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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7 13:18:54瀏覽2837|回應6|推薦62 | |
【虎婆病中日常】 [格主身體抱恙,文筆疏略,恐不逮回覆,見諒!] 前言:今日山頭——超會ㄋㄞ的貓
政治評論員李正皓的言論 名嘴李正皓評論「2021年太魯閣號列車出軌事故」,認為大家不該把焦點放在闖下滔天大禍的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他認為借牌給李義祥的東新營造方為關鍵,詳見【台鐵出軌】名嘴爆「東新營造才是關鍵!」 地方人士:黃平和虔信媽祖、政商關係通達(2021/4/5),以及東新營造才是太魯閣事故關鍵!李正皓揭負責人黃平和勢力堪比傅崐萁(2021/4/5)。 李正皓說了什麼「不實言論」,以致花蓮縣政府控告他加重誹謗罪呢?俺去看了多則新聞報導,他評論東新營造黃平和與前後兩任花蓮縣長夫婦的話不外乎: 東新營造負責人「黃平和」是花蓮縣壽豐鄉信仰中心溪口順民宮的主委,前後任花蓮縣長傅崑萁、徐臻蔚夫婦常常參與順民宮的宮廟活動,身為重要宗教樁腳,黃平和與傅徐關係不錯,交情好,互動頻繁,影響力直通傅崑萁、徐榛蔚兩任縣長,這位花蓮營造業的地頭蛇擁有這樣的背景,在9年內吃下花蓮縣政府44個標案並不讓人意外。 就為這些話,現任花蓮縣長徐臻蔚(前任縣長傅崑萁妻)強烈駁斥,花蓮縣政府代理主任秘書張逸華在律師陪同下赴花蓮地檢署按鈴申告加重誹謗罪。 (上左:李正皓;上中:花蓮縣府代理主秘張逸華按鈴申告;上右及下三:不同場合的傅徐黃互動) 花蓮縣政府告李正皓什麼? *花蓮現任縣長徐臻蔚駁斥李正皓什麼?沒有二話,她駁斥李正皓,故爾主張:傅崑萁和她,跟溪口順安宮主委兼東新營造負責人黃平和關係不好,交情差,互動不頻繁,交往不密切,黃平和沒辦法直通縣長,黃平和想跟縣長說話和見面都必須透過第三者,他們不直通,黃平和承攬許多縣府標案跟他們夫婦沒有絲毫關係。 *花蓮縣政府按鈴提告——大致上是說黃平和拿眾多縣府標案並非出自縣長命令或關說,縣政府一切依法行政。花蓮縣政府代理秘書長張逸華偕同縣府律師按鈴申告時,對媒體說: 「在做團結一致救災的時候,實在沒有想到有人在這時候,竟然利用個人的臉書,在傷口上灑鹽,截取個人政治利益,跟律師研究之後,決定對於這個當事人,來予當頭棒喝,提出我們的告訴。」 花蓮縣政府亂糟糟告得莫名其妙
姑奶奶俺從未見過這麼好笑的事,俺不明白花蓮縣政府在告什麼。 第一,好像提告者(原告)的身份搞錯了吧?天下怎麼有這麼好笑的事情。大家仔細瞧瞧上頭李正皓的話,他從頭到尾都沒侮辱花蓮縣政府,他沒說花蓮縣政府貪污腐化,沒說黃平和能夠支配花蓮縣政府,沒說縣政府就因為黃平和影響力直通縣長遂將標案給了黃平和——他並沒有做出在花蓮縣政府負責招標的單位與東森營造之間,因為招標單位屈服於黃平和直通縣長的影響力,而違法犯紀地將眾多縣府標案獨惠東新營造的連結。 因此,花蓮縣政府並不是加重誹謗罪的法人被害人。你不是被害人,你告什麼告?這便是俺覺得好笑的地方,花蓮縣政府裡缺乏有腦的人嗎? 第二,李正皓說,有可能授受關係的兩方是廟宇主委兼東新營造負責人黃平和與傅崑萁、徐臻蔚夫婦。仔細再瞧,他連兩方有可能的授受關係也沒說。按照李正皓的推理路線,自然人黃平和與自然人傅徐夫婦的交情讓人質疑黃平和是否因此包攬縣府恁多工程——那麼,縣府可能是因為屈服於縣長與黃平和的交情而讓東新包攬恁多工程——那麼,縣府應該和人民一樣同為此等交情之受害人。俺說的這個邏輯沒錯吧? 而倘若他有不實言論,有權利提告的人是傅崑萁或徐臻蔚。李正皓談的是自然人,該出面的自然人不出面,卻躲在縣政府這個非誹謗罪受害人的法人背後,讓縣政府出面——非被害人卻去告人,這叫哪門子的邏輯?這是莫名其妙的道理,他們不通!不通!他們撲通! 但,也不是不能理解為何有此怪象。咱們聽過「家天下」吧,傅徐夫婦顯然「家天下」了,「花蓮縣政府就是我家」的想法已然根深蒂固,既然信念至此,也不必扭扭捏捏避嫌了,花蓮縣政府=傅崑萁/徐臻蔚,又何有自然人與法人之分呢? 自然人好像也告不成耶! 假使原告是自然人傅崑萁或徐臻蔚,他或她就必須向庭上證明——黃平和與他們夫妻關係不好,交情泛泛,互動不頻繁,黃平和無力直通縣長,想跟縣長接觸必須透過第三者,黃平和承攬眾多縣府標案與他們的交情沒有絲毫關係。 唉!想想原告必須向庭上證明原告與黃平和關係沒那麼好,黃平和必須透過第三者才能接觸縣長 ... ——這些恐怕逃不掉,原告必須證明,但證明起來有些難度啊!光說徐臻蔚,咱們往上看俺PO的圖,右下圖看到黃圈裡的黃平和了沒有?看到徐臻蔚何等溫婉謙卑,見廟委黃平和若見慈濟證嚴了沒有?兩人的坐姿與肢體語言傳達了這些訊息。徐女在2018年選舉過後,曾親到順民宮參香謝票拜訪黃平和,武漢肺炎期間率領花蓮縣政府所有一級官員到順民宮祈求國泰民安。 真的很難證明他們關係不好呀,但如果成功證明了,又很傷感情啊——呃,難不成患難不見真情,眼見東森營造須為太魯閣號出軌負責,就作出切割,斬斷友情了嗎? 案情重點在於影響力直通縣長與獲得標案的連結 擁有影響力直通縣長的背景——>拿下恁多標案,李正皓只說並不意外,或令人浮想聯翩,他沒作出因果連結,亦即黃平和影響力直通縣長是因,東新拿到任多縣府標案是果,而此果除外並無其他的因。 發生令人髮指的太魯閣號出軌,人人都想究責——李正皓去臆測誰害死這麼多台灣人,去作柯南式推理,乃出於他這台灣人兼政治評論員對台灣人傷亡的關心,全篇乃臆測口氣,乃推理口氣——從未說死。 任誰都會質疑:東新很爛,為何拿到恁多標案。東新營造靠資本額得到甲級營造資格,但它歷年來真正施工了多少?它真有施工技術及knowhow?它借牌轉包找無甲級資格者(義祥連丙級都搆不上)做它的「代工」,歷來又有多少?它劣跡斑斑,為何仍獲得縣府恁多標案? 關心太魯閣號出軌真相的台灣人都會和李正皓一樣發問:此為通天本事,區區一個廟委搞東新營造,店面(下圖東新營造地址)似兼住家,怎能從2013年起得標政府工程金額超過22億元,而花蓮縣政府標案逾17億元? 或許李正皓可對花蓮縣政府反提加重誹謗&誣告罪的告訴? 花蓮縣府代理主秘張逸華在花蓮地檢署按申告鈴時對媒體說: 「在做團結一致救災的時候,實在沒有想到有人在這時候,竟然利用個人的臉書,在傷口上灑鹽,截取個人政治利益,跟律師研究之後,決定對於這個當事人,來予當頭棒喝,提出我們的告訴。」 俺以為李正皓在做推理,相信所有台灣人也一樣在做推理,大家都想知道如此慘劇背後的真相,李正皓提出一個合理的質疑,以及另一個正確的思考方向。 李正皓並未誹謗花蓮縣政府這個法人,李正皓質疑的是縣長這個自然人與黃平和這個自然人之間的關係,花蓮縣政府這個法人卻傻呼呼地跑去告李正皓,在提告時還召喚媒體,對媒體誹謗李正皓臉書言論之動機為個人政治利益,臉書言論的目的暨效果為惡意傷害罹難者(有傷口者指罹難者)—— 花蓮縣府必須證明:1。李正皓為個人政治利益說那段話,李正皓說那些話能得到什麼明確的政治好處;2。李正皓那段言論確實出於惡意(為個人政治利益即故意),他惡意傷害罹難者,在傷者及死者家屬的哀慟上殘忍灑鹽。 花蓮縣政府故意召喚媒體說那話,符合加重誹謗條件;花蓮縣政府應該證明不了李正皓說該段話能夠為自己汲得可證明的政治利益;李正皓該段話在任何方面從任何角度並傷害不到罹難者暨家屬半分。 援此,俺認為李正皓反而能夠勝訴,虎婆汪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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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