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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2 16:02:02瀏覽638|回應2|推薦7 | |
我沒看過斷背山,我也不知道結局,我只知道那是兩個男人相愛,但是卻不能在一起的故事。 所以我不會用斷背山來形容我和某個人有多好的交情。 我不是同性戀,所以我真的不能體會他們到底有多痛苦。我也不能體會被人側眼看待是多麼難過的事情。 但是我到是覺得,文學總是把這部份誇大了不少。 就好像以前的瓊瑤,女主角就像是水龍頭一樣,說哭就哭,開心也哭,不開心也哭,難過照哭。 我很討厭這樣。 人生並沒有那麼多痛苦,更沒有那麼多悲傷。如果你說早個六十年,我相信會有那些悲劇,但是現在都什麼時代了?還在那邊哭來悲去的做什麼啊? 所以我習慣把我的小說寫的風趣好笑,雖然會有情緒上的起伏,但終究我會找到一個不錯的結束點。 就連同性戀的故事,我也是從這樣的出發點來寫。 我不寫那種被人歧視的感受,因為那是其他人在意別人的歧視,害怕自己被這個社會排擠。 我不寫那種會排擠同性戀的人,因為那是一種自私而且封閉的觀點。 我寫的是什麼? 以前沒有什麼經驗啦!現在我的兩個女主角,一個是從小就明白自己是女同志,和他接觸過的人都知道這件事。另一個女主角並沒有這方面的自覺,也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女同志,只知道自己喜歡另外一個女主角。 兩個人的個性都是屬於正面開朗的,並沒有因為自己愛的是女人,而產生負面的陰影。他們內心負面的陰影來自於人生中其他的部份。 我不知道是因為同類會被同類所吸引,還是我有那種怨念,所以在我現在這本小說裡頭,除了男人和已經結婚的女人以外,其他只要上場的女性,大多都是女同性戀。 寫了五、六萬字,從頭看到尾,我總覺得如果我發表這篇小說的話,我八成會被人打!不管是不是同性戀,都會拿著石頭K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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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