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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公告】你在電話中詐欺我
2014/04/24 03:01:51瀏覽55|回應0|推薦0

在前幾年裡,我住在家裡被人打電話騷擾,我有報警處理。但由於對方的公司可能跟蔣姓氏的人有關連,所以我在派出所做筆錄時,想在筆錄中寫下:「要求求償一千萬元的精神賠償金。」警察不讓我寫下這樣的筆錄,他說上法院時再說出來就可以了。

而法院的通知信我沒有收到,不知道要出庭。我應該是勝訴才對,但不知道要求償多少,所以還沒有判決。

但騷擾我的一位女子,竟然在事後在電話中,因我不知情對方敗訴,要賠償我,她竟詢問:「假如敗訴要賠償你多少?」我怕說錯話,不敢亂回答。

我在電話中感到害怕,回答錯了,回答:「賠償一塊錢和公開道歉。」但公開道歉應該是登報道歉。

我並不知道對方敗訴了,我沒有收到任何的通知。我只知道我被對方欺騙了。如果我知道我勝訴的話,我要求對方至少要賠償我五十萬元。但因為對方打電話來給我,我害怕受到傷害,才回答錯的。

我的記憶回覆了,我記起來那女子過去惡意開車撞死人。是的,她本來想惡意開車撞死我,但撞錯人,死的是另一名女子。我記起來了,我是現場的證人。

上帝,我的記憶力回復了,當時一名蔣姓男子用衣服把我的頭和眼睛蓋起來,不讓我看見已經發生車禍的真相,在那名男子極力的要求我立刻和他離開的狀況下,我被他帶離車禍現場。

那女子和那蔣姓男子,還想要求我上車去坐在駕駛座位上,目地是想把那女子開車撞死人的事情誣賴成是我開車的。我並不會開車,也沒有開車,也沒有坐在駕駛座位上。我拒絕在案發後上車。

是的,我是目擊者,我是證人。我有聽到車子撞擊的聲音,想去查看卻被蔣姓男子攔阻。在車禍的現場蔣姓男子和車禍的肇事女子兩人附耳竊竊私語,可見他們在串通。

這是車禍的真相,可以翻案,那女子是惡意開車撞死人,並非不小心或無意。我可以做證,這世界上的衛星一定也有拍到車禍的真相。雖然已經是好幾年前的事情,衛星拍到的真相還是保留著。

肇事的女子,你還不承認嗎?你還想推拖到別人的身上嗎?這世界的因果報應來的很快。惡有惡報,善有善報,不是不報,一定會到。

我可以出庭做證,我所說的話句句屬實,絕無謊言。

 

( 創作連載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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