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期半年
八月起 後座要繫安全帶
【聯合報╱記者李承宇/即時報導】2011.07.09 小型車後座乘客也要繫安全帶的新規定八月一日開始實施,成人宣導期半年、兒童宣導期一年,之後開罰,一般道路後座未繫安全帶可罰一千五百元,在快速道路和高速公路上未繫,可罰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今年初,國父的孫女孫穗芬在建國高架橋上發生車禍過世,再度引發後座強制繫安全帶的討論。立法院在四月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卅一條修正案,行政院核定下月開始實施。未來小客車、小型客貨兩用車、計程車等,後座乘客都須繫安全帶。四歲到十二歲兒童還要配合使用幼童用座椅或學童增高座墊。
過了宣導期,如果成人在小型車後座沒繫安全帶,明年二月一日開罰,兒童則是明年八月一日開罰。
上文↑《8月起 後座要繫安全帶》源自【20110709sat.聯合報a8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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