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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6 11:02:09瀏覽1262|回應1|推薦5 | |
以大數據來確保食安 台灣這兩周以來食安問題連環爆,讓民眾直覺食不安,特別一些老牌知名廠商也名列其中,讓台灣食安型象再度重挫! 此次黑心食品得以曝光,大部分是廠商員工檢舉才能夠被查核,若是依照一般衛生機關檢驗查核機制恐難以查獲黑心食品。大部分黑心食品主要是使用過期原料或將過期食品回收後再改包及偽造製造日期,意圖蒙騙消費者,以謀取不當利益。 以過期原料製作商品是有明顯犯罪意圖,絕不是用管理不當就可塘塞過去,特別是一個食品大廠對其產制過程應該有嚴格流程控管,如果這些過期原料差個一兩周,尚可以疏失來合理化其不當行為,但對於過期一年以上者,這就不能隨意拿個理由就可呼嚨過去。 現在是一個資訊數據時代,原料何時進貨?何時產製完成?還留有多少原料?對於一個知名大廠而言,其管理階層怎可不知這些數據呢?進多少原料?使用多少?還留多少?都和其成本有關,全部都在產程資料庫中,怎麼可能對已逾期一年以上的原料沒有任何處理動作,其心態和用意已心知肚明? 對於這些黑心廠商,政府已採取比以往更嚴厲刑責和罰金,但這也只是在事件爆發後的懲處,可是其黑心食品早已被民眾吃下肚,對人民健康有極大威脅,此非一再強大數據資訊化的政府所應為。 為了能夠防患未然,不再讓黑心廠商心存僥倖,政府相關單位應該要建立食品、原料倉儲大數據,要求原料在進口或產製完成後立即進入到大數據資料庫流程中,爾後其原料存放、食品產製、回收都要進入大數據中,並且以製造日和有效日期做為稽核警示點,政府相單位只要依此流程數據進行查核,自能讓過期原料和食品無法遁藏,也不用再依靠員工檢舉,才得以讓黑心食品曝光,一切就在資訊數據中顯露無遺。 目前政府常以人力為理由,表示無法完全查核到黑心食品,實際上,這不必要用人力查核來確保食安,若依上數食品、原料倉儲大數據概念,設有警示提醒,並將此資料庫連結到政府稽核單位,在警示數據出現時,立即派人查核就知該廠商是否有違反食品安全。 大數據是客觀的、科學的和有時效性的,此食安大數據應該立法要求各大食品廠商配合,以此建立食安通報系統,也可督導食品大廠去建立管控產製流程,若此系統開發成熟亦可用於較小廠商,一般商家業者也可套用。甚者,藉此大數據亦可達到了解該廠商的經濟模式與產銷獲利情形。 數據會說話,政府和廠商必須透過資料庫讓所有食安相關數據攤在陽光下,廠商本身可以知道自己的庫存、產銷狀況;政府則可以了解到各種食品和原料的流向;民眾也可以透過數據去了解食品安全性。 食安不能夠再像以往只以人力來做為稽查標準,也不能夠只依靠廠商的道德良知來確保食品安全,政府必須以科學大數據資訊讓民眾吃得安心,不用再去擔心黑心食品問題,以確保人民基本健康。 本文發表於五月二十四日人間福報社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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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