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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8 12:05:15瀏覽658|回應4|推薦4 | |
我們為什麼不該恨鄭捷 ? 鄭捷被捕之後,對其大開殺戒之行為,毫不後悔,雖然鄭捷父母被逼出面道歉,但是社會輿論仍然認為應該重判死刑,並且速審速結。 一名傷者陳家慧3日上午在台北市議員參選人及母親的陪同下,出面召開記者會,並說出事發當天的經過。陳家慧在記者會上數度哽咽,她也承認在這2週住院期間,好幾次做惡夢,夢到被凶嫌鄭捷砍殺,又死了一次;但她也說,她並不會怨恨鄭捷,「因為這個孩子受傷了。」 陳家慧的發言在網路上被許多人留言圍剿。 此時我想到的,是發生在美國的辛克利槍擊雷根總統事件。 辛克利是一個美國的迷惘青年,他迷戀當時得奧斯卡獎的知名女星茱迪佛斯特,私下展開追求,被茱迪佛斯特婉轉拒絕,辛克利回信說,妳不理我,我就殺總統,幹一件轟轟烈烈的大事,茱迪佛斯特被嚇到不敢回信,想不到辛克利真的去買一把槍,在雷根總統經過的路上,趁著雷根總統與群眾揮手時,開槍射擊,打中雷根總統的胸部, 外科醫師以手術取出子彈後說,幸好有上帝保祐,只差半公分就射中主動脈,才沒有當場喪命,此案果真轟動世界。 美國的法官把辛克利送醫院做精神鑑定後,判其終生在精神醫院度過。 殺一個迷惘青年,從執法角度而言,輕而易舉,整個社會也許很快就淡忘此事,但是邏輯錯誤的迷惘青年,卻受到弔詭的正向肯定,將來是福是禍 ? 猶在未定之天 ! 本案中鄭捷與死者傷者無冤無仇,是迷惘於時代的青年隨機殺人,鄭捷自述殺人動機:「我從小學時就想自殺,不過沒有勇氣,只好透過殺人被判死刑,才能結束我這痛苦的一生。」 鄭捷說:「因為父母對我的期望太高,覺得求學太累、活得很辛苦。從小學五年級就開始計畫這起殺人案,對於砍人殺人的行動一點也不後悔,還很舒坦,因為已經圓夢了,如果再來一次會殺更多人。」他自白說:「我從小就立下個志願,要轟轟烈烈殺一群人,然後被判死刑也沒關係。」 這樣的殺人動機,在正常人看來,邏輯錯誤,牽拖無辜旁人,就算是被判死刑,也是死有餘辜。 但是且慢,如果我們這個社會和法官檢察官,一面倒的傾向判死刑來討回公道時,豈不是證明鄭捷的邏輯沒有錯嗎 ? 果真是如果殺更多人,死刑判得更快,當初求死的目的,達成更快,這個預言就應驗了。 這不是證明鄭捷和我們是同一國的嗎 ? 我們以仇恨來對待鄭捷的暴行,這個集體恨意的出口,現在可能會落在鄭捷的家人與親友身上,將來無限擴大之後,任何引人不滿的事件,都可能導向暴力的結局,社會可能從此永無安寧之日。 面對迷惘青年隨機殺人案件,我們這個社會和法律界,是否應該有更深刻的看法或做法 ? 我們為什麼不該恨鄭捷 ? 我們恨鄭捷就是恨我們自己。 我們恨鄭捷,就是恨我們自己心靈和社會,無法示人的陰暗角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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