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作家公告】沒叫唆吃嬰兒肉
2014/04/24 02:34:39瀏覽240|回應0|推薦2

以下是當年相關謠傳報導內容:
「東莞出現人食人,“嬰兒湯”擺上桌面,喪盡天良!!請看沒有人性的畜生。
(摘吃人肉 ) 臺商最近流傳著一個駭人聽聞的進補潮流(嬰兒)湯。花三四千元人民幣,就吃到一盅用六七個月大的(嬰兒)燉成的補湯,臺商則形容是壯.陽勝品。東莞王姓臺商,自詡是(嬰兒)湯的常客,幾個月大的嬰兒,加入巴戟、黨參、當歸、杞子、薑片,加入雞肉排骨,燉八小時,很能補氣養血」

看到了嗎?上述的新聞內容,曾經有人故意詢問我網路上的新聞和謠言向我問:「有人說吃了嬰兒肉會死是真的嗎?被墮胎的嬰兒的肉可以吃嗎?」

我回答:「在網路上有看過新聞,有人(大陸人)在大陸吃墮胎下來的嬰兒肉,新聞上就沒人死。吃了嬰兒肉的人沒有死,但是吃嬰兒肉是犯法的。吃被墮胎後的嬰兒肉也是犯法的。」

我從來沒有回答嬰兒肉是可以吃的。我回答的是:「那篇新聞上那些人已經吃了,也沒有死亡,吃嬰兒肉是犯法的行為。」我從來沒有鼓勵任何人吃嬰兒肉。

有一位黃姓女子在吃了嬰兒肉後,問我:「嬰兒肉可以吃嗎?吃了會死嗎?」我回答的是:「不可以吃,吃了不會死。吃嬰兒的肉是犯法的事情,是毀屍罪。」上帝啊!我知道那黃姓女子是誰。她是在吃了嬰兒肉想把罪推托到我身上,才這樣問的。

她想讓別人誤以為是我同意她吃的,上帝啊!我從來沒有同意她吃嬰兒肉,我都叫她不可以吃嬰兒肉。

上帝啊!吃嬰兒肉的黃姓女子是在吃了嬰兒肉後,才故意這麼問的。她早已吃了嬰兒肉,我也告知她:「吃人肉是犯法的行為,吃嬰兒肉也是犯法的行為,吃活的嬰兒肉叫傷害罪,把嬰兒活活的吃到他死了,是殺人罪,兩樣罪都有。吃死了的嬰兒肉叫毀屍罪。

上帝啊!那黃姓女子,這些罪她全都犯了,我知道她是誰,知道她人在哪裡,知道她叫什麼名字。我的記憶回復了,不要再同情她了。她真的是個加害人,不值得我同情她。

上帝啊!請你給大家一個交待,懲罰犯罪的人。請用法律制裁她吧!

曾有人詢問我新聞內容,我回答的知識是新聞內容,我一直強調吃嬰兒肉是犯法的事情。他們既然犯了法,就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從沒有叫唆人吃嬰兒肉,我從沒有鼓勵人吃嬰兒肉,我總是回答:「吃人肉是犯法的事情。」請不要再聽信加害人的謊話了,不要再讓加害人說謊了。

叫加害人,犯罪的人說實話吧!

( 創作連載小說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oseangel&aid=1275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