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24/05/21 11:42:37瀏覽247|回應0|推薦14 | |
七一三澎湖事件紀念設施碑文
民國三十八年(西元1949年),政府戡亂失利, 山東省八所國立中學師生輾轉至廣州, 由山東省政府與教育、國防兩部協商來臺,十七歲 及齡男生從軍並續受中學課程, 另成立子弟學校安置其餘學生繼續接受教育, 至澎湖後,七月十三日第四聯中學生要求軍方履行讀書從軍的諾言,與軍方爭執,澎防部司令李振清指使槍兵刺傷學生代表李樹民、唐克忠,史稱七一三事件,事後部份尚在澎湖的聯中校長 推舉煙臺聯中校長張敏之為代表向軍方爭取學生受教權,事後軍方以共諜嫌疑逮捕,牽連師生百餘人,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張敏之、鄒鑑兩校長及學生劉永祥、張世能、譚茂基、明同樂、王光耀共七人,於十二月十一日在臺北馬場町被處死刑, 六年後八校學生力爭退伍復學,約七百人欲赴總統府請願, 受阻於臺中車站,事後三十九人被捕管訓七個月, 甚有四人被判刑八至十年。 民國八十九年(西元2000年) ,政府積極辦理補償後, 張校長等人冤案,始陸續獲得平反,為記取史鑑,特立此碑,並慰逝者。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六日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