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狗放腳邊◆
「寵物票」沒供座位 國道客運挨批
【聯合報╱記者張明慧/台中報導】2012.10.22
| 帶寵物搭客運要買寵物票,卻不能坐座位,有乘客投訴不合理。聯合報資料照片 |
| 帶寵物出門旅行,搭國道客運要買半票或寵物票,但卻不能「坐座位」,只能關在寵物籃並塞在座椅下方腳邊。「寵物族」憤而投訴消保官,指客運公司這項規定不合理。
台中市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說,國道客運要對寵物收費,應要提供相對應的空間規畫等措施,「沒有任何作為就要收費,並不合理」;她將向交通部反應此事。
前立委何敏豪的女兒有隻寵愛小貓「趴米」,她常帶著小貓到桃園讀書,搭乘國光客運時,站務人員要求她花一百四十元,買等同孩童票價的「寵物票」,才讓小貓上車。
何小姐說,上車後,站務人員要求她將小貓放在腳邊,後來改搭統聯客運也同樣要買「寵物票」,車票上還印著「寵物票,勿占座」。
「簡直吃人夠夠!」養狗的董小姐也曾碰到類似情形,質疑寵物上車若未占用空間,為何要另外收費?那提著大型超重行李,豈不是要另收「行李票」?
台中市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認為,客運業者應對消費者提出寵物上車的管理成本說明,若業者未提供區域、管理措施,沒有增加成本又要加收費用,就違反公平交易法。
國光客運指出,在二○一○年就訂出旅客攜帶小動物限制及收費要點,比照半價收費,不潔或妨害安寧、有侵害性還不准上車。
上文↑《「寵物票」沒供座位 國道客運挨批》源自【20121022聯合報a6生活】
2012-10-22在聯合報看到上述新聞,引起筆者澎湃的共鳴--自己也曾經吃了「國光客運」的悶虧!類似的狀況,同樣都有可能發生在每位寵物飼主的身上。此種違反「公平交易法」的商業模式,值得大家正視!
★★為何台鐵、高鐵、捷運、公車…都無需額外收取「寵物票」,而國光客運卻非收不可?莫非,國光客運的車廂比較「高貴」…是嗎?
★★況且國光客運收取「半票」的價格,只容許飼主將裝載寵物的提籠包袋視為隨身行李、置放腳邊地板。老人、小孩付了半票都有座位,為何飼主幫寵物付了半票,卻不能將寵物包放在座位空間,讓阿貓、阿狗受到基本的尊重與獲得應有的權利呢?
★★國光客運堅持收費,卻不提供任何服務、不佔座位,飼主已經把寵物裝載於提籠包袋內了,還會讓排泄物外洩弄髒車廂地板的機率,簡直微乎其微。國光客運收取「半票」的代價未免太高了吧?這跟『暴利』有啥兩樣?如果收取全票金額的十分之一,上限一百元,筆者勉強可以接受!
★★倘若抵達終點站後,寵物並無弄髒車廂的事實,全程安分守己的窩在寵物包中…那麼,國光客運是否該退還先前預收的費用呢?
★★飼主帶著兩三公斤的寵物上車,這重量等同於剛出生的嬰兒。然而家長帶著嬰兒上車,無需額外付費;可是,誰能保證嬰兒在車上完全靜默、不吵不鬧?誰敢保證嬰兒排泄物絕對不會弄髒車廂?家長若在車上幫嬰兒換尿布,難道就不會散發臭味嗎?因為嬰兒是人類,家長可以主張其基本人權;同車乘客多少都能體諒嬰兒的狀況而包容其行為。
★★換做是身處寵物包中的小動物,同車乘客能否將心比心,體諒貓狗偶而發出的吠叫或喵叫?其實,貓狗待在寵物包中,大都安靜無聲,也不至於製造髒亂、污染車廂。國光客運卻收取半票的「寵物票」,當做預防萬一的補償損失;但幾乎都是穩賺不賠的額外收入。只因貓狗是寵物,所以飼主必須忍受國光客運帶有『強烈歧視』意味兒的對待嗎?
以上幾點爭議,各位看倌認為合情、合理、合法嗎?攜帶寵物外出旅遊,若有眾多交通工具或其他運輸業者可供選擇,執意收取「寵物票」的國光客運…您仍會考慮搭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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