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自由、自制、法治】來看野草莓學運
一個國家的自由程度體現民主的成熟度。而自由程度之高低
乃肇於人民自制與國家法治之間平衡下的位移。
即將自制與法治置於天平的兩端,自由執中權其平衡為度。
當人民自制力大時,自由向自制這邊移動,如此便能得其平衡;
而當人民自制力小時,自由度乃向法治這邊靠攏,而取其平衡。
當人民自制力等於零時,自由便等於法治(自由度等於零),此
時可證於所謂的:「亂世用重典」。
所以,當人民在要求自由的同時,必須省察自我的自制能力
,而不是只一味的消減法治的比重。畢竟法治只是一種備而不用
的條文,不去抵觸根本不會影響自由的程度。
問題在於法治條文是否完備到可以不再增刪修?此可以歷史
經驗法則來衡量。一條千百年連用都沒用到的法條即可刪除,若
是對國家社會安定有相關、影響的法條,如何輕言廢止?人民自
制力小,卻又消減法治力來取其平衡,這是一種假象的平衡,自
由仍在原地踏步,實際上並沒有提高(移動)。
證諸近來大陸人士來台,台灣人民所給人的觀感,以張銘清
的事件來看,顯然台灣人的自制力還大有改進空間。以此事件為
鑑,當陳雲林來台時執政當局所擺的陣仗,似乎可謂是必要之惡
。因為政府要衡量人民的自制力來移動自由的程度,才不致使國
家處於失衡乃至於無政府的狀態。
自由廣場的野草莓,其動機雖可敬,但行徑有待商榷。「三
思而後行」雖是古人的哲語,但可以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台灣
人在八年的「先做再說」的摧殘之後,難道還沒有從那惡夢中醒
來嗎?
殷鑑不遠,現今的執政當局千萬別重蹈覆轍。
lotus 2008.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