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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之八風吹不動好官我自為
2011/02/20 19:43:03瀏覽383|回應2|推薦14

馬英九之八風吹不動好官我自為



如果:



天下太平政治清明,行政機關各有所司,立法司法各盡其職,在野黨理性問政,老百姓不民粹濫情。



那麼:



馬英九的確應該站在憲法的高度,退居第二線,當好不沾鍋。讓行政中立,讓司法獨立,不干預各個部門的專業。



可是:



真實的情況卻是黑手、金手、髒手、污手、民粹手、意識型態手、各式各樣想要撈一筆的壞手在公務部門裡面上下肆虐。從中央到地方、從民代到樁腳其實都跟公務部門人員打成一片、沆瀣一氣。反過來說,一般公務人員也都沒有楊志良那種gut,反正上級都不幫忙抗拒,下級的也不用背著黑鍋當英雄。其中人民最氣憤的是正義公理不得伸張。



因此:



我們對總統的期待不是遵行憲法而已。面對如此的現狀光是「不干預」是不能解決問題的,因為還有很多其他來自四面八方的干預、關說、關心,在在都是壓力。如果上級不表態,那麼下級何必要自找麻煩去面對那麼多壓力。所以馬英九的不表態就是讓培德醫院的醫生自己去面對那些豺狼虎豹!從管理的立場來說,主管要明確定立組織政策,下級才有遵循的目標,尤其是在台灣這樣的狀況,大家都在仰望上意才會做事,結果中華民國的最高統帥不干預。那就等於留給其他不軌人士最大的干預空間!



要拯救台灣是一個太大的問題,馬英九應該做什麼,已經有太多人提出非常好的意見,我就不在這裡多打字了。



所以:



快要三年了,馬英九顯然沒有打擊貪腐的決心,他也沒有伸張正義的能力。因為他認為不干預才是他最重要的原則。吳淑珍是否受到制裁其實不是馬英九關心的事情,老馬大概也只關心能否連任吧?!



那就不是我所期望的總統啦!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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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ichaelliu5458&aid=490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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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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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不沾鍋?
2011/04/09 11:10
謝謝閣下的回覆。
我想閣下的意思,無非希望總統有積極的作為。

閣下大概看到太多腐敗怠惰的各部門首長,才會希望總統跳出來管一管。

我尊重您的看法,只是我個人以為:
民意應該鞭策的是那些腐敗怠惰的各部門首長,那些過去〝要升官,提前(錢)來講〞的官員,那些犯了錯,和媒體流氓暗通款曲,粉飾掩過的國家蠹蟲。

所以,培德醫師們如果沒有擔當,培德醫院院長總該有個擔當吧?
是誰寵壞了那些領錢不負責的各部門首長?

所謂的不沾鍋,是讚美他用人時不安插他自個兒的親朋好友,後來民進黨把不沾鍋的美譽醜化為不管事,怎麼您也受了民進黨人的影響?

在我眼裡,馬總統身上具備了當好總統的要素:清廉、無私、誠懇、認真、負責。
水深八千(michaelliu5458) 於 2011-04-11 23:52 回覆:
大家交換意見,也謝謝您的高見。

但是,我還是認為  民意應該鞭策的"不只"是那些腐敗怠惰的各部門首長
人民頭家對於公僕的監督應該是沒有上限的,最高職位到哪監督的力量就應該到哪!
部門首長沒做好,就變成是他的上級的責任。
所以,一路向上追溯,可以追到部會首長,五院院長,以至於總統應該要負最後的成敗責任。
在我眼裡,馬總統身上具備了當好總統的要素:清廉、無私、誠懇、認真、負責。
我承認馬英九比陳水扁、李登輝都還好 
但是,我是結果論者,我以成敗論英雄,
只有好一半是不夠的。正義未得伸張,就是國家的最高領導人有虧職守!





be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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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權?
2011/03/18 14:26
閣下的說法把權力和責任集中在一人身上。
似乎是公務員做不好、不能做好都可把責任歸責於總統沒有幫我!沒有挺我!

如果各部門的責任可以仰望於一人之上,即等同視所有的公務人員為無物,那麼還要那麼多的組織條例、作業規章來規範所有的公務人員(包含總統)幹什麼?

任合一個公務員難道不須有應有的作為與不作為?不須有應有的責任和擔當?不須有應有的是非標準?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句"我不是來了嗎?"都可以在媒體的操作下變質而引起民怨,你能期待當前的人民素質之下,一個人的能力?

馬英九先生有不做一個強權總統的自制力(不凌駕於法理制度之上),如果人民不給點掌聲,那麼在掌握媒體的政客操作下,任何一個欺世盜名之徒,都可以假改革之名行非法強權之實,這豈是如君所願?

該是醒覺''每個人各自有各自的權能與責任'',誰做不好?哪裡究責?別把權力和責任往上推了!
認知這個國家的現況,是我們每一個人民的責任,我們有能力和責任承擔我們該負起的責任,所以日本有福島五十死士,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台灣為什麼可以把責任推給鞭長莫及的那個人?
水深八千(michaelliu5458) 於 2011-03-22 19:05 回覆:
前文已經說了,如果各級公職人員都能盡到其本份職權,那麼上級長官無為而治,大家都依照規章來行事,就會是最理想的情況。可惜事實情況並不如此,因此上級必須要施展各種:獎懲、督導、示範、教育、訓練等等的管理手段。各個層級督導下級,向上級報告,而總統應該像是CEO一樣,負起最後概括承受的責任。

閣下所言:醒覺每個人各自的權能與責任。這個理想很好,可惜與現況不符,台灣的公務員做不到,其實全世界的公務員都沒能做到!請問您,該怎麼解決?當然是上級要扛起責任才對吧!尤其是政務官以上的層級,更應該把政策定清楚。
台灣的監獄不是沒有死過人,很多罪行重大的終生犯本來就該關到死,不然怎麼叫做無期徒刑?這個就叫做政策!法律、法條、規章本來就會有漏洞,需要靠政策來補強。上級長官悶聲不響,不是無能,就是瀆職!

如果權力與責任都由下級公務員來承擔,我們選總統要做什麼?

水深八千(michaelliu5458) 於 2011-03-28 03:55 回覆:
再問一下:
馬英九先生有不做一個強權總統的自制力(不凌駕於法理制度之上),....

當法理制度無法解決問題的時候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