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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看清這個矯情又偽善的社會
2010/07/23 19:42:01瀏覽4013|回應8|推薦31

 

為了讓這個部落格能夠有更全面的關照,Marvin不得不挪用一些看書及看球賽的時間,關心一下這個地小人稠的國家社會到底怎麼了。十幾年政治動員的結果就是一缸子政論節目及電視名嘴,這些人自認社會輿論良心的口水亂噴,並沒有讓這個社會進步一絲一毫,只是讓大家認清其醜惡的代言人身分。

 

最近幾個月連續幾個新聞事件看似毫無關聯,但仔細思考之下卻有著相同的面貌,不僅顯露出這些電視生物的矯情與反智,更反映了整個社會的無知與偽善。先前檳榔西施與警察的側摔事件,法院這兩天開庭時顏小姐態度有著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不斷道歉並表示願意撤銷告訴與警員和解。當初顏小姐拿著驗傷單接受新聞媒體訪問,參加政論節目梨花帶淚的控訴警察暴力,隨後又高高興興拿著雜誌的清涼寫真封面讓記者拍照。現在這一切到底是怎麼回事?為什麼態度完全不一樣了呢?結果答案就在影片中~~綜藝節目不都這麼說嗎~~法庭上播放檳榔攤的監視器畫面,顏小姐不僅動手與警員拉扯,口中也是從二字經到五字經源源不絕,引用蘋果日報的內文~~顏女身材苗條,容貌姣好,但罵起三字經流利到似乎不必換氣。Marvin很想知道這些畫面為什麼沒有出現在政論節目中?這些名嘴及女權專家都沒有看到嗎?只靠著業者提供的畫面,片面瞭解部份事實就可以大發謬論,難道這就是政論節目的水準嗎?

 

Marvin看到女權專家痛批警察暴力,Marvin也看到警察大學教授指責「執勤過當,不符合比例原則」,到處瀰漫著小女生遭受警察暴力的憤憤不平。結果呢?法庭上公佈的監視器畫面有沒有給這些人一巴掌呢?妨礙公務有沒有比例原則?侮辱官署有沒有比例原則?如果Marvin辱罵警察或動手推擠警察會有甚麼樣的結果?女權運動者不斷的爭取兩性平等,但是卻要求警察面對女性時必須有差別待遇,這些女權運動者的標準又是什麼呢?之前努力爭取兩性平權法,現在又要先談情理而把法擺在最後面,Marvin實在無法認同這種矯情而偽善的言論。當時只有鄭麗文委員敢於不同他人,指責這些言論似乎是變相鼓勵非法場所雇用女性來把風,只要類似顏小姐的打砸搶潑辣作風堵住大門口,所有警察只能站著發呆等女警來處理。這種純主觀的比例原則如何能有客觀的標準,如何能讓所有警察擁有一致的行動準則,這種偽善的社會風氣只會造成警察不能依法處理的結果。

 

Marvin一直反對檳榔產業,只是政客為了選票與利益,沒有人敢動到這個龐大的產業鏈。每次颱風造成林相破壞及土壤流失,都可以看到檳榔園開墾所造成的破壞,但每次都是一陣討論之後便不了了之,藉口就是檳榔樹是造成山崩的原因之一而不是唯一主因。原因之一就不處理了嗎?不能解決所有的原因嗎?政客為了選票不斷的一拖再拖,反正有災害就有補助,有補助就有工程發包,金錢也就一路滾進口袋裡。台灣數不清的檳榔攤有合法的營業執照嗎?有合法的土地使用及商業登記嗎?有合法的繳稅嗎?Marvin並不瞭解目前檳榔攤的合法性,如果這一切都是不合法的話,政府為什麼不取締呢?警察取締騎樓攤販,建管處取締違章建築,那檳榔攤算不算違法呢?檳榔西施的穿著Marvin不想多說~~反正就是俗艷二字,問題是這些檳榔西施有沒有繳稅?檳榔已經被確認是口腔癌的主要原因之一,卻還是有這麼多人不怕死,這樣算不算浪費健保資源呢?更別提馬路上的檳榔汁與檳榔渣了。

 

這個社會已經淪為人云亦云的盲目口水,大家都只挑好聽的話來發言,看著輿論的風向來發言,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時代在兩千三百年前已經投江餵魚去了。北二高邊坡走山事件毛部長的一席發言,馬上被所有立委與媒體痛批殘酷冷血,甚至砲轟要毛部長下台。但事情過後回頭來看也只有毛部長敢言所當言,凡事做最好的希望也做最壞的打算,矯情是辦不了事的,偽善也當不了好官。只是在社會愚昧之下沒有人支持毛部長,也沒有人敢認同毛部長,最後只好摸摸鼻子道歉了事。當盧先生在溫布頓得到了優異的成績時,吳院長的一席發言又被媒體與政客痛批只知錦上添花而不知雪中送炭。在一片謾罵之中Marvin想知道這些政客與名嘴有誰雪中送炭了?有誰在溫布頓之前關心過盧先生?有誰在溫布頓之前贊助過盧先生?連Marvin寫一篇政府不應該資助職業運動的文章都被網友痛批殘酷無情,整個社會就在錦上添花的偽善中批鬥他人的錦上添花,完全沒有察覺自己也是既矯情又偽善的錦上添花一份子。

 

如果再加上這幾天熱鬧哄哄的大埔農地爭議,更可以看穿這個矯情偽善的社會,地方官員的錯誤就必須承擔責任,只是所有人的批評是公正的嗎?其中的政治角力是農民願意看到的嗎?百分之二的意願必須尊重,百分之九十八就是笨呆子嗎?當初官員為什麼沒有詢問這百分之二住戶的意願呢?搞到最後既沒有遵從多數民意,也沒有照顧到少數意見,其他不相關的人也只會人云亦云的叫罵,最後就是證明這個社會的矯情與偽善,最要命的是Marvin也不得不成為其中之一。

 

真悲哀~~不是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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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rvinfann&aid=4255459

 回應文章

CHAR
有公權力的長官,處理的程序還是要合理
2010/07/28 09:56
半夜去抄農田,及對女人動手,這作法很不合宜,今天如果不是如此處理情形應會不同.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0-07-28 22:48 回覆:

謝謝指教

但是 ~~ 非也非也 ~~

如果要討論警員的對錯應該是動手的合法性 , 而不是對男人或女人 , 法律的標準不應該因人而異才對啊 ~~ 


desertfox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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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驕情與偽善形容台灣名嘴文化並不恰當
2010/07/27 10:16
我認為大部份台灣名嘴的論事, 是起之以塗抹, 繼之以煽情, 終之以昏亂; 一總言之是作孽.
但為什麼還有市場? 人心燥動之故.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0-07-28 22:45 回覆:

謝謝指教

趕快Call in ~~ 說好話 做好事 ~~


霜雪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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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施怎麼回事
2010/07/26 16:09

我更不明白的是西施怎麼回事

她是想紅嗎

這年頭我們的社會縱容任何形式的想爆紅

正面也罷   負面更可一夕成名

不無怪哉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0-07-28 22:43 回覆:

謝謝指教

可能吧 ~~ 但是爆紅的人殞落得更快 ~~


freeman2014
等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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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的文化
2010/07/26 15:51

臺灣早就脫離中國,更是在華人的社會自成一種文化,

有別於中國文化外,許多行為做法更是與國際脫鉤.在國際場合總是令人側目.

光說臺灣的新聞媒體就獨步全球.新聞是可以製造的.民主是可以對國家元首人身誣蔑.

自由到警察真的是全職的人民褓母.別只說檳榔攤,臺灣不合法的生意有多少?一出門就看到.路邊攤有多少是經過申請核證的.看看我們常批評的中國,路邊的無照攤販是很難生存的,臺灣的無照攤販都沒人願意設法解決.讓守法觀念蕩然無存.

臺灣人理盲反智外寛以待己嚴以律人是最可惡的行為.

自己人怎麼做都可以諒解的.,外人或對手做什麼都是不對的.

天佑臺灣喔!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0-07-28 22:41 回覆:

謝謝指教

這樣台灣又拿了個世界第一了 ~~ 有一套 ~~


logistic
收割前 後 賠償大不同
2010/07/24 12:22

說真ㄉ 能當到縣長 絕對不會是白癡 當總統ㄉ 更不用說ㄌ

 我們要 思考ㄉ是 他們心裡在什麼ㄋ

為何故意要縣府多發錢 賠償作物ㄉ損失˙˙˙˙ 不就很清楚ㄌ嗎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0-07-25 14:38 回覆:

謝謝指教

不過Marvin倒是不太清楚您的論點 , 您的意思是說要吵才有糖吃嗎 ??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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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榔西施的穿著.....俗艷..,
2010/07/23 23:28
見仁見智吧?

食色性也?

市場供需?

周瑜打黃蓋 ? 有人願買,有人願賣,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0-07-25 14:36 回覆:

謝謝指教

您說的沒錯 , 這個是見仁見智的問題 ~~ Marvin用俗艷二字是保持著最基本的尊重 , 只是檳榔西施們自己並不尊重自己 ~~


zai
新加波報紙不是說過
2010/07/23 22:39
台灣社會既理盲又爛情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0-07-25 14:34 回覆:

謝謝指教

真是丟臉丟到別人家去了 ~~


NoBody
鞭辟入裡
2010/07/23 21:20
臺灣之亂,亂在濫情理盲,亂在人云亦云,
政客、媒體沒有一絲道德良心,亂上加亂,
社會愈亂,形勢愈好,才有口水可噴,才有版面可搏。
暗!這亂象怎一個"淦"字了得!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0-07-25 14:29 回覆:

謝謝指教

可惜我們的政客水準如此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