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7日,經藍綠兩黨協商同意,立法院召開聯席會議,逐條審查《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民進黨先發制人霸佔主席台,阻撓議事進行,藍綠大打出手,為讓服貿早日通過,藍委以「審查規定時效已過」為由,逕行宣布審查完成,將服貿送交院會存查,此舉激怒立院外的抗議團體,多名學生利用FB號召,前往立院聲援。
2014年3月18日,800多名學生衝進立院,中華民國史上第一次立法院被攻佔。大批學生反對程序不正義,反對政府黑箱作業,反對立院無恥失職。
究竟什麼是服貿協議?大多數人,包括在立院奮戰的學生們可能也不清楚,或者只透過網路懶人包片面了解一些資訊,而這些資訊可能不盡正確,或者可能有其他討論的空間。無論如何,大部分的學生反對的是程序的不正義,捍衛的是台灣民主而不是台灣經濟。
但是我真心的希望,不論你是否有對國際貿易談判的認識,或者只是單純捍衛台灣民主的人,都能靜下心來好好看這篇文章,因為服貿關乎台灣這片土地的未來。我試著用第三人的角度,比較全面、完整的描述服貿的內容。我希望這篇文章能讓大家看到服貿的全貌,而不單單只有網路懶人包的觀點。網路懶人包的內容大多出自鄭秀玲教授的研究,鄭老師很用心的了解服貿,並開多次座談會帶著學生與民眾認識服貿,然而人都有疏失之處,有些鄭老師無法顧及的地方,這篇文章將試著提出來給大家另一個思考角度。
另外,這篇文章,只打算單純探討協議的內容,關於政府的失職和程序的荒謬,我不打算多談。對於服貿整個處理過程,我完全不滿意政府黑箱作業和強行闖關,理由就和大多數人的觀點一樣,台灣是自由民主國家,不是馬氏王朝,這部分不太有爭議。所以接下來的內容,我只聚焦在協議條文本身的利害關係與影響,大體而言是經濟層面的東西。
什麼是服務業貿易?
首先,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ECFA的一環,除服貿外,尚有合作架構(2010年6月29日簽署)、投保協議(2012年8月9號簽署)、貨品貿易(預計2014年底完成談判)與爭端解決機制(時程未定)
「服務貿易」是什麼?若談到「貨品貿易」,大家都很熟悉,台灣是IT王國,出口筆電、手機、半導體、面板、IC晶片等高科技產品;除此之外,台灣也有高品質且多元的中小企業,出口機能衣、光學鏡片、腳踏車、法藍瓷、輪胎等眾多商品,使台灣長期為貿易出超國──但是,在貨品貿易之外,服務貿易也逐漸成為世界潮流。
國際服務業貿易有四種模式,跨境提供服務(cross-border supply)、境外消費(consumption abroad)、設立商業據點(commercial presence)與自然人呈現(movement of natural persons)。
「跨境提供服務」指服務提供者在本國境內提供服務給位於外國的外國人,例如國高中課本常提到的印度服務業外包模式,印度服務人員在印度提供客服給在其他國家的服務需求者;或者是近年來很夯的電子商務,淘寶網在大陸提供服務給其他國家的消費者,也是跨境提供服務的代表。
「境外消費」則指外國人到本國接受本國的服務,例如日客來台觀光、來自世界各地的學生到新加坡接受教育等。
「設立商業據點」是整個服務企業投資國外,在國外設置服務據點,例如麥當勞到台灣投資,設立實體店面,就是美國對台灣的服務業出口。
「自然人呈現」則是單一個人到他國提供服務,例如我國教授被挖腳到大陸大學,或是美國醫生來台從業,前者是我國對大陸出口,後者是美國對我國出口。
對一國經濟發展而言,跨境提供服務、境外消費能吸引資金、人才進入國內,其發展對國家經濟具較高正面效益。設立商業據點帶來國外先進的管理技術和服務品質,有助於改善國內既有服務,並刺激大眾消費,有時對國家也是有利的。自然人呈現則常被認為是人才流失,因而為人詬病。
服貿對台灣經濟有幫助?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就是兩岸的服務業出口與進口的貿易條約,雙方談判好相互開放的產業以及該產業的四種開放模式的限制,並依照條約履行開放承諾。
也就是說,在兩岸服貿協議範疇內,雙方人民可以為對方提供服務。對台灣而言,可能是在台灣跨境服務大陸客人,或者是吸引大陸客人前來消費,或是大陸設立商業據點搶佔大陸市場,或者台灣人可獨自到大陸從事服務業(但有投資金額限制)。
服貿和所以自由貿易協定一樣,政府與自由開放的支持者,都期望能透過服貿除去雙方法規限制,使資金、貿易加速流動,並藉由開放提升產業競爭力,創造產值,並推升經濟成長動能,讓台灣經濟永續發展。
然而,開放市場意謂更激烈或不對等的競爭,惡化貧富差距;允許民間資金投入醫療、公共建設等特定產業,更可能讓社會曝於危險之中;因此有些人反對市場自由化,要求政府轉換開放市場拚經濟的思維,不要再讓市場價值綁架國家。
為何先簽服貿?再簽貨貿?
兩岸服貿簽的很爛?
普遍對服貿的認識是,協議的規定不對等,台灣對大陸開放很多項目且限制很多,但大陸對台灣的開放卻多有限制。為證明這點,鄭秀玲教授很用心的和他的研究生一起將中國對台灣和中國對他國的服貿協議整理成表格,讓大家能夠清楚得知中國對台灣的開放程度確實很不理想。
從鄭秀玲教授給媒體的詳細資料中,我們可以清楚得知台灣的服貿跟其他國家的服貿到底差在哪裡。
資料中指出,電腦服務、旅遊服務、不動產服務、運輸服務、其他商業服務、洗衣、美容美髮、餐飲等項目,中國加入WTO時承諾開放的項目很多都不在兩岸服貿對台灣的開放範圍,但卻有開放給其他國家,兩岸服貿開放給台灣的顯然不多。
‧鄭老師比較中國對台灣與對WTO開放承諾
服貿各國比較勾勾-鄭秀玲自救寶典
ˋ服貿比較勾勾圖2-鄭秀玲自救寶典
圖片來源:服貿自救寶典,鄭秀玲
然而,真的是這樣嗎?
服貿協議尚未生效,協議中也不包括餐飲業,85度C、全家、頂新、COCO等等餐飲服務,為何能夠在服貿生效之前風靡中國市場?
曼都國際為何能在中國賺飽飽,成為一家跨國美容美髮企業?服貿也沒納入美容美髮啊!
答案,就在中國對WTO的承諾。事實上,不是中國沒有開放這些項目給台灣,而是對於WTO的承諾,中國幾乎已全面開放給台灣,因此不必放在服貿協議中。這是鄭秀玲教授最大的錯誤,服貿不是很多沒有開放,而是早就已經開放,服貿是更進一步爭取優惠。
所以,所謂台灣開放給中國,中國卻沒開放給台灣的項目,諸如電腦服務、其他商業服務、觀光旅遊、餐飲、洗衣、美容美髮等,沒寫在服貿協議中的細項,很多都已比照WTO入會承諾對台灣開放。
中國對WTO承諾早已開放給台灣,台灣則透過行政命令「走後門」,開放約我國WTO入會承諾40%的服務業(以開放項目估計)給中國,且有寫在服貿中。
兩岸服貿協議中,準備開放給中資投資台灣的64個項目裡,有47項,也就是三分之二的項目(對WTO入會承諾的40%),根本早已開放,只有17項才是新開放的(加起來是對WTO入會承諾的60%)!
也就是說,真正的兩岸服務貿易,不能只看服貿協議,也要把中國對WTO承諾,甚至是先前開放的早收清單放進來一起看。
服貿包含中國對WTO的入會承諾
以電腦及相關服務業為例,鄭秀玲教授的表格中,顯示台灣對中國開放硬體諮詢(硬體安裝有關諮詢服務)、軟體執行(軟體諮詢、系統分析、系統設計、程式設計、系統維修服務)、資料處理(輸入準備服務)三塊,而中國僅對台灣開放軟體執行,相當不對等。再看看中國對其他國家,除香港外都有開放硬體諮詢、軟體執行、資料處理。
然而,事實上,因為大陸對WTO的承諾也對台灣開放,因此實際上也對台灣開放硬體諮詢、軟體執行、資料處理三塊,但服貿協議中會特別列出軟體執行,是因為在這方面大陸要對台灣進一步開放,從原本必須合資,改為可獨資經營。如此一看,雖然台灣還另外開放大陸沒有開放的資料庫服務和其他服務,但也就沒有那麼不對等了。
再來看旅遊服務,從表格中看起來,台灣對中國開放觀光旅館、餐飲服務、旅行社,但中國只對台灣開放旅行社。不過往右邊看中國的WTO入會承諾即知,中國對台灣是全部開放,並不只開放旅行社。服貿之所以談旅行社,是因為進一步開放,免除年旅遊經營總額4000萬美元的限制,以及免除400萬人民幣註冊資本額的限制,資本額比照大陸企業。
鄭老師演講中常用的比喻,開一家餐廳,爸爸是老闆,媽媽是廚師,兒子是會計,全家就可移民台灣,很生動的描繪出服貿對投資人員流動規定寬鬆之荒謬。
根據條文內容,商務訪客停留時間不能超過三個月,這點很合理沒有爭議。但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可停留三年,並可無限延展,且對調動之經理人和專業人士的認定寬鬆,只要20萬美元該企業就可帶兩個經理人來。鄭秀玲教授指出,這是變相開放投資移民,將導致大量中國人長期停留在台灣,搶食我就業機會,甚至中國已經出現移民台灣的廣告。最好的例證是,香港自從簽訂CEPA後,已超過70萬中國人定居,壓低香港薪資水平,使薪資要馬到退,就是停滯不前,香港的悲劇可能在台灣從演。
香港的悲劇可能在台灣重演,但台灣不一樣的是,香港和中國是同一個國家,居留容易,可台灣和中國是不同國家,中國人士到台灣並不取得身分證,且台灣服務業市場相較於十年前簽訂CEPA的香港,已非常飽和,撇開陰謀論不說,陸資願意來多少我很懷疑。
再加上可停留三年並無限延展的是「國際企業內部調動人員」,也就是國際企業的經理人或專業人士,一來根據所謂經理人和專業人士的認定是根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許可辦法》,有資歷和學位的限制,行政部門會嚴格把關,並不只是服貿上寫的內容,且限制算嚴格。二來此跨國企業,不包括陸資企業。至於20萬美元的規定(相當於600萬台幣),其實是比照外資,規定帶一位負責人、一位經理人的投資門檻,對陸資是不是應該嚴格一點,見人見智;如果國際企業想在多帶一個人,每個人投資金額要增加50萬美元(約1500萬台幣);若是申請主管或技術人員,必須實質投資30萬美元(約900萬台幣),每多申請一人,要多投資50萬美元(約1500萬台幣)。
因此上面那嘲諷投資移民的圖,和鄭老師舉的例子,可能不是非常正確。若大陸人真要這樣到台灣長久居留,首先,他們家的餐廳要是國際企業;再來,爸爸是老闆,要600萬台幣,媽媽是廚師、兒子是會計,勉強算專業人員的話(事實上更有可能不給通過),每人也要個900萬,所以這家人總共要2400萬才能變相移民台灣。有可能為了到台灣開一家餐廳花2400萬嗎?聰明的大家自有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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