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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30 20:52:13瀏覽346|回應0|推薦1 | |
| 羅爾斯(John Rawls)寫過《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這本書,
其地位在歐美政治哲學界可說已登宗師之境。 《正義論》不僅影響美國政治哲學與政治思想界, 還直接影響美國關於公共政策的很多思維與理論。 不過呢,羅爾斯寫這本《正義論》,總共花了十年的時間; 十年之間,羅爾斯只有把草稿改寫成一兩篇期刊, 好接受學界其他同行的批評與指教, 除此之外,當時的草稿只有在他自己上課時有拿來當作講義而露過臉。 如果照SSCI的標準來玩, 羅爾斯這種投稿量,就算不被開除, 至少也得被學校罵上幾次。 可是,哈佛誰敢拿SSCI的標準去譙羅爾斯? 羅爾斯花十年完成一本書, 這並不是因為他筆慢, 而是因為他總是反覆地檢視自己的理論, 一修再修三修四修,才會拖上十年。 可是呢,當《正義論》出版之後, 儘管全球銷售量並沒有很驚人, (畢竟是純學術的專門書籍,不可能賣太好的啦!) 但目前學界卻公推羅爾斯為美國本土二十世紀最重要的政治哲學家。 (這句話排除了許多德裔猶太學者在外) 十年寫一本書, 就算一章可改寫成一篇文章好了, 那也不過七八篇文章, 這種文章量,還是很難符合今天學界的標準。 SSCI/TSSCI真有那麼了不起嗎? 當然未必.... 不過,把SSCI/TSSCI當神主牌的學者, 究竟是為了掩飾自己出國那麼多年都還沒能真正讀通呢? 還是想要拿這套標準來撻伐異己? 可能都有吧。 當然,也有那些真的很相信科學主義的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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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雜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