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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1 13:15:13瀏覽427|回應0|推薦0 | |
近來教育部推動有品運動,學校也陸續收到品德教育的教材,有影片、教材(後附學習單),期望從學校教育著手,建立有品的社會。說真的,資源放錯地方了。 日前,車公司到車上查車證,結果某輛車下來三位學生, ×××××××××××××××× 內心獨白:同學您是上車賣便當,還是賣玉米,或者賣口香糖? ×××××××××××××××× 站在身旁的我,一句話未說,心裡想著學校品德教育根本教不出有品的學生,因為品德教育的根在家庭教育。事後, 其實,個人管理學校交通車已經好幾年,會偷搭車、不依規定路線搭乘或不繳費的學生,大約有八至九成都是家長的觀念偏差,導致小孩的觀念偏差,所以,不繳費是賺到,偷搭車更賺,或者週五想和同學逛街,自己換路線搭車,若不幸被抓到,就找關係施壓。 學生本來就有犯錯的權利,所以他們才要來學校學習,但是學校對於學生偷搭車或不繳費等行為須要告知家長,沒想到家長的回答竟跟小孩一樣,或完全怪學校: 「偷搭一次有什麼關係,又不是每天偷搭車。」 「偷搭車?看多少錢我給你,罰幾倍都沒關係,為什麼要記過?學校怎麼會有這種爛校規?要我找議員去講嗎?」 「沒繳錢?不可能,我早就拿錢給他,他不繳錢是你們學校沒把我小孩教好。」 「偷搭車?那是學校的問題,學生偷搭車又不關家長的事,你們要送法辦就送法辦。我都沒跟學校計較把我小孩教成這樣了。」 「偷搭車?你們憑什麼在畢業典禮當天查車證,抓我小孩偷搭車,都已經最後一天了,有什麼關係。要我去開記者會嗎?還是跟教育局反映?你們真是太過分了!」 最近某藝人小孩被收押的報導震驚社會,報紙也寫到「常有少年犯的父母被通知到警局後,第一句話就是『怎麼可能?我的小孩很乖、一定是被冤枉的!』員警總是暗自嘆息,因為這些少年學壞,都有蛛絲馬跡,家長不是疏於照顧,就是過於溺愛、故意視而不見。」[1]的確,如果純粹小孩或家長單方面的觀念偏差(家長觀念正確,但小孩觀念偏差,或家長觀念偏差,但小孩觀念正確),則學校教育或許可以幫忙導正學生或家長的觀念,就算無法改變家長,至少還可以改變學生,或維持其正確的觀念,例如曾有一位偷搭車的學生,究其原因是母親要他這麼做,他一直告訴媽媽不能這樣,這是不對的,結果還是被逼上車,事後,母親趕來學校道歉並補繳車費,當下還被小孩罵。 如果小孩與家長的觀念都偏差,犯錯之後,講一樣的話,學校就無能為力了,只能留待未來的法律制裁,但這是比較消極的作法,且未來付出的社會成本更大。或許,此時政府應該要介入,導正看似貪小便宜的心態,其實是違法的行為,如同未成年小孩被發現在學校抽菸,法律強制規定家長要與小孩一起到校實施戒菸教育,家長若無故未到則處罰。政府可以這麼做的理由是,家長擁有親權,必須以子女最佳利益負責教養,而不是送到學校之後,學校要負全責,有時該教育的不是學生,而是不負責任的家長。 總之,小孩在學校衍生的偏差行為,學校都可以花心力導向正軌,倒是家庭教育的偏差觀念或溺愛,學校花再多的資源都比不上家長的以身作則。而這些問題都不是品德教育可以輕易改變或導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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