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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再考慮一下吧
2011/02/11 16:16:13瀏覽1612|回應8|推薦5

 

既然大太陽底下沒啥新鮮事,這幾天寒流來襲陰雨綿綿,更不可能有什麼大事了,除了台灣積極包庇犯罪外~~也許不少菲律賓人與大陸人會這麼覺得,吳淑珍女士的入監服刑也在兩天前確定。昨天台灣第一位國家認證的嫖客議員發表書面聲明,證實已收到入獄服刑的執行通知書,將於元宵節後入監服刑。雖然Marvin對於這些吃乾抹淨的人深痛惡絕,但是回到最最最基本對於一個人的最後一絲尊重,吳女士入監服刑背後的問題實在太大了,不得不再寫一篇呼籲相關單位再考慮一下吧。

 

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Marvin曾經寫過這件事,儘管時空環境有些許不同,但問題的核心還是一樣。內容大略如下:

引起一陣討論的吳淑珍坐監與否,這幾天似乎沒什麼進展,想必法務及獄政單位也是一個頭兩個大。以前有不少抱病服刑的前例:糖尿病與帕金森氏症的紅包本、『號稱』有心臟病的白鴻森、把腎臟『玩』壞掉的黃任中、還有徐志明及吳德美等前例。當然也有劉泰英、黃宏宗、冬瓜標及阿不拉這些『越關越健康』的人。不過吳淑珍畢竟是一個特殊人物的特殊案例,車禍導致日常生活無法自理,加上大小病痛不斷,Marvin真的認為關進去會出人命。雖然法務部已經確定要把吳淑珍送進培德監獄,但受訓的女受刑人有專業護士的水準嗎?這些女受刑人願意照顧吳淑珍?政府還要花多少納稅錢在『吳受刑人』身上?如果『吳受刑人』真有什麼三長兩短,引發的後續效應有多大?大張旗鼓的送進去,沒多久又灰頭土臉的推出來,對政府形象會有多大的衝擊?一大堆問號都是必須考量的狀況與後果,這可能就是遲遲無法發監執行的原因吧。

 

如果要Marvin多嘴~~廢話!寫了這麼多~~提個解決之道就是『特赦』,將6388天刑期特赦為『易科罰金』,依據目前『行情價』一天三千元,總金額將近二千萬元。另外重新告發陳水扁違反政治獻金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七條及其他一堆條文,並依據第二十七條:『違反第五條、第九條第二項或第十二條規定收受政治獻金者,按其收受金額處二倍之罰鍰。擬參選人之配偶、子女、二親等以內之親屬或同財共居之家屬違反第五條規定收受政治獻金者,按其收受金額處三倍之罰鍰。前二項違法收受之政治獻金,沒入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入時,追徵其價額。』既然1020先生辯稱這些錢是政治獻金而不是受賄,那就依據政治獻金法將其『沒入』並『處二倍之罰鍰』。這也許是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吳淑珍不用入監服刑,犯罪所得也可繳交國庫,人民情感也得到合理安撫~~千萬不用擔心吳淑珍繳不出錢來,福爾摩沙與凱達格蘭兩個基金會資產超過六十億~~依據林瑞圖先生的指證,將近三十億罰款也只是基金會財產的一半『而已』,一切問題迎刃而解,何樂而不為呢?

 

前兩天聽到林瑞圖先生講述另一案件,才讓Marvin瞭解到這些人有多厲害~~暫且認為林先生的調查是正確的。今年一月十一日的新聞大略如下:「監察院調查發現,中油公司採購卡達RAS GASⅡ公司液化天然氣案違法失職,導致國庫損失至少新台幣158億元,今天通過彈劾中油前董事長郭進財等人並移送檢調調查。監察院今天通過馬以工、林鉅鋃及李復甸三位委員的提案,分別以過半票數彈劾郭進財,以及前中油總經理潘文炎與前中油代理董事長陳寶郎。監委馬以工指出,此案是肇因於台北市議員林瑞圖檢舉指稱中油在此液化天然氣採購案涉嫌與日本商社從中謀取暴利,而監院調查後也發現此案「疑點重重」。中油92年間為投標台電大潭電廠,而向卡達RAS GASⅡ公司採購天然氣,每年擬購買300萬噸天然氣為期共25年,一般天然氣購案分為賣方負責運送(DES)及買方自行運送(FOB)兩種,原本潘文炎簽訂購氣前約時,同意採DES賣方運送方式,隨後又指示改採買方自行運送(FOB)。

 

馬以工並指出,因為決策反覆造成時程延宕3年多,購氣成本因此增加158億元。而中油為自運天然氣,又辦理4艘長期租船採購案,想與得標廠商合資經營船隊,不過監委林鉅鋃透露,原本是長期租船的採購合約,當中又夾帶選擇性入股造船,合約卻沒有載明新船價格、監造費用、財務融資等重要權利義務事項,已經明顯違反採購法。林鉅鋃也指出,重大決策變更依規定應報董事會,轉交經濟部核定,此案卻是『先斬後奏』,程序嚴重違法。而監委李復甸說,中油當初想發展自己船隊,想培養國人操船,但是最後結果卻與原始想法相反。這4艘船一半以上的產權非屬中油,用的是菲律賓船員,等於是中油花很多錢,替日本公司訓練菲律賓船員。監委馬以工指出,租船招標過程疑點很多,中油4艘天然氣船每天租金加操船費用高達二十五萬美元,租船價格偏高是否隱藏不法利益,盼司法單位調查。馬以工說,中油變更運送方式的決策,最保守估計讓國庫損失一百五十八億元,而如果把二十五年租船費隨物價指標變動調整,再加上中油要承擔的風險因素,未來恐怕還有可能高達六千萬美元的支出。

而林瑞圖先生指證歷歷的說到,本案實際上是延宕三年多後,採購案發生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原本中油出面購買天然氣,變成由日本三井商社出面購買,再轉賣給中油公司,而租船運輸則是丸紅商社介入處理~~好玩的地方就在這裏了~~林瑞圖先生直指兩個商社介入的「牽猴人」就是熱愛台灣國的金美齡女士。而這個大轉折的結果就是當時謠傳的日本三井銀行三百億存款,以及扁家在東京世田谷區的獨棟別墅~~兩棟~~價值約三億台幣。Marvin碎碎念這麼一大堆,只是要大家別擔心,1020先生一家人絕對繳得起幾十億的罰款,拜託政府再考慮一下,就讓吳女士花錢買一條命吧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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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rvinfann&aid=4875337

 回應文章

woodsman
有錢就能作姦犯科?
2011/02/23 12:33

百病纏身應是生不如死

不能服刑就直接槍斃

也算功德一件

附帶警醒效尤


Odyssey2001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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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了他,我會覺得可恨嗎? 當然不會。
2011/02/22 05:20

有一則英國 Landover 車廣告,表示剎車好,馬路上有個動物,車主一踩剎車,車子立即停住,沒傷到動物。  也表示愛 Landover 車的人心真好,認同這個廣告。  

常在路上看到動物被車撞死,也很替動物難過。 

回到正題,對有些不要臉的人,即使死了,我對他們的同情心不會比路上被撞死的狗來得多。

這種人,關了他,我會覺得正義伸張了嗎? 不會。

放了他,我會覺得可恨嗎? 當然也不會。  



這家人愛錢如命
2011/02/22 00:23

實在不認為她會交錢買命!

這家人哪有守法可言? 一向是能賴就賴.

全台灣的人拿這種人沒辦法.


菜市場阿嫂
一天也好
2011/02/13 15:03

扁嫂不關, 可能有一大半的台灣人都不服氣, 但是如果她在獄中裝死裝活, 也會累死一票獄政人員, 她的可惡之處, 就是因為自己身體的因素而有恃無恐, 總想台灣人民能奈我何? 但是, 如果真的關出問題來, 也會造成一些不好的後果, 依我拙見, 關個一兩天就找個理由讓她出來吧, 坐過牢, 也是她一輩子的恥辱, 我不信老天沒眼, 那麼就讓她等著自己造的惡果吧 !!


小子淺見,有影無?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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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個小故事
2011/02/13 06:34
我原先看本文,一直不解誰是:台灣第一位國家認證的嫖客議員
待看到另一囘應才猛然了悟——怪不得家后剛認識我時,曾誇我一句話:「你還不錯嗎,七竅已通了六竅!」
——那時候,我還會跟她自謙:「那裏那裏,我只有通一竅啦!」(想想,當年真要是被人賣了,一定還會去幫人數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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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罪劵?
2011/02/11 19:24
個人不怕她繳不出錢來,只怕她不知自己做錯事,更怕台灣人都認為她是"為義受逼"。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1-02-13 00:55 回覆:

謝謝指教

這也不算是贖罪劵啦 ~~

至於罪犯是否會幡然悔悟 , 誰也說不出個準 , 在一切道德良知都已扭曲的台灣 , 不管再怎麼挖掘扁家貪污的真相 , 還是會有一缸子的支持者相信扁家是為了台獨建國 , 而謊言一而再 , 再而三的說下去 , 扁家人自己都被自己洗腦成功 , 我們又能說甚麼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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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
2011/02/11 17:38
花錢可以買命,不是代表有錢人可以殺人?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1-02-13 00:49 回覆:

謝謝指教

唉 ~~ 怎麼說呢 ?? 這畢竟跟"有錢人可以殺人"不一樣 , 而更悲哀的是吳女士真的與其他人不一樣 , 單是一個"生活自理"就有拒收的空間了 , 那怎麼辦呢 ?? 早在事件爆發時扁家的訴訟策略就是全部推到吳女士身上 , 也已經告訴我們答案了~~ 連1020父子二人都非常清楚吳女士是會被拒收的 , 它就是一個不能否認的殘酷事實


紫萍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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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扁家的寶貝兒子代替貪污娘坐牢
2011/02/11 17:21

就讓扁家的寶貝兒子代替貪污娘坐牢罷~

反正這一家貪污賊遲早都要進去團聚~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1-02-13 00:40 回覆:

謝謝指教

這就有點難了 , 這位經過台灣法律認證的嫖客議員自己還有案在身 , 也算是分身乏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