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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3 18:48:43瀏覽5130|回應16|推薦0 | |
「正信的佛教」要表裡一致、名實相符的才對 今天是9月23日,六年前的2010年9月23日對慈濟及法鼓山都是個特別的日子。用兩則新聞報導先從慈濟說起: 2010年9月23日聯合報刊載著檢察官起訴的新聞: 「苗栗縣三義藝術村等3處山坡地丙種建地,民國91年到96年間開發或變更設計,不符合「舊有平坦地」免水土保持計畫,或面積1公頃 以下,免環境影響評估,但農業局水土保持課相關官員會勘,卻做出不實結論,讓建商免做環評,涉嫌圖利建商4千萬多元,檢方依貪汙、偽造文書起訴官商11人.....檢察官調查,水土保持法規定山坡地區內,舊有平坦地無需擬具水土保持計畫,舊有平坦地是指自然地形平均坡度未滿5%,建來成營造公司於91年間先後申請在苗栗縣三義鄉八股段6筆土地,面積共2公頃多,興建三義藝術村,坡度達到17.6%.....」。 2012年3月13日中央通訊社刊登了法院判決的新聞: 「苗栗縣三義藝術村開發案,縣府官員被控做不實結論,圖利建商,讓建商省下環評、水保等約新台幣6000萬元經費。苗栗地方法院今天依貪污罪判官商等人10年到1年8月不等徒刑」。 苗栗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778號刑事判決書記載著「免辦水保計畫申請案件」之申請人建來成公司李志成、郭玉琴(註2)...。 原來,判決書所說的「三義藝術村」,就位於法鼓山三義DIY心靈環保教育中心往三義木雕博物館方向的中間地帶。這中間地帶有一大片土地(包括慈濟三義茶園的基地),原先是台灣農林公司所有的土地。 在84、85年間,台灣農林公司將該大片土地(百公頃以上)出售給「慈濟功德會」,但由於各該土地大都是田、旱地目,不能登記在法人名下,就登記在慈濟相關信徒多人名下(這件事後來證明果然是大有問題)。 85年間,永森公司(註1)在此規畫興建三義DIY教育中心,為使周邊道路規劃更便捷,遂有將舊的既成道路「另闢新道路」的構想。舊既成道路也是永森公司所有。新道路則會使用到鄰居慈濟的一小塊土地。 但構想提出,馬上就接獲慈濟功德會三義連絡處的抗議信函。轄區苗栗縣三義鄉公所還特地召開永森公司與慈濟功德會間的協調會議。 記得該次會議由慈濟執行長協同慈濟之陳姓律師及多名該功德會人員出席。而永森公司則由該公司廠長偕同本律師出席的。會議結論就是「另闢之新道路」作廢,仍使用原有之既成道路。 但民國92、93年起,所謂慈濟功德會購買的此一大大片土地開始由建商陸續開墾、打廣告稱做「三義藝術村」社區之興建,從木雕博物館下方闢了一條寬大的道路,並取名「靜思路」。這條路規劃要接通八股路,這時建商就相中了與法鼓山三義DIY教育中心之間,永森公司原來構想要興建但被慈濟反對而作廢的「另闢新道路」的出口(地主是永森公司)。 於是乎,三義鄉公司、苗栗縣政府、當地的民意代表、立法委員...連續文攻武嚇騷擾永森公司了,該公司律師經歷10數次交手,均以「依法辦理」4字回應。 當時參與的人都很狐疑,為何慈濟人從開始動用關係反對興建該新闢道路,到後來大動關係贊成非要興闢不可? 99年9月23日看到聯合報刊登此筆新聞,才恍然大悟了! 不過;本律師仍質疑著──慈濟功德會斥資百億購買的這些土地,何時變成慈濟信徒「官商勾結」的標的物了?「炒地皮」何時是「正信佛教」的弘法功課了??? 接著再談談2010年9月23日與法鼓山有什麼關係呢? 2010年9月23日就是前面幾篇談到99年9月法鼓文化基金會重大刑事案件,刑事偵查機關通知傳訊相關人員,本律師接獲果廣、果品法師電話的那個日子,當然是很難過的刑案啦!諸位執事法師、刑事當事人,你們全忘了嗎?這是本律師擔任法官、律師執業生涯30年以來,碰到的最惡劣的當事人,被告犯罪後態度更是惡質、囂張的個案。該等所謂的法師的犯行、...的惡行惡狀,且待後述一一掀開! 註1:三義DIY教育中心的基地是永森公司所有,該建築物是由台中何家出地、出資興建的。 註2:此2名即慈濟榮董,慈濟大愛電視台也製播有介紹此2名榮董的專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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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