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一個問題:什麼是戲精、戲痴與戲骨?其實會問這個問題,是聽到李立群先生的解釋,發現演戲人生也是有層次的發展,!他的詮釋分別為戲精是著重於「技巧」、戲痴則注入在「情感」、戲骨則是在於「經驗」,這會因歲月、練習、經歷的累積,循序產生!好比人的職業的排比為專職、專業、專家一樣,而品格素養的發展層次呢?個人認為是先要求能活、活的好、活出有意義與價值三個層次來發展呢?
- 能活:通常這在通識學習階段,以水平思維試著各種知識的可能性,也是嘗試各種學習,去找自己有興趣、喜歡的事,因此每個人的「態度」就會決定一切了。
- 活的好:專業知識與技能培養階段,到了這裡就進入垂直思維來思考了,此時要把自己培養成獨立思考與發揮專業能力了,而在這個階段裡,我們要善於將自己的專業來「表達」,才能活的好呢!
- 活出有意義與價值:這時以實現理想與服務社會為最佳表現方式,到了這個階段,將會以終身學習為目標,甚至已成為某一專業領域的專家,為許多粉絲的偶像,一舉一動都受到注目呢?
事實上,從上述的發展,是不是自然會形成自有獨特的「風格」呢?試想,歌星、演戲、宗教、學術、技職、舞蹈、政治…等等都可能形成公眾人物的人,不就是有自己的風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