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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Republic of Crime?
2011/02/10 20:34:56瀏覽2446|回應16|推薦24

 

多少年來,這三個英文字已經讓台灣內部吵翻天,大時代背景下所產生的畸形政治現狀,沒有前例可循,沒有法條可依,所有智慧不足的政客都自以為有足夠的智慧,不自量力的想打開這個無法打開的結。鑽進死胡同牛角尖的結果,只是一廂情願的微觀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卻無法全視這個土地上的人為這三個英文字帶來什麼。印證甘迺迪的名言~~Ask not what your country can do for you. ask what you can do for your country,台灣人為這三個英文字帶來了什麼?Republic of CackleRepublic of Crass還是Republic of Crime恐怕以上皆是,從立法院走到starbucks,永遠都是高聲喧嘩喋喋不休,而外顯出來的則是粗魯與無禮。說句實在話,這已經很糟糕了,沒想到這幾天台灣竟然成了Republic of Crime,到底是怎麼回事?

 

這兩天台灣詐欺犯遣送大陸事件還在延燒中,只是發展方向已經有些不同,一些明理之人坦承台灣毫無插手的餘地,但還有部分無聊人士還希望從中攫取政治利益。無聊人士之一:「民進黨立委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稱農曆過年期間接獲台商簡訊,投訴李傳通在台籍詐騙犯被遣送大陸期間,多次進出高爾夫球場,還陪同來菲渡假的親友出遊。蔡煌瑯指出,二月二日台籍嫌犯被中國公安在馬尼拉看守所內公然刑求毆打,逼他們簽下不願意簽的英文文件,『外交官員在哪?中華民國政府在哪?台籍嫌犯可以任由中國公安刑求逼供嗎?』蔡煌瑯並指出,有台商在二月三日傳簡訊給他,指三十八天危機處理期間,李傳通多次與朋友打高爾夫球。蔡煌瑯痛批,李傳通在馬尼拉幾乎天天打球,『我不知他從事的是高爾夫球外交,還是在修身養性』,李傳通還忙著招待太太帶來的十幾位親戚,無心政務,『那時已發生台灣司法被霸凌事件,外交部沒有責任嗎?這樣喪權辱國沒有責任嗎?』邱議瑩則表示,經向外交部查證,證實駐菲代表一週可打兩天小白球,但經清查其他外館並無此優惠,『可見駐菲代表吃好的、住好的,坐領高薪打小白球,難怪外交會被搞得一塌糊塗!』邱議瑩強調,外交部說要召回駐菲大使,『但大使還在菲律賓混,可恥、可悲!』希望外交部要向國人交代,否則民進黨團絕不善罷干休。

 

無聊人士之二:「對於菲律賓將台籍嫌犯遣送大陸案,前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表示,凸顯台灣陷入一中框架、主權矮化流失。蘇貞昌指出,此事凸顯政府軟弱人民遭殃,將來台灣人出國,與中國籍人民發生糾紛,有可能發生類似案件,政府應嚴正處理,絕不能讓個案變成通案,否則兩千三百萬人民人人自危,出國處處危險,生命財產都不得保障。」因為實在太無聊了,所以與無聊人士之三放在一起:「前副總統呂秀蓮援引國際案例,以及中華民國刑法,強調此案與主權無關。就犯罪結果來看,台灣不能引渡十名中國籍嫌犯來台,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會接受中華民國的司法管轄權。且就犯罪審理而言,中國籍嫌犯及中國被害人不會到台灣,台灣無從偵辦此案。呂秀蓮舉出維基解密網站創辦人遭指控性侵案為例~~實在太無聊了,所以Marvin自作主張刪除,因為澳洲政府沒有「兩個澳洲」問題~~呂秀蓮指出,此案的犯罪行為地在菲律賓,被害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中國主張被害人的國籍管轄權,要求引渡嫌犯至大陸受審在國際法上是合理的。呂秀蓮呼籲,國人同胞到處旅行、經商,非常容易涉及不法,法務部應檢討修訂現行刑法,對於領域外犯罪有必要這麼寬鬆嗎?智慧型犯罪如詐欺取財罪是否太輕?法務部應進一步研修相關刑法規定。

 

看到這些無聊人士的無聊發言,Marvin也只能五體投地,不得不甘拜下風了。根據Marvin多年經驗,這些立法諸公的發言必須先打對折再打對折,剩下的25%才可能比較接近事實真相。立法委員在立法院裏面胡說八道,反正有憲法第七十三條及大法官釋字第435號的保護傘,蔡委員說有台商簡訊爆料,邱委員說駐菲代表天天打球,有誰敢提出質疑?有誰敢要求說明?李代表敢要求對質?要求拿出證據?還是上法院提告?除非李代表腦袋上那頂烏紗帽不想要了,否則這些立委諸公說你是馬,你就趕快把頭上的鹿角鋸掉吧。這種「幾乎天天打球」模稜兩可的描述,適用於每週兩天到每週七天,立委諸公先講先贏已立於不敗之地。而「無心政務」則是標準的死無對證,什麼樣叫做無心政務,沒把嫌犯帶回台灣叫無心政務?還是總統收錢插手竹科開發案才是無心政務?也許等李代表返國說明時,到邱委員面前把胸膛剖開來,檢查一下裏面到底「有心」還是「無心」,台灣政客的水準還真應驗了cackle這個字,喋喋不休於政治鬥爭而樂此不疲。

 

暗中領取18%優存以瞭解制度缺陷的小英主席更指出「這是史上外交最大挫敗」。Marvin不了解這個「史上」二字由來何處,是五千年中國史?這個政治太不正確了;還是清朝二百六十八年歷史?那台籍嫌犯遣送中國還真是小菜一碟;是中華民國百年史?日本入侵嚴重多了;還是遷台六十年史?中美斷交影響更大;如果以1020先生~~也就是以前的2630先生~~當總統的八年歷史,那麼狗屁倒灶的怪事就更多了。這個「史上最大」又是一個標準的模稜兩可,誰來決定誰是史上最大、史上最強、史上最多或史上最任何事情,完全只是在玩文字遊戲而已,Marvin認為這真是「史上最無聊的無聊事」。民國2006年五月,1020先生以「興揚之旅」出訪南美,美國建議去程過境檀香山,回程則在安克治過境,而且只能加油休息,不能安排過夜或任何公開活動。如此安排令1020先生十分惱火,遂親自求見AIT的楊「軍事長官」,堅持「如果不是紐約,我就不過境了!」兩人最後不歡而散。53日美國國務院突然單方面宣佈,1020先生已主動取消過境美國,確定在不會過境阿拉斯加,狼狽不堪的「迷航之旅」就此展開。

 

不惜觸犯美國「老大哥」的1020先生好不容易到了巴拉圭,沒想到巴拉圭在野黨卻不買賬,儘管1020先生帶來了價值二億五千萬美元的經濟援助,並送給巴拉圭國會議員每人一台電腦作為禮物,但1020先生在巴拉圭國會的演講卻遭到六十三名在野黨議員的抵制,巴國政府不得不緊急調來63名官員填滿空蕩蕩的席位。此外巴國在野黨還批評台灣政府用金錢干涉巴國內政,呼籲巴國政府與台灣斷交。灰頭土臉的1020先生離開後賭氣不去安克治,卻繞一大圈跑去中東,但是在專機過境黎巴嫩的企圖碰壁後,不得不臨時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阿布達比落地加油,隨後又到阿姆斯特丹中轉加油,使此行成了空中人球之旅。為防止洩密甚至還切斷飛機上的衛星通訊,隨行記者只好拿出地圖與指南針來確認自己身在何方。其中最丟臉的地方是台灣用英文語意的弔詭欺騙荷蘭政府,以商務包機的名義申請降落,並通報「Our President」企圖以華航董事長的名義矇混過關,真是丟臉丟到國外去了。堂堂一國元首淪落到如此,Marvin還真想請教一下精通外交歷史的小英主席,這與台籍嫌犯遣送中國相比較,哪一個才是史上最大挫敗?

 

至於想當President卻連President都拼錯的前副President,這次跳出來開記者會無非是為了爭取曝光,畢竟「全民調」的提名制度讓呂女士幾乎確定出局,所以這次較為就事論事的發言,也就不難理解了。不過哈佛法學碩士的法律課只是羊頭,強調「台灣中國其實是一邊一國,最好在國際上主張一中一台」才是真正的狗肉,藉此再向深綠基本教義派爭取支持。這也再一次證明Marvin之前文章所言,這些政客只是利用此案爭奪自身利益而已。不過蘇先生與呂女士的發言:「否則兩千三百萬人民人人自危,出國處處危險,生命財產都不得保障」、「國人同胞到處旅行經商,非常容易涉及不法」為什麼台灣人出國處處危險?為什麼台灣人容易涉及不法?難道台灣真的是Republic of Crime我們這麼容易犯罪?我們很喜歡犯罪?還是我們很習慣於犯罪?Marvin跑遍歐美亞超過四十個城市與國家,只在內華達州領到一張超速罰單,這樣算「非常容易涉及不法」嗎?又是哪些台灣人「非常容易涉及不法」呢?不打屁了,深究根源就會發現我們向來不重視法治,我們向來不懂得尊重別人,我們向來覺得小奸小惡算不了什麼,因循苟切之下「情」永遠擺在「理」與「法」之前。我們關起門來大呼小叫主權與人權,卻不願正視台灣法律的盲點與漏洞;政客氣極敗壞得痛批中共打壓,兩岸問題重重急需解決,卻忘了十四位台籍嫌犯與十位大陸嫌犯水乳交融得很,一起詐騙一起賺錢,哪有什麼政治問題?哪有什麼主權問題?這二十四個嫌犯都不擔心了,這些政客又何必狗拿耗子多管閒事,既然一起詐騙一起賺錢,那就一起受審一起坐牢吧。

 

另外一件去年七月的新聞:「美國司法部指控亞洲面板廠操控全球面板價格,台灣的華映、奇美電、瀚宇彩晶都宣佈認罪,合計受罰金額高達三億一千五百萬美元。華映與前奇美電的高階經理人更先後到美國坐牢,美國憑藉市場及國家實力,祭出反托辣斯法的殺傷力不容小覷。華映是台灣面板廠中最先認罪的業者,除繳交六千五百萬美元罰金外,三名被起訴的經理人,個人最高罰金5萬美元,還要服刑六至九個月,前董事長林鎮弘和另外兩名經理人現已服刑完畢回到台灣。據一位坐過牢的主管對朋友表示,他在加州監獄和重刑犯及死囚相處,水泥牢房關了二百多人卻僅有二間廁所,監獄床舖大小僅容翻身,吃得不好還要勞動服務,每週也只能打電話回家一次。他在牢裡小心謹慎,希望保住命回台灣。前奇美電在與群創完成合併的關頭決定認罪,除了兩億兩千萬元的罰金外,年屆60頭髮花白的前奇美電董事長也要赴美服刑。業界人士都感到無奈,因為韓國廠商也有經理人坐牢,不單只是台灣,只能感嘆美國連法律都是國力的延伸。

 

真是奇怪了,違反的是美國法律,犯罪發生地也是在美國,犯罪嫌疑人有台灣人與韓國人,這時候怎麼沒有人出來高喊「國家主權」呢?何況犯罪嫌疑人都在台灣,而不是在美國遭到逮捕,為什麼眼看著這些高階經理人搭機前往美國服刑,而沒有任何政客出來氣急敗壞的高喊些什麼呢?民進黨蔡委員與邱委員應該到AIT前抗議,要求美國政府將調查結果交由我國法院審理,自己的人自己管,自己的狗自己打,就算要坐牢也是在台灣坐。只是面對美國老大哥的時候,不僅沒有人出來抗議「主權矮化流失」,更沒有人出來痛罵政府「政府軟弱人民遭殃」,到底怎麼回事?這時候的R.O.C.也就成了Republic of Coward無恥政客的嘴臉這才真正的現出原形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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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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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
2011/02/13 12:45
被那些騙子騙去幾十萬血汗錢時,有人被騙想不開自殺而亡時,巴不得那些騙子被槍斃免得下一個受害,台灣司法人權掛帥,站在受害者的血汗上,講仁慈沽名釣譽......騙子,壞人在哪被關,被槍斃...who care!期望有包青天或替天行道之士......哈哈!

天涯比鄰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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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話而已
2011/02/13 04:50
我同意呂秀蓮的說法:此事無關主權,維基解密的Assange是一個例子,多年前一位18歲美國青少年被新加坡判鞭股刑是另一例子。無論是從一邊一國、一中一台、或事實上的一中(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一中)代表的論述出發,台灣(中華民國) 都無權過問中菲雙方的司法合作。當然,作為台獨的領導人之一,呂秀蓮只從一邊一國、一中一台來突顯台灣(中華民國) 與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對等與互不管轄關係。從中華民國憲法角度來看,呂秀蓮這番論述是違憲的、台灣(中華民國) 是有權向菲引渡這批嫌犯的,因為根據憲法,大陸,包括外蒙,都是中華民國 領土、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共和國的國民都是中華民國國民。這很肯定是沒人(包括中共或馬英九) 願意接觸的議題。

我是根據現實的中台關係與國際法庭很多例子作為我的論述點。從現實的司法執行與管轄權上看,中台互不干涉主導。中菲這次合作沒有向中華民國法務部申請就是一個事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國際法人,也簡稱為「中國」。「中國」的治權包含台灣島。中華民國則經過李扁的20年努力,已經名存實亡了。中華民國=台灣≠中國,中華民國的治權也不包含大陸,甚至金馬釣魚臺。好了,從國際法的角度和判列來說,台灣也是沒有司法管轄權。犯罪行為地在菲律賓(也可以說是在大陸,因為交付錢的地點是在大陸) ,犯罪結果地在大陸,受害人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司法管轄權是以犯罪行為地為先,犯罪結果地後。但基於中菲共同打擊國際犯罪,經協商後交與犯罪結果地偵查及受審是完全合法合理的。至於嫌犯國籍可以決定司法管轄權和主權被侵犯,用政治、金錢干撓司法公正等等,僅是台灣帶給國際社會的一個笑話。


56677
言之有理
2011/02/12 21:47

言之有理

言之有物

--

可惜台灣眾多政治人物

眛良心說狠話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1-02-13 00:38 回覆:

謝謝指教

謝謝您提醒Marvin一直在當Don Quixote的無奈 ~~


nozturn
兩岸合作從罪犯開始
2011/02/12 20:44
只有他們才是連接兩岸人民感情的橋樑。在他們那裡,所有的政治、文化、黨派、政權全都拋開了,只剩下事業和未來,連坐牢都在一起,真是同甘苦共患難啊!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1-02-13 00:36 回覆:

謝謝指教

這些人也算是擱置爭議 , 一齊向"錢"看的最佳典範了 ~~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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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大家賺, 都沒錯.
2011/02/12 14:25

格主說理明白,
但這是政治,不是教室.

本案不法利得約七億元,
可稱"海邊七億"
因其可比"海角七億"
東窗事發後,
台嫌得知將被送大陸,
糟ㄋ,罰很重,
幸虧還有保險:
立即交代收買之政治奸客,
發動主權爭議, 以求活命.

這早在計劃中,
為何選擇菲律賓為基地?

跨國,越海,
作業麻煩,成本高,生活苦,
所為何來?

再說即使萬一不能回台享受髒錢,
起馬也玩ㄋ個總統,
把政府當猴子,當豬,
不枉此生!


案情發展如所料,
主嫌功力,
更勝世記巨騙馬多夫!
如此人才,真是台灣之光!

應爭取回台,帶罪立功,
並出任國安會祕書長
騙全大陸人,向台灣投降,
從此只有一個中國.

野黨, 名嘴, 媒體, 大家和稀泥, 分一杯羹
見者有份,也是江湖規矩!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1-02-13 00:33 回覆:

謝謝指教

唉呀 ~~ 您的留言一下子拉了一堆人下水 , 給他有點危險說 , 但Marvin也不能說沒有可能 , 自從1020先生的案件後 , 什麼事都有可能 ~~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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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馬英九總統的公開信
2011/02/11 21:35
 

致馬英九總統的公開信   http://blog.udn.com/dongfangbubai2011/4870005 

請您轉發推薦,幷請批評指教。感謝。只有兩岸文明程度日益接近,臺灣才有真正的安全保障可言。感謝!


……
有屎以來 糞量最重的 外交挫敗?
2011/02/11 13:51

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有屎以來 糞量最重的 外交挫敗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1-02-13 00:29 回覆:

謝謝指教

說實在的 ~~ Marvin也不清楚

不過您的留言應該是史上味道最重的留言了


請參與公投廢止台灣黑警交通警察開出罰單竟可領取罰單獎金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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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民進黨那些皇民化的台倭講理是沒有用的啦
2011/02/11 09:57

台灣人是在蔣介石教科書長大的,對中國是不了解,加上台灣一方面自我感覺良好宣稱台灣是自由民主,但一方面卻又封鎖中國中央電視台,滿腦子還是用被中國人民唾棄的蔣介石軍閥那套欺騙人民的方法,如果不封鎖央視又如何能繼續欺騙井底之蛙台灣人呢


陸客來「民主、自由、法治」的台灣觀光前要投保暴力意外死亡險,否則被貪腐集團民進黨打死了不理賠
黑心貪腐民進黨一個婚禮,光是元大一家就送禮金六百萬元,黑心貪腐台獨洗錢豬真夠貪的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1-02-11 13:17 回覆:

謝謝指教

您說得沒錯 , 不過文內一些用詞Marvin也只能說羧種您的想法 ~~

但是站在Marvin鐵桿足球迷的立場 , 開放對岸的中央電視台進來也是一件好事 , 畢竟它轉播足球的場次比台灣多太多了 , 當初Marvin在上海的時候每個週末都可以看到英國 , 德國及義大利的足球比賽 , 但是台灣 ~~ 不提也罷


David407
好文章
2011/02/11 09:12
寫的太好了,謝謝你的分享!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1-02-11 13:12 回覆:

謝謝指教

不用客氣 , 也歡迎大衛兄有空常來指教 ~~


時季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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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2011/02/11 07:45

駡得很好,不過,

提甘乃廸的話幹嗎?

那句話是屁!政客叫老百姓為他的政策去打仗而說的。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1-02-11 13:10 回覆:

謝謝指教

哈哈 ~~ 您說得對 , 不過撇開當時的時空環境 , 現在拿來借用一下也還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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