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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1 15:03:08瀏覽248|回應0|推薦2 | |
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陳水扁家族涉及的公務機要費、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及洗錢案等六大弊案,臺灣高等法院11日上午10二審宣判,10時50分許,判決結果正式出爐,陳水扁與妻子吳淑珍均從一審的無期徒刑改判為判處有期徒刑20年。 6月8日,陳水扁被控貪汙“外交零用金”一案,臺北地方法院宣判陳水扁無罪。 去年9月11日,臺北地方法院就扁家四大案,一審判決陳水扁和妻子吳淑珍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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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