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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麻事: 可愛的狗-小花生
2008/02/22 08:17:55瀏覽976|回應12|推薦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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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自任"大"作家者, 評論 咱們這些被UDN硬封為【作家】的部落客的網文, 為婆婆媽媽不登大雅之堂的文章. NS 覺得此言僅有幾分真實, 大部分為偽.

第一, NS是女性, 可是不婆也不媽. 第二, 大雅之堂在那裡呀? 第三, 這登不登大雅的標準是誰訂的呀? 是批評者的標準嗎? 那誰有資格評訂批評者的資格呢?

依此三問, 批評咱們婆婆媽媽者的話, 僅有七分之一說對了. 更別提此評, 一竿子打翻多少椽!!

人人上網有其理由. NS以文會友就夠了.

今天在世界日報看到一篇好文: 吾愛吾狗, 聯結給願意分響狗愛的網友. 不彷一讀 (不看的也沒關係, 還是好朋友).

嘿~ 不用寫讀後感的. 哈哈...


又, 上面那張世界上最可愛的狗狗照是咱家的狗寶. 不是甚麼小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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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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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ittlezone&aid=163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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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士塔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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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改成「作者」
2008/03/11 16:28

我的老調,請udn把「作家」(writer)改成「作者」(author)吧。


My definition of a free society is a society where it is safe to be unpopular. (Adlai E. Stevenson Jr.)
nothing special(littlezone) 於 2008-03-12 07:07 回覆:

中文說來,
我贊成 古市塔夫所說.
作家換成作者.

英文 似乎是 writer, 比 author 在此的用法適當些.
寫的人是 writer, 不論寫的是甚麼東東.
大文章, 小品文, 言之有物的論說文, 時事評論, 家事生活心得, 無病呻吟, 食譜寫作, 旅遊論述... 等等, 英文都叫 writing, 寫的人都叫 writer.

大凡有文章寫作發表, 刊登於報章雜誌, 期刊的, 或有出版書籍的作者, 英文稱他們為 author, 當然也可稱他們為 writer.

純粹是我在學校與工作場合 使用這兩字的習慣.
願意 聽古市塔夫或有識之士的見解.
I am open this view to be discussed.


LINGN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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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2008/03/09 04:21
前些日子有感城邦亂象太盛,令人歎為觀止奇人怪事太多,有些心灰意懶,沒有定時到相熟的作者家裡逛,到今天才看到這篇妙文,不好意思!
以禮相待 , 直言無諱
nothing special(littlezone) 於 2008-03-09 10:21 回覆:

顯然Ling知曉意有何指
哈哈一笑.

城邦亂像 多頭齊發.
奇人太多 亂呀~


oO角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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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說得好~~
2008/03/03 14:39

開部落格既然是自己的空間,

自己有自己開的目的

那又何苦為大作家而苦...

對珠兒來說講,部落格可以解悶耗時間兼交網路筆友

狗寶好~狗寶的花生在哪啊?

nothing special(littlezone) 於 2008-03-04 11:36 回覆:
不苦 不苦...
亂噴口水怎麼會苦呢!!!
(小花生是別人的狗)

Daju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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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文筆夠差了
2008/02/26 06:47
blog自己寫寫讓大家來看看
沒必要那麼嚴肅
nothing special(littlezone) 於 2008-02-27 08:08 回覆:

Daju客氣啦!
寫得頭頭是道咧!

像我這種少根筋的人
有條有理的理性 我才看得懂.
其他限於自己的眼界 不懂也不去看.

所謂《文筆》見人見智
沒個定義 很難統籌一致.

既然沒個標準 那就百花齊放
部落格不就是個人化的平台
不好鄙夷別人嘛!!


o.m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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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知慧有時並非用眼睛看的清楚
2008/02/25 07:38

就說嘛!土人以為你家的寶貝換了個新名,叫小花生。原來只是客串麻豆。

那個人講的不登大雅之堂,大概說的是像我這樣的人啦!

不過我十足十同意你的看法,上來這兒,求的是分享。

分享自我。分享世間大部份的美好。

所以土人雖知自己篇篇言不及義,但只要可以逗樂人,偶爾當當小丑也不錯。

不傷害人便成了!這句家母遺給的話,無日不讓土人內心慎之懼之。

所以當小丑好。文豪自有登的了大雅之堂的專家努力去。

愛計較的人我們就別理會他們了,安心的做我們自己重要。


敬祝所有好朋友身體健康,萬事如意,發大財。
nothing special(littlezone) 於 2008-02-27 08:15 回覆:
om 分享的心是很令人敬佩的.
謝謝您不時的送美美的照片來. 感激!!

凱C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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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
2008/02/23 17:01
小花生讓我想起我的囡囡, 她就像我女兒一樣陪了我 19 年!    沒有養過寵物的人大概無法了解人與狗之間可以有很親密的互動!!

nothing special(littlezone) 於 2008-02-23 22:58 回覆:

是阿~ 我雖然不喜歡老美對著狗寶說話
以稱第三人稱貼在我身上的Mommy標簽
可是 那種人狗的感情 用Mommy來稱的確很貼切
而狗兒的回報是全心全意的 一般人都作不到
很多時候更是人不如狗.


包╰Φ╯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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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是衙門
2008/02/23 15:53
欣賞有人
譏瓜有人
多雜音嗎
又點燃啥?
不會吧?
§常笑 §吃對 §嗟來 § 所以茶飯不思,因為剛從藏春路飲完渣
nothing special(littlezone) 於 2008-02-23 23:26 回覆:

包老認為littlezone是巴爾幹嗎?
沒點燃啥子火
只是 發發小女人的牢騷罷了.

自覺部落格是個交友寫文 當做舒發心情的平台
不是要當以文傳道之處
有人愛以"大作家"自持 看不起咱們這雜文區 批評我們婆媽
nothing special給它啐回去而已.
牢騷 牢騷...
不是網路大戰
包頭包尾是杯弓蛇影吧
安啦
偶那有時間&精力搞爭戰!!

來談Love吧
包頭談對God之愛
NS談對Dog之愛.


安姜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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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寶
2008/02/23 14:45
那 jacket 好看. 有厚一點的嗎? 加件什麼也好, 在雪地就算走走也會冷ㄚ~ 
nothing special(littlezone) 於 2008-02-23 23:46 回覆:

安姜慧眼咧~
一眼就看穿狗寶的"寶衣"多麼的顯眼
每次狗寶穿著寶衣出門
都惹來一堆讚嘆!!

如果狗寶有能力反抗 它是寧可不穿甚麼寶不寶的衣的!!


珍妮曾在西雅圖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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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家裡的寵物,都是小花生
2008/02/23 12:34

對主人的忠心是永遠的;

主人對寵物的依戀,也是永恆的。

nothing special(littlezone) 於 2008-02-23 23:56 回覆:
呀呀~ 珍妮說得對!!
它給我們全心的忠貞
我們報以一意的依戀!!
Mutually, whole-hearted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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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
2008/02/23 08:56
我從來不覺得自己是作家唷… 愛罵人的請別來罵我
我不覺得自己文筆好   只是愛玩愛吃愛念

nothing special(littlezone) 於 2008-02-24 00:11 回覆:

有志一同!
網路是大眾化的網路工具
愛怎麼定義 愛怎麼使用 都是個人化的
每個部落格主 自由界定 不是由誰能把持呼喝的.

nothing special(littlezone) 於 2008-02-24 03:40 回覆:

糟糕 這次是真的打錯字!!

網  是大眾化的網路工具

必也認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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