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在墨爾本的台灣人及台灣社團》系列故事 1.2
2013/02/14 12:28:57瀏覽1067|回應3|推薦19

〈中華民國僑務委員的兒子〉代〈台灣僑務委員〉欲毆〈台灣僑務委員〉之2

 

2004年】

台灣當時執政黨:2000 – 2008年民進黨陳水扁總統

 

海外台灣僑社情況:分裂成〈贊成台獨〉與〈反對台獨〉還有中立不理會政治只〈愛台灣〉的各派,〈贊成台獨〉的聲勢活躍強盛,〈反對台獨〉的暗流亦滔滔不絕,〈愛台灣〉的僑民,則支持來自〈台灣〉民間的各項交流。

 

《駐墨爾本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梁英斌處長〉指定《墨爾本中華公會》主席暨僑務委員 〈吳天佐〉承辦〈朱宗慶打擊樂團〉第一次來澳大利亞演出事宜。

 

這是〈朱宗慶打擊樂團〉第一次來澳大利亞演出,墨爾本來自台灣的各門派人馬,四處宣傳或邀或約,同為各門派人氣及活動造勢。

 

當時婦女會的會長〈王桂鶯〉以1千元買下了數席的貴賓座,邀請數位〈墨爾本佛光山〉的法師及眾師兄姊弟們,一同觀賞〈朱宗慶打擊樂團〉在墨爾本1010的演出。

 

《墨爾本中華公會》預留了第一排座位,招待〈墨爾本〉本地政府官員的貴賓席位,但座位並沒有明確標示,表演會場也沒有設立帶位服務員的服務。

 

〈墨爾本佛光山〉的法師及眾師兄姊弟們,在不知情又沒有帶位服務員的指點之下,誤坐招待〈墨爾本〉本地政府官員的貴賓席位。

 

《墨爾本中華青年會》客串圍場保安的子弟兵們,見貴賓席上坐的貴賓〈顏色〉不符合所預期的,即上前勸離 (另一說詞是:趨趕)

 

這情況在當時,對(吳東露夫婦)及他們所邀請來的貴賓來說,當然是極尷尬的事,(吳東露)在賓客受到勸離(趨趕)的過程中,所表現出最強烈的不滿情形,是僅止從座位中站起來觀望,全程沒有發表任何意見或至前查問。

 

活動主辦單位負責人(吳天佐夫婦)看見這情況,當時也不好處理,就在表演結束之後,馬上寫了一封給(吳東露夫婦)的致歉信。

 

因為 (吳天佐夫婦) (吳東露夫婦) 的私交友好,又多年在社團中共事情誼深厚, (吳天佐)的太太 (劉明真) 也是(婦女會合唱團)的成員之一。

 

為了感謝當時婦女會會長〈王桂鶯〉對〈中華公會〉的支持, (吳天佐)過了數天之後,也禮尚往來的開了一張1千元的私人支票,〈個人〉捐給 (中華婦女會)做為活動的經費。

 

 當時,〈中華公會〉的主席暨僑務委員的 (吳天佐) 將這張 (私人支票),用〈中華公會〉的公務信封,寄發給婦女會會長〈王桂鶯〉。

 

〈中華公會〉的主席(吳天佐)用〈中華公會〉的公務信封,寄發(私人支票)給婦女會會長〈王桂鶯〉這本也是無可厚非之事。

 

誰知道,卻就此爆發了墨爾本地方,同是來自台灣的兩家僑界社團的棟樑支柱,因為一場(吳天佐) (王桂鶯) 之間的爭吵,兩家從此老死不相往來,在後來〈所有的〉台灣社團〈僑聯會議〉中,兩人〈絕不錯失〉〈任何一個〉能〈相互杯葛〉機會的大恨深仇。

 

先舉些例子,再回來說〈天〉〈王〉之間〈不共戴天〉的事吧!

 

墨爾本在那個年頭,〈華人〉及〈華人社團〉之間活動交誼的主要場所,是在37 -41地下室,Lt. Bourke St 墨爾本市區唐人街上一個叫《墨爾本華僑文教中心》的地方。

 

《墨爾本華僑文教中心》後來被當時的執政黨以〈經費〉及〈台灣人使用意願不高〉的理由在 2007年的當中給撤銷了,把《墨爾本華僑文教中心》在20084月時搬到布里斯本,變成了《布里斯本華僑文教中心》。

 

我在2005年正式接下〈Nunawading Cellars娜納華丁洋酒大賣場〉之前,上《墨爾本華僑文教中心》去開了我在開業之前,最後一場籌辦2005年雙十國慶的籌備會議〈僑聯會議〉。

 

那時的〈經辦處〉一發通知說要召開〈僑聯會議〉,應聲而來的越、棉、寮、柬、香港、台灣各社團的代表,沒有890個也至少會有670

 

不像現在的〈經辦處〉發通知開會,一般最多都只20人左右,能來60個人就該是可以在國史上記載的事件,或可以編寫入聖經的奇蹟了。

 

那時候,我並不知道這其中的故事。

 

當時在議會中,主席說:2005年雙十國慶的活動,請《中華公會》和 (中華婦女會)聯合主辦。

 

與會的社團負責人大家都同意沒有意見。

 

結果,王桂鶯在那場會議中,幾次站起來表明,指定不跟《中華公會》合作,活動中若有《中華公會》就沒(中華婦女會),有(中華婦女會)就沒《中華公會》。

 

越、棉、寮、柬、香港、台灣各社團的代表,都沒有人咋聲,大概都覺得這是〈台灣〉社團之間的事,輪不到他們發表意見。

 

只有我,這個盡給自己找小鞋穿,活該倒霉生在台灣的我。

 

其實,我也只是很客氣又優雅地請〈王桂鶯〉不要如此公開拒絕《中華公會》,大家開會講究團結,圓滿完成任務,對個人的不滿,請不要在公開場合宣示。

 

〈王桂鶯〉她當場可氣的蹦登地站起來,在眾人面前以《這位女士》來稱呼從1986年就相識的我,並咬牙切齒的羞辱我一頓。

 

我當時確實是不明白狀況,無法和〈王桂鶯〉理論,只能灰頭土臉的繼續〈忍辱負重〉的繼續開會,也慶幸自己當時沒被即刻發配充軍,或被推出《墨爾本華僑文教中心》去槍斃兩次!(槍斃一次,大概都會很難消〈王桂鶯〉對我的恨!)

 

親愛的!故事說到這兒,我又要跟您說:我們下一篇章中再見了!

謝謝您的瀏覽!歡迎您的光臨!祝大家都平安健康又快樂!

Cheers !我們乾杯!

  

( 在地生活紐澳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ucy66&aid=7303725

 回應文章

小肉球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妳精力無窮
2013/02/15 18:31

真佩服妳耐心回答這麼多, 妳精力無窮!  小肉球大致已明白作協退出澳洲日大遊行的來龍去脈了, 妳和王桂鶯的背景也了解了, 妳 1985 年移居墨爾本, 王桂鶯則在 1986 年移民墨爾本.  妳嫁猶太人, 英文應比王桂鶯好.  還有, 從妳的背景, 俺現在明白妳為何會說些在俺聽來的怪話, 什麼 "西瓜汁" 呀, 在 2013/1/16 上訴會 "〈經辦處〉和〈僑務委員們〉他們希望〈澳大利亞國慶籌備委員會〉的〈公僕們〉覺得我有毛病吧!所以,〈澳大利亞國慶籌備委員會〉同時找了〈management consult and technology services 管理諮詢和技術服務〉的最高階層華人來共同鑒定我,會議中,才會有劉秀鳳的出現".

那位劉秀鳳是對台灣很友善的, 俺去查了她的資料.  小肉球倒不認為總理與內閣部暨澳洲日籌委會找管理諮詢和技術服務官員在席, 是為了共同鑑定妳.   俺認為他們為了他們那個 "不成文規定" 在國慶日剝奪妳這申請人的自由表述人權, 已決議繼續剝奪下去, 不准的依然不准, 但心裡忌諱澳洲的 Ombudsman Act, 他們維省官方因此務求那天做得四平八穩, 便請了劉秀鳳在席.

這澳洲日大遊行一事本來可以成為中華民國政府在澳洲的一次里程碑式突破, 突破澳洲政府的昏昧及中共的封堵, 小肉球認為被外交部經辦處與僑委會任命的駐澳僑委搞砸了, 他們想拿妳做砲灰.

至於德教會紫成閣, 小肉球已去查了, 他們是大馬華僑移民至墨爾本而成立的宗教組織, 拜關聖帝君, 和台灣並無淵源, 但也並非全然親共, 俺很納悶經辦處與王桂鶯會如此敵視他們, 這叫做自絕於人+故步自封.  前僑委吳天佐的墨爾本中華公會就沒敵視他們, 妳說的那個提倡孝道與敬老的活動就是由中華公會、紫成閣、澳亞電視台共同合辦的, 而經辦處僑務秘書鍾文書拒絕提供教材, 妳求了半年, 對不對?  小肉球認為他嚴重失職, 不知是否因為紫成閣而拒絕妳, 或從來不把僑民的訴求放在心上.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墨爾本宅媽 - 台灣人在墨爾本(lucy66) 於 2013-02-15 20:11 回覆:

小肉球果然是有〈神探〉的智慧!

看我的故事也越看越有心得。

我的前夫確是猶太人,但是,我並不覺得猷太人會有比別的國家的人優秀。

不過,猶太人確是很團結,跟很多其他種族的人比較起來,猶太人頭腦確實是比較靈活的,用較公平一點的說法,是猶太人的卑鄙,是舉世無雙,無人能及的。

我婚變時,在法庭中,我一個人明著和暗地對抗的,幾乎是整個墨爾本的猶太族群。

那真是訓練膽量的最佳課程。

我在當時被硬磨出來的膽識,是大概可以夠我用在下八輩子中,都還會有剩!

Schwarz 家族算是猶太族群中顯赫的一家,Schwarz 是德文,在中文裏的意思是〈黑〉,發音類似〈西瓜汁〉和 (洗襪子)。

德國有個國際知名牌子的護髮、洗髮、染髮系列的產品,品牌叫做 (黑頭髮SchwarzKopf ) 商標就是一個黑色的人頭剪影。

很 ~ 好 ~ 用 !受傷髮質用起來,效果奇棒的!

 


小肉球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對與錯
2013/02/15 09:38

小肉球母貔貅正在 "醞釀" 墨爾本宅媽的這檔子事, 搞清楚就發文.

(1) 宅媽說了很多次, 王桂鶯 "逼迫" 、"命令" 您去和澳洲日籌委會談判國旗與ROC事, 在您說逼迫與命令的時刻, 王桂鶯或您已將申請參加人民大遊行的法人改成墨爾本社團聯合服務中心了嗎?

假如申請參與人民大遊行的民間社團仍是墨爾本華人作家協會, 宅媽本來就應該出面去談判. 

假如申請參與人民大遊行的民間社團已改成王桂鶯的服務中心, 她應該出面去談判.

(2) 下面是小肉球注意到的, 在 http://blog.udn.com/lucy66/7261919 的文章回應, 宅媽說:

〈國慶日活動籌備委員會〉也很可愛,原先還答應了可以讓我們拿〈Taiwan, Repubilc of China〉或〈Repubilc of China Taiwan〉的標誌,結果,〈王桂鶯僑務委員〉竟然是非ROC 的標幟不可,更因此而退出〈澳洲國慶日大遊行活動〉!

這是關鍵.  上面的話是宅媽講的, 出自您的口.

王桂鶯確實堅持 ROC, 而澳洲墨爾本官方搞不清楚 ROC 是什麼玩意兒.

上頭紅字是很嚴重的!  原來, 澳洲官方已經通過了, OK 了,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被接受的, 但是王桂鶯 "從天而降" (她否認從天而降), 卻搞小動作, 要 ROC, 俺已讀到澳洲官方在問什麼ROC呀. 

也就是說, 本來已經通過的事, 如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中華民國國旗沒通過), 但王桂鶯 "從天而降", 導致通過的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也不通過了?  是這樣嗎?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墨爾本宅媽 - 台灣人在墨爾本(lucy66) 於 2013-02-15 15:16 回覆:

【回覆之 2

 關於【宅媽說:〈國慶日活動籌備委員會〉也很可愛,原先還答應了可以讓我們拿〈Taiwan, Repubilc of China〉或〈Repubilc of China Taiwan〉的標誌,結果,〈王桂鶯僑務委員〉竟然是非ROC 的標幟不可,更因此而退出〈澳洲國慶日大遊行活動〉!】

 

台灣人申請參加〈澳洲國慶日活動〉是〈有史以來〉的第一次。

 

〈國慶日活動籌備委員會〉和大多數的澳洲民眾一樣,是只知道〈China〉也只聽說過〈China〉,根本就對〈China〉和〈Taiwan, Repubilc of China〉的問題一無所知。

 

Liz也是一樣,Liz還正準備上〈China〉去玩,聽說我是來自〈Taiwan, Repubilc of China〉,當中有個〈China〉就對我好的不得了。

 

我當時也不知道這是Liz對我的〈錯愛〉,我以為是〈中華民國台灣〉〈成功外交〉的結果。

 

〈王桂鶯〉有問題,我就直接打電話找 Liz

 

Liz 被我問多了也覺得奇怪,就提出要我呈報所有在遊行中我的要求的國旗圖案、標語及文字,讓她們審核。

 

這才知道我,原來是出自幾乎被廢的〈中國台灣〉。

 

〈吳天佐〉是看到我和〈王桂鶯〉合作已破局的電郵,火速招來〈劉國強〉和我在〈吳天佐〉家開會,希望能搶救這次參加〈澳洲國慶日〉的〈大遊行〉活動。

 

〈吳天佐〉在會議中,也一再地對我要求,在遊行時要拿台灣國旗,

我要〈吳天佐〉跟我一起去跟〈澳洲國慶日〉的籌委們洽商,〈吳天佐〉不要,說他英文不好。

 

〈劉國強〉答應以〈台灣商會〉的名稱出面召集人員,並拿出了遊行時要穿的白色T恤及黑色的運動帽讓我呈報。

 

〈劉國強〉後來改變主意,不願意加入,我打了3天的電話追〈劉國強〉,〈劉國強〉都不接也不回電話,就此斷了音訊。

 

墨爾本宅媽 - 台灣人在墨爾本(lucy66) 於 2013-02-15 15:13 回覆:

【回覆之 1

 關於【(1) 宅媽說了很多次, 王桂鶯 "逼迫" "命令" 您去和澳洲日籌委會談判國旗與ROC事】

 

只說是〈王桂鶯〉一個人〈逼迫〉和〈命令〉我,對〈王桂鶯〉是有點兒不公平的。

 

因為在201315日下午2:00在〈服務中心〉中〈王桂鶯口中的會議〉我覺得是〈發佈勒令〉的會晤中,〈王桂鶯〉是同時召集了〈楊謹玲校長〉和謹玲的二姊〈楊涯琳老師〉。

 

〈服務中心〉的義務勞工〈吳嘉先〉和謹玲的大姊也在〈服務中心〉中,不過,她們沒有參與,〈吳嘉先〉是僅在〈王桂鶯〉呼招時,才進來做〈王桂鶯〉指定的工作。

 

王桂鶯是事先就佈好局,〈楊謹玲校長〉和謹玲的二姊〈楊涯琳老師〉是共同協助的執行人。應該說是她們 3 個人,聯合逼迫和命令我,才會招致我如此憤怒的反彈。

 

有事,我們可以一對一的先好好地商談,竟然無端找幫手來跟我打群架!

 

我為籌劃遊行事從12日開始就極速在拼寫報告,14日更是寫了整天整夜,直到15日上午6:00才寫完,早上7:00才上床睡覺,謹玲早上9:30就給我打電話,約我下午2:00去服務中心開會。

 

我昏頭昏腦的一進門,王桂鶯就指著報名表格中〈服務中心〉和〈墨爾本作協〉的名字很不客氣的說:『這是什麼意思?』然後就是她們三人不斷地指責...不斷地聲明是〈在支持我〉... 〈在幫我做事〉...

 

關於【假如申請參與人民大遊行的民間社團已改成王桂鶯的服務中心, 她應該出面去談判】

 

王桂鶯英文口語的能力,我認識她近30年了,是一點進步都沒有。

更別提她讀和寫的能力了。

 

我相信王桂鶯在台上致英文詞的稿件,一定不是她自己寫的,從她照本宣科唸文稿的語氣和速度聽來,是可以很清楚地知道她是在上台之前,下過幾番苦工的。

墨爾本宅媽 - 台灣人在墨爾本(lucy66) 於 2013-02-15 15:18 回覆:

【回覆之 3

 

我為了保住這大遊行的機會,就先以〈台灣商會〉的名稱,換下了〈服務中心〉和〈墨爾本作協〉的名字。

 

〈劉國強〉和〈李珮玲〉就隨即寫信去給〈國慶日活動籌備委員會〉

說〈台灣商會〉根本就沒有意願參加〈國慶日活動〉完全是我一個人的操作。

 

〈李珮玲〉還在信中說:她代表〈台灣商會  會長〉以信件正式向〈國慶日活動籌備委員會〉聲明〈台灣商會〉不會支持任何在〈澳洲國慶日〉由我提出的活動方式,〈台灣商會〉也沒有意願介入〈澳洲國慶日〉的任何活動。

 

〈吳天佐〉則在我臨去內閣開會的前一天下午,還特別來電話跟我確定,我會出席在內閣召開的會議,卻完全不提〈台灣商會  會長劉國強〉和〈李珮玲〉給〈國慶日活動籌備委員會〉寫信的事。

 

更沒有告訴我〈劉秀鳳〉在開會之前,連著幾天,不斷地給他們三人打電話查問的事。

 

我原先也沒打算跟〈國慶日活動籌備委員會〉善了,所以當天的內閣會議,我是從一進內閣的大廳,就開始全程錄音。

 

結果,竟然錄下來的是由澳大利亞的政府官員口中,台灣人及台灣駐外單位給來自台灣僑民的侮辱。

 


小肉球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從2004年扁朝講起呀
2013/02/15 06:25

這段把小肉球笑死了。這批人是怎麼辦事的?吳天佐很胡塗,2004年的朱宗慶打擊樂團墨爾本公演,由他的墨爾本中華公會主辦,第一排座位本來就預定給官方貴賓,卻未明確標示。

王桂鶯帶來的佛光山師父徒眾,也真不懂常識,就大喇喇地占據會場第一排貴賓席,小肉球看了笑到直不起腰來。他們不知情?敗拖!這是常識!

俺倒不認為中華公會的人會驅趕,應是勸離,但佛光山師徒恐怕心下不爽,王桂鶯這婦女會長面子也難看,「從座位中站起來觀望」表示勸離仍賴著不肯移座吧?哎喲喂!王桂鶯與吳天佐就這麼結下樑子。 

至於私人支票用中華公會信封寄出,俺看不懂這裡出了什麼紕漏,宅媽沒講清楚。

不過,吳天佐不是被宅媽指責流鱷魚的眼淚嗎?

有些問題尚待澄清:

(1) 2010/10/10 台灣節,澳洲政府勒令不准懸掛國旗,然後王桂鶯是召集人,臨時開小差跑回台灣嗎?她突然離開,對台灣節造成什麼樣的困擾和麻煩?

(2) 墨爾本華人作家協會先去向澳洲日委員會申請參加澳洲日人民大遊行,出現兩個問題,一是協會沒有公眾責任保險,二是不准出現國旗等等,記得宅媽先說要退出遊行的,對不對?

(3) 宅媽去找王桂鶯的聯合服務中心求助,王桂鶯把申請人從協會改成她的服務中心,對不對?

(4) 但怎麼又變成協會與服務中心共同參加了呢?然後她又要退出了呢?到後來,究竟退出沒有?似乎台灣今年又缺席了?也就是她也退出,宅媽也退出。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墨爾本宅媽 - 台灣人在墨爾本(lucy66) 於 2013-02-15 11:40 回覆:

這是一部墨爾本華人及華人社團的〈千秋史〉,我自1985年5月移居墨爾本,約在1985年底 - 86 年開始與華人社團有所接觸,87年和89年我為前夫的家族展開了〈改良品種〉的大業。

直到1995年,我開始在〈墨爾本家事法庭〉中硬辭 (Schwarz 西瓜汁家族  總裁夫人)一職,擺脫了前夫的控制,才能算是真正介入了墨爾本華人及華人社團的活動範圍之中。

在那時,台灣也開始有較多的人,知道有〈澳大利亞〉這個國家。

1985年以前就移居在墨爾本的(老僑),和1986年以後的(新僑),在交接華人社團工作的時候,是有幾度斜暉,不應回首。有情風萬里捲潮來,無情送潮歸。東海還道,為我沾衣的悲壯和無奈。

既已開始這長江千里黃河不停的故事集系列,我當然會〈白頭宮女話當年〉盡我所知的敘述,30年中每一滴的〈孤臣淚〉。

別催我,有點兒耐心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