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新規範 防風打火機 禁上飛機
【聯合報╱記者李承宇/台北報導】2011.05.25 搭機的民眾注意了,民航局修正規定,防風打火機、注射針頭、相機或攝影機腳架,及用鋰電池的電擊棒都不准帶進客艙。
民航局因應國際最新規範,修正乘客可以攜帶上飛機的物品內容。
為了防止乘客拿來當攻擊武器,長度超過廿五公分的相機、攝影機腳架,及工程用的金屬游標卡尺只能託運,不能帶進客艙。含有爆裂物、高壓氣體,及鋰電池的電擊棒也在禁止之列,不僅不能帶進客艙,連託運也不行。
民航局特別強調,為避免手機、相機的備用鋰電池發生短路釀成意外,禁止託運;乘客可以將備用鋰電池隨身攜帶或放在隨身行李中,做好絕緣措施。
目前台灣僅允許乘客隨身攜帶一盒安全火柴或一個普通打火機上飛機。有鑑於防風打火機的動能較強,比一般打火機更容易點燃發生意外,所以新規定中禁止防風打火機以任何形式攜帶上飛機。
新規定也不准注射針頭上機,如果乘客有類似糖尿病須注射胰島素等需求,須先向航警人員申報,經同意後才可攜帶上飛機。
上文↑《國際新規範 防風打火機 禁上飛機》源自【20110525wed.聯合報a6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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