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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4 21:21:58瀏覽63|回應0|推薦0 | |
死老頭,滾開! 三十年前在萬芳國中實習的日子, 我被分發到國二的中段班, 擔任導師和歷史專科教師的工作。 導師班的學生約莫四十多人, 除了上歷史課之外,早自習和自習課時間, 我也都要待在班上看著學生。 就任後的前幾天, 學生們不斷地探詢我會不會打籃球賽了? 如果會的話,想請我指點他們一下, 我的籃球技巧不算純熟, 下場玩玩可以,若是想要教人,我倒是沒有任何把握, 因此,我一直推說自己是籃球的門外漢。 過了三天,孩子們就死心,下再來煩我這個問題了。 只是,一切事物均有其因果關係, 因為我聲稱自己不會打籃球, 因此,班上學生看我的表情就不一樣了, 那應該算是一種輕蔑不屑的表情, 言談間也欠缺對老師應有的尊重, 不過,我也不以為意, 畢竟我的實習時間也只有一個月, 我不想把這種事放在心上。 隔週某日下午,全校聯課活動時間, 適逢國一生在舉行班際排球比賽, 我和政大教育系的實習同學, 結伴坐在籃球架下方,一起為同學實習的導師班加油。 比賽結果出爐,同學實習的班級,榮獲第一名, 每位實習老師均給予熱烈的掌聲。 國一生散去,輪到國二生上場打籃球, 就在我們幾位實習老師還坐在籃球架下閑聊時, 我導師班的一群男同學走了過來, 當眾對我說:「滾開,死老頭!不會打球的你,待在這裡幹什麼?」 我準備起身離開,剛剛才獲得班際排球賽冠軍的同學振文, 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對著學生大吼,要他們注意禮節。 學生們輕輕地聳聳肩:「哦?老師,對不起,這是神聖的球場, 並不屬於你這種白痴該待的地方。除非你敢下場跟我們鬥牛。」 沒等我回答,振文一口就答應下來。 對方三個人平均身高178公分, 實習老師這一邊有185的振文,我是181, 還有一位年近三十、身高165,只會洗球的卡哥, 卡哥說怕被別人說閑話,所以,洗完球之後,他就會到場邊休息。 二個打三個,嗯,蠻公平的嘛! 師生對抗賽一向都具有高度趣味性, 沒多久,場邊就集合了許多看熱鬧的學生。 比賽採三對三鬥牛,三戰二勝,每場誰先得6分者贏。 球賽約莫在二十分鐘內結束, 比賽過程十分單調, 比數是6:0,6:0,6:0。 學生們沒進任何一球, 振文囊括大部分的分數, 我個人則是賞了對方二十幾個火鍋。 隔天早自習進教室, 以往嘈雜的菜市場突然異常安靜, 點完名之後,望向台下, 只聽見班長突然喊起立口令, 然後全班向我90度鞠躬, 大聲地跟我道歉,說他們有眼不識泰山, 希望我能夠原諒他們的無知,並教他們打籃球, 孩子們保証從今以後必會循規蹈矩,不再作亂。 孩子們這個舉動,讓我感觸很深, 教育系的師長教導我們許多教育専業知識, 告訴我們只要學會這些必備的專業知能,學生就會聽話,班級就會正常運作, 班級氣氛也會因此和樂融融。 但是,我實際面對的教育環境並非如此, 孩子們有血有肉,有個性,每個人都是與眾不同, 如果老師不具備十八般武藝,很難讓孩子跟隨, 畢竟,「權力來自服從。」 老師必須要有能力服眾,才能做好班級經營的工作, 老師必須要結合本身的諸多條件,發揮所成,散發獨特的魅力, 方能讓學生心服口服,甘心跟隨。 說穿了,老師得有本事才行, 如果自以為頂著老師的頭銜,學生們就會自動愛你, 個人以為這不啻是一種痴人說夢,與現實脫節的妄想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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