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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4 15:56:46瀏覽1196|回應3|推薦47 | |
[ 係爭 ] 是怎麼變出來的 ? 我親愛的同胞們 如果大家曾經與法院打交道, 在收到法官判決書或檢察官起訴書時, 常會見到一組介係詞----係爭。 例如: 係爭贓款三十萬元,嫌犯XXX等人已經朋分花用殆盡。 係爭這兩個字組合在一起,毫無意義可言, 但是大家習以為常,卻沒人思考它的來源, 如果我們把係爭改成該筆, 例如: 該筆贓款三十萬元,嫌犯XXX等人已經朋分花用殆盡。 文意立刻通順可解。 該筆又是怎麼變成係爭的呢? 原來國民黨威權執政的時代,給法官的地位很高,甚至可以獨自斷人生死, 但是給書記官的地位很低,只是配給法官的打字員,曾經有一位脾氣很大的法官,喜歡寫草書,書記官常常看不懂他的草書,卻又不敢問, 有一次為了趕交法官的判決書,就把該筆打成了係爭, 想不到法官為了趕時效,也沒細看判決書就發出去, 從此中華民國的法律文件,就多了係爭這個專用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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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