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政府原本為了緩和財政負擔將高鐵建設交給民間,之後民間經營失敗政府還保障不賠,反而加重政府財政負擔!矛盾!
2015/01/08 11:40:35瀏覽110|回應0|推薦0

BOT的目的不就是將政府建設所需的投資額降至最低甚至零出資,緩和政府的財政負擔,但奇怪的是:政府一方面採BOT避免沉重財政負擔,另一方面又給予接BOT案業者若經營失敗政府負責收購的零風險保障,這種保障政府是要付出更沉重的財政負擔,這實在太矛盾了!台灣高鐵公司當初也承諾政府「零出資」而打敗其他競爭者,結果只在興建時期,高鐵就籌資不順出現虧損,五大原始股東動用政治關係運作,讓貪污阿扁下指令要八大行庫等公股及泛公股增資,政府卻成為高鐵的最大股東,這是那門子的BOT?根本已經不是BOT了,那有政府原本為了緩和財政負擔使用BOT模式將建設交給民間財團出資賺,之後民間財團經營失敗政府還保障不賠,反而更加重政府財政負擔,政府偷雞不著蝕把米!政府不僅出面保證高鐵之銀行聯貸,並訂出「強制收買機制」的不平等條約,一旦高鐵的工程失敗就由政府出資買回,意即若高鐵的營運模式成功,業者得以享有獨家經營的利潤,但若失敗則政府必須負起收購責任,在此情況之下,業者進可攻(可藉以獲得獨佔利潤),退可守(可藉條約以求自保),不論是處於什麼樣的狀況,業者均可立於不敗之地,到底是那些政府高官與財團簽這種割地賠款的不平等條約?!現在的政府交通部竟然不幫助人民護住納稅錢,也不追究台灣高鐵公司五大原始股東毀棄當初承諾政府「零出資」的責任,更不讓五大原始股東吐出當初承諾的1057億元回饋金及扁政府先幫忙代墊的資金(畢竟這是件BOT案),竟還用全民的納稅錢幫他們償還融資3,083億元,原始股東一毛錢也不用還,政府幫你還,還對台灣高鐵公司自己提出求償的三件不可抗力事件金額3,000億元無條件照單全收?地震又不是政府搞的!高鐵五大原始股東至始至終都不把高鐵案當做BOT案,又有何資格要求政府接收?何況還是無理要求!這太奇怪了,跟政府一路護航遠通、頂新相似,很難不令人民高度懷疑是不是政府高官結合財團聯合詐騙全台灣人民納稅錢?!

( 時事評論政治 )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s18ph8y&aid=2005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