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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生則聚,緣滅則散
2006/08/30 19:28:01瀏覽2038|回應0|推薦13

 

從前有個書生,和未婚妻約好在某日結婚,可是到了那一天,未婚妻卻另嫁他人。書生大受打擊從此一病不起,家人用盡了各種辦法都無能為力,眼看病情日益加重,幾乎要奄奄一息,這時候路過一位僧人,得知情況,就決定去開導點化他。

僧人到了他的床前,從懷裏拿出一面鏡子給他看。

書生從鏡子中看到茫茫大海中,一名遇害的女子,赤裸裸地躺在海灘上。首先路過一個人,看了一眼,搖搖頭,嘆息的走了。又路過一個人,將衣服脫下,給女屍蓋上就走了。再路過一個人,走到旁邊,挖個洞,小心翼翼的把屍體給埋了。

疑惑之間,畫面切換,書生看到自己的未婚妻在新婚當晚被她的丈夫,掀起頭蓋的瞬間,書生不明所以然。

僧人解釋道:那具海灘上的女屍,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當是第二個路過的人,曾給她蓋過一件衣服,所以她今生和你相戀,只為還你一個人情。但她最終要報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後是那個把她掩埋的人,那個人就是她現在的丈夫。

書生大徹大悟,從床上一躍而起,心結打開了,病也就痊癒了,從此步上修行之路。

這個故事正是印證,前世今生的因果定律,人們如果能懂得因果循環的道理,就不會為情所困。古人說夫妻是相欠債,這個故事就是一個實證。

王八看綠豆莫名其妙就對上眼,所以有人說感情沒有對錯,愛情沒有道理,【緣】來如此,緣份!緣份,有緣才有份。

如果你愛上的人,無論你條件多好,用情多深,下多大苦心,都無法虜獲芳心,就表示,你是第一個路過的人,你前世未能與她廣結善緣,所以今生,無緣對面不相逢,她就會連你給的愛也看不見,不會給你有愛的機會,你只能【單戀】。

如果愛人結婚新郎或新娘不是我,相戀卻無法相守,成了無緣的結局,這就表示你與相戀的人,是屬於第二種路過蓋衣的人。這種人很多人,所以傷心動人的情歌總是唱不完,因為【失戀】的人太多。

失戀不代表在感情上就是個失敗者,只能說有緣無份,【緣生則聚,緣滅則散】。看透因緣兩個字,不要怨恨對方,也不要傷心難過,因為你還沒找到真正的冤親債主,現代術語叫作真命天子或真命天女,俗話說不是冤家不聚頭,總有一天等到你。

過盡千帆,而找到願意與你走進禮堂的人,就是屬於第三種路過埋屍的因緣,夫妻是相欠債,無論你是在滿意或是不滿意的情況下走進你的婚姻裏,前世因,今世果,因果的定律,就是就麼奇妙,如影隨行的跟著你。

希望人在面對感情的時候,都能理智坦然的面對緣滅之後的苦痛,無論失戀或失婚,緣生則聚,緣滅則散,揮一揮衣袖,不帶走半片雲彩,前債已清,無債一身輕。

 

 

 

 

 

 

 

 

 

 

 

 

 

 

(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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