光是外觀就是大疑竇!

因為整棟建物竟然全無窗戶,這種建築外觀,連住宅使用執照都拿不到了,卻能在台中市營業?甚至還當夜店使用!再加上密不通風的空間裡,還大量使用易燃泡棉,客人宛如置身「死亡陷阱」而不自知,真是草菅人命! 

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時也指出,住宅區不能設夜店,就不應該允許設置,倘若業者還違規,「那檢查人員跟業者,就有不尋常的連帶關係!

台中地檢署偵辦此重大公安慘案,擴大範圍,下令從88年迄今的消防、建築、聯合稽查紀錄表等安檢資料全須調齊;檢方認為,市府縱然有做安檢,但這種安檢不代表「安全」﹗

除了調閱書面文件,台中地檢署昨還出動三名檢察官再次履勘火災現場,針對樓梯寬度、安全門寬度、房屋高度、舞台佔據面積等細節一一測量,熟知調查內情者發現,檢方這個大動作,攸關建築法規、建照、使用執照發放問題

檢方必是懷疑內部有違建、違反建築法規、建築技術規則、任意修改內部裝潢等等,甚至是發現業者「陽奉陰違」,安檢前有人通風報信,讓業者事先準備應付安檢的設施和資料,等安檢一通過就恢復原來狀態繼續營業,這就可能存在「官商勾結」的問題。

兩層樓高建築,地坪卅三坪,全棟四周竟然沒有任何窗戶,全棟三個逃生出口中,一樓的兩處逃生出口,只有大門正常開啟,另一個逃生出口則是消防人員搶救時破壞才打開;至於二樓的一個逃生出口和緩降機,卻隱匿在儲藏室內,也沒有指示標誌,「只有鬼才知道哪裡有逃生門」!

檢方還發現,夜店因怕鄰居檢舉太吵,所以大量使用便宜的泡棉當吸音材料,「這種裝潢難道聯合稽查小組都沒看見嗎?」這種疏失很離譜。

紅包關說護航 利益環環扣 安檢年年過〔摘要3.9.2011自由許國楨、張瑞楨、林良哲、張協昇〕台中八大行業安檢何其多,為何一再發生公安意外?業者與稽查人員之間有什麼不尋常的關係?

說穿了,就是找有力人士居中利誘、民代關說護航,讓不肖公務員包庇、縱容業者,環環相扣之下,導致台灣消防安檢合格率與災害的風險一樣高,不少安檢根本是「虛晃一招」。

按目前相關法令規定,有些店家受到諸如所謂「分區使用」的限制,根本不可能申請相關執照;但砸了大錢裝潢開店,為求降低風險,業者會透過管道塞紅包,請稽查人員「高抬貴手」,儘量減少稽查次數,甚至排到稽查時,將案件抽到最下面,延長被稽查的時間。

此外,部分申請執照的案件,因不符規定而卡在縣市政府某單位,最常見的是由民代出面關說,或由熟稔公文流程、專業跑件的會計師或民間消防公司代為打通關節,論件計酬

在聯合稽查時,主管業務的不肖公務人員,有人會事先通風報信,讓業者得以應付「突擊」檢查,若檢查時還是有問題,乾脆直接「放水」

縣市政府主導的聯合稽查,通常會要求參與稽查人員先到縣市政府集合,出發前才拆開一個內有臨檢目標的彌封袋,並收起稽查人員的手機等通訊器材後,再前往目標臨檢。

但知情人士透露,在縣市政府集合至出發赴臨檢目標的過程,仍可能存在著許多弊端或漏洞,包括帶隊人員有無確實蒐集手機,不肖稽查人員表面繳一支、暗地另藏一支手機,仍有機會通風報信,而業者接到通報,若來不及準備,乾脆就拉下鐵門「公休」掛起免戰牌

除了不肖公務員與業者掛鉤,也傳出部分縣市的消防局官員以辦理防火週、婦幼防火等名義,要求消防相關廠商、業者,捐助活動經費,部分業者為了和主管機關「交陪」,不但出錢、出力,甚至送出「好處」,以結識相關業務人員

去年十二月,台南、台北、板橋地檢署合力追查「消防安檢弊案」,就查出業者承包大樓消防設施,為加速取得使用執照而買通消防安檢人員,快速通過「圖說審查」、「竣工查驗」等多起弊案,該案仍在偵辦中。

別把「不戀棧」掛嘴邊 〔卓然/中國時報2011.03.09摘要〕    台中夜店大火慘劇,反對黨議員要求市長胡志強停職接受調查,胡市長在鞠躬道歉後,強調各界不要情緒化,但他也忍不住激動拍桌說,「一旦釐清責任,絕不逃避、也不戀棧。」 

    這話在翁奇楠命案時他也說過,但他仍驚險連任,表示市民並不認為他應負全部責任。但是民選首長與政務委派是截然不同的概念,政務官去留由長官取決,說不戀棧是一種本分。

民選父母官,是接受選民付託,除了自行辭退,要去職只有罷免一途,胡市長除了查明災害原因,給市民一個交待之外,更重要的是拴緊市府螺絲,落實城市管理安全,預防悲劇發生。 

    當這一切都做到了,市民自有公斷,「絕不戀棧」這樣的空話太消極,也有不想幹、不負責的味道,不需要經常掛在嘴邊。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ichalle77&aid=4964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