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我提倡音樂劇的理由
2019/08/29 01:40:19瀏覽1895|回應0|推薦18

我提倡音樂劇的理由,

並非因為它是外來時髦劇種,

而是它可以成為

台灣原創音樂的源頭活水。

我不想和學者爭論,

只想努力工作。

時間可以証明這條路對。

「實踐才是硬道理。」


謝謝邱大姐主辦台中國家歌劇院「音樂劇產業論壇」,獲益良多,還得到一張蠻像回事的照片。我把要說的話寫在上面。邱大姐提倡「音樂劇應獨立一類」,看起來簡單,但很關鍵,實現後可以化解很多事務牽扯的障礙,非常讚。邱大姐若要選立委,一定組「藝黨」全力支持。 :)

(楊忠衡。201908/28)

( 創作散文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elyang2008&aid=12895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