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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的倒掉啟示了什麼
2010/06/11 15:13:16瀏覽218|回應0|推薦4

作者:詹勇

  《水滸傳》開篇詞曰:見成名無數,圖名無數,更有那逃名無數。方今之世,似可改成:見造名無數,求名無數,更有那毀名無數。

  隨手拈一例,就說這“名醫”現象。從上世紀末到新世紀初,從胡神醫到劉太醫,從“排毒教父”到“中醫食療第一人”,各路“名醫”、“大師”前仆後繼。火的時候,如日中天,信徒甚眾;敗的時候,摧枯拉朽,一塌糊塗。折騰得多了,人們似乎有些回過味來,一面慨嘆,起起落落,成也媒體,敗也媒體,一面憂心,下一個“神醫”何時又將重現江湖?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領風騷數百年,那是傳統社會的人事代謝。現代社會,日新月異,風馳電掣,不僅周期大大縮短,更厲害的是,借助現代傳媒力量,人人都有麥克風,個個都有大舞臺,誰都有機會成名“五分鐘”,甚至一不留神就火了。加之各種網絡推手、經紀策劃紛紛上陣,各類“名人”源源不斷地從“造名”流水線上跳將出來,走向社會。

  傳媒造名,鍛造出一把把“雙刃劍”:對社會來說,名人身上閃現的“好”、藏著的“小”都可能被無限放大,或造福萬方,或流毒千裏;對名人來說,坐著火箭飛起來,沒準就跟著流星栽下去。其興也勃,其亡也忽。
名人的倒掉,雖各有各的悲哀,但概言之,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名不符實,弄虛作假;二是作奸犯科,觸了國法。或者兼而有之。

  為什麼會這樣?說穿了都是利益使然。名連著利,利撐著名,對利的追逐走向極致,名的牌坊也就岌岌可危了。

  馬克思說過,有100%的利潤,有人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名利場裏,名人也好,造名人的也罷,總有人走不出利益圍城。你只盯版權費,我只看收視率,他只管廣告額,當商業利益主宰一切,只要能吸引眼球,撬動腰包,那就顧不得名實相符,也管不了義利之辨,用盡忽悠本事,極盡炒作能事,甚至幹下違法壞事,披著盛名、美名、權威之名等大肆牟利。結果,雙刃劍走了偏鋒,只為利益鏈條開路,難免刺傷社會大眾,最終也將傷及自身。

  古人雲:功不可以虛成,名不可以偽立。反思一些名人之敗,更覺在全媒體時代,無論成名者還是造名者,名之所以立,離不開這麼兩條:有真貨,走正道。而對廣大受眾而言,要少受虛名、假名、壞名之害,也有兩條:有理性,有鑒別。“截牛之角而呼為豕,則雖庸必駭;染鷺之毛而指為鴉,則雖愚必疑”,作為一個現代公民,對種種違背起碼常識的戲說、怪論、神話等,更宜循名責實,作出自己的判斷。
當然,盛名之下,執法者的智慧與責任也不可缺席。史載,唐敬宗寶歷年間,有人煽惑說亳州出“聖水”,包治百病,人們爭相捐錢取水,耗資千萬。浙西觀察使李德裕聞知,一面聯系亳州方面填塞“聖水”泉眼,一面在鬧市現場演示,揭穿“聖水”的真面目,“自此人心稍定,妖者尋而敗露”。

  掃帚不到,灰塵不去,對那些被名利湯灌得大醉的吸金大師及其制造者們,不能指望他們幡然悔悟,需要管理者及時用科學、法治等醍醐猛灌其頂,時刻為社會守護一片清凈的天空。

  名人輩出的時代,做名人的,造名人的,捧名人的,管名人的,都應有一點良知,擔一份責任,長一雙慧眼,守一些底線,方能去偽存真,去虛求實,去惡向善。如此,當造名機器隆隆啟動的時候,我們自可氣定神閑,怡然“聽取新聲曲度”。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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