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萬國公罪”貪污”怎麼可以特赦
2009/03/05 21:39:23瀏覽774|回應2|推薦10

貪污是一個藉權藉勢的機會,而其所貪污得到是公共財,所謂公共財是全民所擁有,有法律規範用途及賦予政府動支權力,而貪污就是偷竊,而更罪加一等的貪污就是兼守自盜,明知法而玩法犯法,嚴重踐踏國家人民賴以維持正義的司法制度.

這是一個怎樣的時代,一個貪贓枉法,一個操作國家民族的跳樑小丑陳水扁及其黨羽爪牙們,把國家社會人民搞得烏煙瘴氣,讓全世界看笑話,讓中華民族為之蒙羞,雖然他不配身為中華民族,卻當了兩任八年中華民國總統,更可笑的是他曾當著中華民國憲法及國旗宣誓效忠,如此錯亂發生在當今,全國有識之士不知做何感想,繳稅是人民血汗錢,貪污卻是無恥下流之徒,而此等敗德無恥之徒,不但曾是中華民國總統,而如今依然張牙舞爪作困獸之鬥.

我們國家還有一個莫名其妙的亂黨,竭其所能取得政權,不是為了所謂白癡笨蛋台獨理想,是為了可以貪污及藉勢藉端向企業勒索強取鉅額財物,這難道不是罪大惡極嗎?這和強盜土匪有什麼不同?這個亂黨能辭其咎嗎?我們國家文化道德敗壞,這個亂黨是始做蛹者.

如今竟然把萬國公罪貪污想變成政治事件,還要求特赦,如此明目張膽干涉司法,視全國有識之士為笨蛋,這是多麼令人憤怒之行為,我們不知道當今執政黨及政府感想為何,如果我們再讓此等亂黨再搞下去,而不能讓他們停止,中華民國雖不亡亦不遠矣.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rk491500&aid=271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