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從死刑定讞到無罪定讞 蘇建和案的省思
2012/08/31 22:02:57瀏覽86|回應0|推薦0

 

                  

蘇建和案今天(2012/8/31)經更三審宣判無罪後已經無罪定讞,在網站上看到一些無裡頭的評論;有人PO文說: 警察要屈打成招,也不會路邊隨便拉幾個人來栽贓!他們不是真正的無罪,只是法律上的無罪也有人PO文說:可憐!! 吳家沒人憐憫 無人聞問~~~大家都跑去蘇某那邊搖旗做秀去了!! 這批審案法官 速審法的制定者 廢死聯盟 人本基金會 蘇案律師團.......始作俑者 其無後已!! 當然,也有發表贊同審判結果的意見。

 

一個社會會出現多元化的聲音,原本不足為奇,但稀奇的是,有一些人在不明內情的情況下也會亂發議論。舉個例子,修車師傅對汽車故障原因發表意見,可能沒人會有意見,但如果出現個賣菜的也來高談闊論比手畫腳,那就很稀奇了,不是嗎?蘇建和案的評論中,有許多看報派就是這樣,他們在看過新聞報導之後就開始發表評論,這種人跟他們的反應實在很不可思議,而這可能是台灣特有的現象。

 

在正常的民主國家,司法的判決縱使未必正確,但至少不會不公正,法官、檢察官、警察、跟鑑識單位不會聯手對付被告,但在台灣卻司空見慣,在過去以職權進行主義主導的審判時代,被告的權益被忽視的尤其嚴重。一般而言,被告在警方偵查階段被認定為有罪之後,最後的下場,通常都是以悲劇收場。即如上面PO文者之一的見解:警察要屈打成招,也不會路邊隨便拉幾個人來栽贓!對了,檢察官與這位PO文者見解一致,所以檢察官深信警方判斷正確,於是就根據警方移送的資料將被告起訴,鑑識機構再根據這份資料製作鑑定報告,最後案子到了法院,在警方、檢方跟鑑識機構一口同聲之下,法官只會有一個想法,如果你沒做,為何大家要冤枉你?他們又跟你無冤無仇,沒有理由冤枉你。在這種論理法則下,審判只是演戲,一切早在偵辦之初就已經定讞了。

 

法官根據檢、警方的移送卷證寫判決書,記者再抄判決書的內容寫報導,最後讀者讀到的資料當然就是萬惡的被告罪該萬死。這能怪讀者嗎?PO文二的作者就是因為他過去所讀過的報導都是這樣泡製而成的,所以他只知道蘇建和他們是在「廢死聯盟 人本基金會」這些惡名昭彰的團體掩護下脫罪成功,是無罪推定讓這些壞人逍遙法外,但卻並不知道真正無罪判決的原因。

 

蘇建和三人的案子,是台灣有史以來唯一的一件從死刑定讞到無罪定讞的案子。過去他們會被判死刑的主要原因,是主嫌王文孝的自白說他們有參與犯案。而他們今日被判無罪的主因之一是:法官認為王文孝的自白無證據證明為真實。本案從死刑到無罪的判決差異只是在:有罪認定法官認為,警察、檢察官都不會亂抓人(有罪推定),更何況主嫌還自白他們三人有份。而無罪判決的法官則認為,無論誰認為他們有罪(無罪推定),沒有確實的證據就不能證明他們參與作案。這兩種判斷,就是蘇建和案從死刑到無罪的原因。

 

我們要從獨裁人治走向民主法治,有罪推定跟無罪推定之間,我們別無選擇,我們不能讓執法者作「有罪推定」的裁決者,有罪無罪當以證據作依歸,無證據就不能判決有罪,而這種裁決的前提就必須是「無罪推定」,明乎此,還有人會認為「無罪推定」是壞人的護身符嗎?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