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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亂畫,我亂停
2011/01/06 18:18:32瀏覽50|回應0|推薦0

台灣道路上紅黃線亂畫, 哪種違規只開罰單? 哪種違規要拖吊? 警察老爺說了算. 這是法治國家該有的現象?

如果紅線也拖吊,黃線也拖吊,那還分紅黃線幹麼? 乾脆全畫紅線豈不簡單明瞭整齊劃一.

在美國黃線是可以臨時停車的,但有時間限制,如果限制是三十分鐘,則逾時就會受罰. 一位騎機車巡邏的警察,他會用一跟棍子在前端綁枝粉筆,然後在臨時停車的車輪邊畫上一條記號, 每三十分鍾巡一次,誰違規誰沒有違規一看就知道, 這樣駕駛人就可以安心的去郵局寄信, 去便利商店繳電話費.........,而快遞公司的送貨員也才能安心的到二十樓投遞包裹   但台灣不是這樣,如果有人 要去洗衣店拿件送洗的衣物? 那得先把車停到兩公里外的停車場,之後再回來拿衣物. 去便利商店買杯可樂也得比照辦理,去郵局寄個掛號信,那就更不用說了,因為得排隊更費時,若有人敢賭,那就是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政府這樣蠻幹豈能怪老百姓不守法?

交通法規有規定, 臨時停車是駕駛不離座,引擎不熄火才算. 但一般老百姓不是郭台明,也不是馬英九,我們沒錢請司機坐在駕駛座上臨時停車, 這種德政我們無福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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