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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4 04:34:09瀏覽1342|回應13|推薦50 | |
在同一個律師辦公室,小妹與小女人一樣,成為有夫之婦了。 小倆口本來要到市府大樓,美美的、浪漫結婚,不過,因為他們全力在事業上衝刺,不想休假,就找了個周六早上,找了我和老公當見證人,起了個早,我們就浩浩蕩蕩從南邊到舊金山。 一路上,看得出來,小妹頗緊張,小女人倒輕鬆,一路上笑鬧,也想緩衝緊張氣氛。 地點在中國城,毫不起眼的律師樓。幾年前,我們也是在這定終生,哈哈,真的很不浪漫,那可愛小室友Willis陪我們去,連他也很緊張,傻瓜相機也不太會用,整個過程連畫面都模糊。那時真年輕,連東南西北都搞不清楚,就糊裡糊塗嫁了。 這一次,我們可是有備而來。 小女人帶了單眼相機,本來準備當現場攝影師,主角不是我,穿牛仔褲就好。沒想到,我那老派、傳統的老公說,ㄟ,你妹結婚耶,雖然只是註冊,你也正式一點。所以,我們兩人一人穿難得一穿的洋裝、一人穿西裝外套。果然不岀我所料,小妹和未來的老公男友,輕裝打扮,一派輕鬆,她還說:「看起來,好像你們要去結婚。」 儀式頗簡單,兩人填了資料,律師換上了公證人穿的袍子,小妹與男友拿出要交換戴的戒子,律師就開始念起結婚宣言。 感覺上的笑鬧氣氛,突然尷尬了起來。我就知道,小妹會留下感動的眼淚。 她可能真的沒想到,從台灣來美國深造、工作,然後,就留在美國,還找到了終生伴侶。 小妹的戀愛史峰迴路轉,跟小女人的始終如一,不怎麼相同。因為性格不同,她的想法也不一樣。在這個年代,我們都沒想太多,只要另一半正當上進,兩人在一起開心,大家都給滿滿的祝福。更何況,小妹老公的廚藝一流,在這個繁忙時代,打燈籠都找不到,願意累了一天、下班後還做菜給你吃的男生,還是從小在台灣土生土長的台灣男人。 老爸從小就對我們兩個女生說:「女人一生最重要是伴侶,一定要找一個,愛你比較多的男人。」哈哈,不過,因為小妹從小優秀,老爸這句話,其實是說給小女人聽的,從小時候就告訴我,不用太認真、不用讀太多書,就快快樂樂找個愛你的人。當然,對小妹的要求相對高,什麼課業啦、事業啦,連在美深造的碩士畢業證書都要檢查;哪像當年的我,哭著說不念了,要回台灣,爸媽都展開雙手要我馬上回家。真是強烈對比呀。 經過了這麼許多年,也經過了好多事,順利的、不高興的,也有風雨也有晴。所以囉,在現場,忙碌的當攝影師的小女人,當然也邊笑邊流淚,小我許多歲的小妹,真的,和我一樣,也在美國,嫁了。希望他們生活平穩,幸福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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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