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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善用孫子兵法?查拆違建變成騷擾無辜?
2015/12/02 13:56:01瀏覽10100|回應10|推薦187

前言

小肉球所居大樓管委會在11月中旬召開住戶大會,交付住戶大會表決的管委會決議是:

1. 每年年終發放給管委會每位委員感謝金.
2. 在每棟樓的頂樓平台裝設紅外線監視器,以防宵小破壞.

小肉球為了第二項決議,特地於深夜爬到每棟的頂樓平台去勘查,哇,面積廣大,那裡根本沒有人去,夜裡漆黑一片,倘若宵小真想作惡,很容易破壞或遮蔽監視器.那麼多支紅外線監視器應該很貴,連個估價都沒有,嘿嘿,我們的管委會不愛招標,很愛在住戶大會上渲染花錢的必要性,台下沈默的羔羊不察,很容易通過,通過以後花錢有多多,管委會必說住戶大會都通過了,一切合法.

小肉球三更半夜去各棟頂樓實地查訪,由於俺過去的住戶大會書面提案曾被管委會壓下不表,在住戶大會想發言卻拿不到麥克風,這次遂自費印出動議影本,一份一份塞進住戶信箱.結果是,兩項管委會決議都被住戶大會否決.

不過,俺去各棟頂樓平台查訪時,發現A棟頂樓平台一角被兩戶違建精舍所盤踞,從A到G諸棟當中,就只有A棟(八層樓建築)如此,顯然A棟兩戶搞樓中樓,俺料想其樓中樓並未納入本大樓建築結構圖之設計規畫,不但其樓中樓屬於違建,兩戶還膽敢侵佔A棟頂樓平台之公寓大廈共有部分,給自己又多出一層樓使用.

阿拉小肉球不討厭有錢人,卻討厭有錢人展現 greed(貪婪)、audacity(膽大妄為)、effrontery(厚顏無恥)的人性特質.

另外,A棟一樓某戶還侵佔本大樓(寶XXXX)與鄰座大樓(台XXX)寬一米半的防火間隔多達三分之二,小肉球便順便上網檢舉了A棟這三戶.

2015/11/16上網檢舉及2015/11/24主管機關的回覆

詳見下方網頁存證:

上方圖檔為保護個資而抹除某些字樣.

機關回覆內容是小肉球在2015/11/26以後才去查看的,因為新北市違建拆除大隊在2015/11/26那天來了.關於本大樓A棟的三違建戶:

1. A棟兩戶的頂樓平台違建:保全公司總幹事於2015/11/28 8:25 A.M.告知新北市違建拆除大隊曾爬到A棟頂樓平台勘查,下來後,總幹事問他們會不會拆,拆除大隊答說太老了不會拆.

這算不算兵法三十六計中的第二十計「渾水摸魚」?實情是,舊違章建築係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該劃分日期由新北市主管建築機關經命令規定,以民國57年12月31日為劃分日期。

2. A棟一戶侵佔防火間隔及擅設自由進出門戶的違建:這可妙了,小肉球晚上去便當店買自助餐,員工對俺摔盤子,俺問妳幹嘛摔盤子,這才獲知新北市違建拆除大隊白天來找他們麻煩,驚動了房東和里長,員工嚇得半死.妙的是,便當店與小肉球所居大樓A棟一樓違建戶隔著一米半的防火間隔,拆除大隊隊員跑到便當店後院尋找違建,就必須經過這窄之又窄的防火間隔窄巷,也必然磨擦到小肉球所舉報的違建,然而拆除大隊就有本事視若無睹,堅持到便當店後院尋找違建.

上方圖檔紅圈是新北市違建拆除大隊 trumped up(編造)出來的對象和事由,感覺上像不像兵法三十六計中的第二計「圍魏救趙」,或第十一計「李代桃僵」?

2015/11/27傳真給新北市拆除大隊

害到無辜店家,這可不行!大笑

小肉球便於2015/11/27 14:36 傳真到新北市違建拆除大隊,並於傳真後立刻打電話到上方圖檔機關回覆內容中承辦此案的拆除大隊廣告組王XX小姐,企圖確認傳真收訖,但是小肉球卻渾似碰到XX窩,無法文明溝通:

本人:是王xx小姐嗎?我剛傳真到拆除大隊,請問收到了沒有?
對方:王xx不在.
本人:她什麼時候回來?這是她的分機5__,請問您是哪位?
對方:王xx今天不上班,我是代班!
本人:我只想確認剛才傳真到2958-9135的信件到達沒有.
對方:傳真機在二樓啦!我們在一樓!
本人:那麼能不能麻煩您把這通電話轉到二樓,我問二樓的人傳真到了沒有.
對方:傳真機在二樓啦!
本人:那麼請您請我二樓的電話號碼,我問二樓的人.
這位代班小姐給俺一個…5262的號碼,打後,是傳真的長嗶聲.

容俺評論:上述惡劣態度在當今台灣政府已屬罕見,竟然出現在新北市違建拆除大隊.

致新北市違建拆除大隊長馮兆麟先生的信

下方馮兆麟先生的照片與經歷俱陳列於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大隊的官網,他是官,官員處理公務,公務理當陽光化、透明化,本文函件述及公共事務,且在馮先生權責範疇內:

下方函件將於明日發出,也許應該致新北市政府政風處一份?

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大隊長馮兆麟
(22066)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 278號 3樓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日

敬愛的馮大隊長:

此函為確認本人於2015/11/27 14:36 傳真至 2958-9135 兩頁函件之收訖,該日傳真函並為本函之附件.本人並期待貴隊告知北工拆字第090______、093______號、新北拆認二字第104______號案的結果.

根據《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組織規程》,貴隊之廣告組負責「本市違規廣告物認定、排拆、拆除及結案等事項」,不知為何貴隊廣告組之王xx小姐負責本人陳情之案號,本人所舉報之寶__三戶違建案與廣告物毫無干係。

2015/11/26,新北市違建拆除大隊駕臨,勘查寶______A棟頂樓平台之後,警衛問會不會拆,貴隊隊員表示「不會拆除,太老了」(寶____總幹事於2015/11/28 8:25 AM告知本人).哦?寶__A棟頂樓平台之兩戶違建是老舊違建?因此當場決定不拆除?

但舊違章建築係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該劃分日期由本市主管建築機關經命令規定,以571231日為劃分日期。《新北市舊有違章建築修繕辦法》第3條云:本辦法所稱之舊違章建築係指中華民國五十七年總清查有案或經依法補行建卡列管之違章建築而言。

根據《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認定標準作業流程圖》,貴隊首度來到違建現場,應屬「認定違章建築階段」;根據《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認定標準作業流程說明》貴隊首度來到違建現場,應屬「勘查階段」.在此階段,貴隊隊員如何便對寶__警衛道出「太老了不拆」的行政處分?是否違悖《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認定標準作業流程》?或者一開始,就打定主意不拆除、不作為?

新北市違建拆除大隊當場決定不拆除寶____A棟頂樓平台之兩戶違建.至於A棟一樓違建,在2015/11/26拆除大隊隊員反而依據貴隊廣告組王xx小姐平空想像出來的「__路____1樓後涉及違章建築」,去騷擾正在做生意的xx便當店.

《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4條說「違章建築查報人員遇有違反建築法規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時,應立即報告主管建築機關處理,並執行主管建築機關指定辦理之事項」。拆除大隊隊員去尋找便當店(台____大樓)後不存在的違建(「__路_段_1樓後涉及違章建築」),欲至該處,就必須縮擠身子通過寶____A棟1樓所侵佔的防火間隔窄巷違建,貴隊隊員豈止「遇有」違建,簡直必須「親密接觸」本人所舉報之違建.

「親密接觸到」被舉報之違建,卻執意查訪貴隊廣告組王xx小姐編造出來的、不存在的違建--這景致有些滑稽,不是嗎? (^_^)

《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6條說「依規定應拆除之違章建築,不得准許緩拆或免拆」.

敬愛的馮大隊長,請貴隊針對寶___大樓A棟兩戶頂樓平台違建與A棟一樓住戶違建依法行事.

* 為何貴隊隊員對寶_警衛表示A棟頂樓平台兩戶違建「太老了不拆」?
* 為何貴隊廣告組王xx小姐搞出來「__路_段__號1樓後涉及違章建築」?

                          梁xx
                          寶___住戶
                                                                   地址___,電話___
   


後續發展

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已於 2015/12/04 掛號覆函:

一、小肉球所說的A棟頂樓平台兩戶違建,新北市拆除大隊已於2015/12/02勘查,認定其中之一屬於違建,已按序排拆;另戶認定頂樓並無加蓋違建.

二、小肉球所說的A棟一樓擅設門戶及侵佔A棟面對便當店之窄巷,大隊已認定在案,勘查後乃G棟建築,非A棟,已依法按序排拆.

但, 說已排拆, 也可能是緩兵之計, 要真拆了才算數.

2016/07/30誌: 新北市違建拆除大隊說已按序排拆迄今毫無動作.   新北市違建拆除大隊屬於工務局, 這種公家機關單位是最容易腐敗透頂透底的地方, 英文叫 rotten to the core, 到這種程度的時候, 是臉也不要滴, 不知是否如此?大笑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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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eatball2&aid=37324906

 回應文章


2015/12/09 08:58
最搞笑的是~ 拆除的剛走,重蓋的計畫已經在進行~ 天啊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12-09 13:05 回覆:

你說的案例是, 拆除大隊有作為 (已拆), 拆了剛走, 違建戶又重蓋.

行為要分開.

官方做了該做的事, 違建戶卻重蓋.

錯在違建戶.

那麼就再去檢舉. 

但, 依俺看, 違建戶重蓋, 表示不怕再拆, 或許違建戶去申請, 已合法?  或違建戶已疏通官方, 讓不合法變合法?


Money Doctor (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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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張正義,打擊黑暗!
2015/12/08 20:52
讚!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12-09 13:16 回覆:

新北市政府違建拆除大隊已覆函:

1. A棟頂樓兩戶違建: 一戶認定有違建, 另戶認定沒違建, 有違建者已按序排拆.

[按: 小肉球認為認定沒違建的那戶弄錯門牌號碼, 這沒辦法, 俺的管委會不合作, 不告訴小肉球正確門牌號碼.  俺關心的事是政府是否依法行事, 只要政府有作為, 依法執法, 於俺OK.]

2. A棟底樓侵佔防火間隔及擅設門戶: 拆除大隊已按序排拆.

大致來說, 結果OK!大笑

俺最氣的是跑去騷擾無辜的鄰樓店家, 這樣就公平了, 當隔著一米半寬 (被佔三分之二) 的緊鄰被拆除大隊拆除時, 便當店知道政府彌補過失了, 他們在2015/11/26那天受到冤枉了. 

2015/11/26那天, 根據他們的描述, 拆除大隊硬要在他們店找違建, 找不到, 就說他們後院不可以堆東西, 那是他們的院子, 俺去看了, 只堆幾個空木箱和幾塊木板, 根本不是違建.  拆除大隊還要拍照存證, 房東出來了, 里長也跑來了, 店家快崩潰了.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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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
2015/12/05 10:44

我一向對檢舉人很佩服,尤其是非選擇性基於公益而檢舉告發的檢舉人。

通常一般人對於檢舉告發,多帶點報復或者選擇性,例如高雄市楠梓檢舉魔人即是一例。

加油吧,您是少見的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12-05 11:10 回覆:

小肉球是因為夜裡爬到各棟樓的樓頂平台去查看是否有必要花錢裝設紅外線監視器,看到各棟樓的樓頂都空蕩蕩--本來就應該空蕩蕩,卻偏偏A棟一角有兩戶親密緊挨著的精緻房舍, 俺心想, 咦?  明明八層樓, 怎麼就偏偏這一角落擁擠著房舍, 變成九層樓了?! 

真太不像話了! 

樓頂平台有天線, 有防空避難, 有消防安全等設施與功能, 到了那角落就過不去了.

這像話嗎?  如此大膽侵佔公共空間, 不要臉到沒法想像的程度.

在寫提案 (關於頂樓設監視器與管委年終感謝金) 給住戶大會時, 「順便」上網檢舉違建戶, 檢舉完就忘了.

偏偏新北市違建拆除大隊要玩 "圍魏救趙" 這一招.

偏偏俺去買便當, 員工摔盤子.

偏偏小肉球就瞪眼問妳為何摔盤子.

其實檢舉完就忘了這事.大笑


溫哥華 千里傳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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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3 23:56

台灣小偷當真如此藝高膽大,能從8樓平台垂繩而下、入屋行竊?

他們若能坐電梯直上八樓(總不會是蜘蛛人式地攀外牆而上,那就更神乎其技了!!),為啥不直接停在目標樓層,撬開門鎖入屋?

總之,若有那麼一身本領,又樂於冒險犯難,當個"小"偷,實在浪費人才呀!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12-04 09:55 回覆:

是有小偷的, 還有很大膽的小偷, 見小肉球大戰跳樑小醜.   那是小肉球剛剛從美國回台灣定居的頭兩三個月, 那時候, 小肉球尚未皈依佛教, 心頭不篤定, 失眠很嚴重, 怕東怕西.

桃園治安比較不好吧?   小時候住眷村, 記得在台中和桃園, 哇, 眷村小偷超多!

自美返台已十來年, 就只在桃園碰過一次, 後來就再沒有了. 

俺現在所居大樓已建20年, 沒發生過盜賊入侵情事. 


華碩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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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3 23:27
寄給蘋果日報,讓蘋果日報去追!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12-04 09:48 回覆:

所有主要媒體的爆料電話、傳真、電郵都在俺電腦裡, 找媒體很容易,  媒體若知悉, 來找俺, 俺會配合.

但, 新北市違建拆除大隊現在尚未結案, 官員不是完人, 會犯錯, 會處理不周, 俺指出, 如果他們覺得俺有理, 現在還有機會去彌補和改善.

論語子罕篇說:「子絕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俺沒堅持非拆不可, 只認為官員應該依法行事, 不應該對民眾玩花招.  嘿嘿, 民眾不是傻子, 官員為什麼要玩花招, 大夥眼睛雪亮.

俺撰文極度謹慎, 在在務求適法.

這篇文章會一直呆在這裡, 這篇文章就是瞪著官員的眼睛.

小肉球汪汪!

 


小治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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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基金
2015/12/03 14:16
共同基金是跟著房屋所有權人移轉的,所以管委會不用歸還共同基金,在賣房子時把當初繳的共同基金金額含入賣價即可.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12-04 09:37 回覆:

沒錯, 小肉球所居大樓的起造人 (即建商) 已將共同基金合法移交給大樓管委會, 此點有單據, 無疑義.  共同基金是大樓的資產, 管委會能夠使用, 只要住戶大會通過即可.

小肉球在樓下說的保證金並不是共同基金, 那是建商賣屋時向每位買家收取的兩萬元, 買家保證會付管理費, 收據上述明買方售屋時必無息歸還.   管委會成立時, 建商已合法把這筆保證金移交給管委會, 也有移交的憑據.  管委會的錯誤 (可能涉及犯罪) 是:

1. 早期管委會 (多地主戶) 將這筆保證金放進共同基金帳戶, 已混合在一起, 無法搞清誰是誰.

2. 歷年來, 管委會確實仍舊持續向買家索取保證金, 自管委會成立以來, 共同基金帳戶只登記三筆, 計六萬元, 也沒註明誰付的.

3. 企圖掩飾錯誤或罪過而做出的其他行為.

問題出在錢到哪裡去了?   管委會一直刁難小肉球查閱資料, 俺只做一個月監委即被違法開除 (只有住戶大會才有權開除監委), 始終都為保證金的問題. 嘻嘻嘻, 因為阿拉討厭不清不楚嘛.  

這事很複雜, 有很多發展及枝節.   俺不急, 大概2017年再行動, 要是不能做, 或忘了做, 那也是緣分.


wonghc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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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3 10:36
管委會居然敢發給自己年終獎勵金?還是發給物管等專職的服務同仁?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12-03 11:32 回覆:

他們說, 管委會每月開例會很辛苦, 出席率太糟, 以致經常因人數不足而流會, 所以提議管委出席月例會, 只要一年出席率達三分之二, 也就是一年12個月的月會可以缺席4個月, 就在年終發給他們感謝金.

他們想立法自己感謝自己, 而且還規定開月例會一年可以缺席4個月次.


小治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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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
2015/12/03 10:28

頂樓裝設防盜監視設備實屬必要,但設置規劃就要有理有據,通常防頂樓宵小防的是其從隔壁大樓頂翻入,所以重點是加強監視與隔鄰相接之處,而紅外線警報器的安裝也要避免漏洞.

監視器的裝設就要考慮破壞行為,裝設的地點及角度必須確保被破壞前可錄到破壞者.至於紅外線警報器不用怕被破壞,因為不管被觸動或是被破壞了都會警報.

小治住的是新社區一開始未裝設,結果就遭宵小入侵竊取成功,就是從頂樓垂吊入窗行竊. 頂樓裝設防盜監視設備後就沒有偷竊情事發生. 其實防盜設備有時不一定真的錄到甚麼,但有一定的嚇阻作用,至少宵小會找簡單的先下手.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12-03 11:28 回覆:

我們大樓沒有錢啦!  阮囊羞澀啦!   小肉球剛買這戶時, 公共基金有六百萬, 現在只剩兩百萬出頭, 而這兩百萬並非資產 (asset), 屬於負債 (liability), 因為管委會把大家買房遷入時付給管委會的保證金 (賣出時須歸還) 放進公共基金裡. 

這20年來一筆爛帳.   他們不准小肉球查帳, 為的就是這件事.  其實問題出在沒有帳, 不記帳, 只有最近幾年才開始記.

很嚴重的問題!  很複雜的狀況!   小肉球汪汪!  阿拉一直在思考解決方案. 大笑

此外, 我們的保全很好, 是封閉式社區, 從無小偷潛入問題


老魔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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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2 21:26

wow, 您真是有砌而不捨, 貫徹到底的精神!

讚~~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12-03 11:16 回覆:

沒辦法呀, 看到不平的事, 必須有所作為呀.

小肉球沒法子做縮頭烏龜.害羞


圖利......
2015/12/02 15:26

每年年終發放給管委會每位委員感謝金

-- 千萬不可ㄚ No~~~~

 

我是說我們這啦 哩

鬧場的~ 半路不幹的~ 掛名的~ 職業化的~ 包工程的~ 官商勾結嫌移八卦的~ 

這些管委拿感謝金?! 怒怒怒 Fox怒 ROES怒 

我 俗啦 不敢吭聲 , 因為有前例 , 會被 告 ~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12-03 11:15 回覆:

明明管委會的委員是義工制,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規定不可以領薪資, 但是管委會能夠變相自肥. 

他們說 "這不是薪資喲!"  "這只是感謝金喲!"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